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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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6072064-2025-257232
发文机构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
卫生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1-03 17:43:12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24年,我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重点建议1件,重点提案1件,所有建议全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面商报审后答复均依法依规、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其中A类办件7件,占比46.7%,B类办件8件,占比53.3%,无C类办件,公开件15件,公开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高位推动。收到州人民政府交办后,州卫生健康委及时对承办建议进行研究分析,主要领导于4月17日召集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长进行集中交办,传达学习建议、提案办理相关规范以及提级办理相关要求,明确了具体责任科室及分管领导,委领导也先后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人大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要求进行答复,组织各科室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怒政发〔2020〕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

(三)突出协商,提高满意度。按照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要求,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和重点建议、重点提案一律面商原则,对我委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人采取面对面沟通,或通过网络、信函、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协商沟通,确保人大代表、提案人对答复意见满意。

(四)强化落实,确保质量。按照州政府工作要求,州卫生健康委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工作,对2022年、2023年提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回头看,对人大代表、提案人提出的惠及民生问题的建议、提案,纳入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集中商讨研究,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满意度,真正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五)用好平台,自觉接受工作监督。根据工作要求,充分运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数字政协平台进行数字化办理,认真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可以公开的建议复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及时在州卫生健康委官方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法定职责,必须依法办结并及时答复。要切实提高站位,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升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作为倾听群众呼声、深入把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凝聚民力的重要方式,作为改进卫生健康工作的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实,通过建议和提案办理助推健康怒江建设。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班子责任制,各位班子成员要亲自过问,主动督察督办,各承办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对重点建议、提案,分管领导必须做到亲自审定、亲自研究、亲自沟通,确保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严格落实审签程序,各承办科室主办的建议和提案答复件,在经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后,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正式答复代表和提案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落实。

三是确保办理质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切实做到见面协商,着力提高见面率和办理效率,建议、提案办理原则上都要见面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办结,因特殊原因要延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延期办理,同时要注重答复质量,确保时效性和权威信,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是强化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督察督办,及时通报办理进度,督促各承办科室加大办理力度,对重点建议提案要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对不能按时按规定办结的科室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各科室建议提案的考评成绩作为各科室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与科室所在支部以及分管领导的评优评先和考核考评挂钩。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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