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怒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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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6072064-2020-145814
发文机构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人居环境、疫情防控、卫生、体育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8-29 10:25:00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工作,国家、省级层面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共同参与;普及知识、健康生活;预防为主、早期干预;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完善服务、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等举措。按照州人民政府要求,我委牵头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健康怒江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立足于我州健康大环境和人民的需求,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分阶段设置了2022年和2030年工作目标。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6月24日,召开的全省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委于6月下旬起草了《关于推进健康怒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7月6日完成了卫生健康系统内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委办公会议进行了集体修订完善,截至7月10日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健康怒江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经再次完善后,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实施意见》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以问题、需求、目标、举措为导向,部署实施16项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提出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人均期望寿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30年,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第二部分为主要行动,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中医药治未病等四个维度,组织实施16项专项行动。主要围绕2022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6项健康促进行动;二是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关注妇幼、中小学生、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实施4项健康促进行动;三是防控重大疾病,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实施5项防治防控行动。四是加快怒江州中医药发展,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行动。第三部分为做好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督导机制、健全支撑体系、落实经费保障、注重宣传引导等5方面有力举措。明确州级层面成立州政府领导牵头的健康怒江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制定印发《健康怒江行动(2020—2030年)》,细化16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2年和2030年重要健康指标的总体目标,同时细化落实了16个专项行动,涉及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实现全方位的健康行动。每项专项行动对主要指标步骤化、量化、责任化,突出问题、找准差距、强化举措、紧抓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将健康怒江行动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加大对健康怒江行动工作的投入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全民参与。要加强宣传和交流合作,提升我州居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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