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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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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577-2024-238321
发文机构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1-30 09:5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气象路10号,邮编:673100,联系电话:0886-36227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工作动态60条,通知公告55条,人事任免3条,财务预决算12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法规5条,政策解读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3条,住房保障领域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条,住房保障分配和退出信息4条,农村危房改造1条,办事指南及资料下载1条。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多种渠道,通过方便快捷的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流程,着重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效果。制定《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规范网上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编辑、发布等各个环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怒江住建”正常运行,及时更新,信息发布严格审核,管理规范,微信公众号2023年发布各类信息14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主管机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更新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投诉咨询及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时办理社会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做好部门信箱留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345政府热线等答复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以考核机制督促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稳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重点围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之间仍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仍需加强,三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仍需加强。下一步,我局还将在以下方面全面推进并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政务网站平台设置,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促进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采用“人审+技审”的方式强化审核,充分运用文本检测工具对文字内容预先进行检测,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四是结合住建业务特点,继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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