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23日至6月24日,对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于2021年7月29日下达了《怒江州审计局关于整改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163号),针对存在的问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和整改时限,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我单位存在支付租车费7500元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我单位举一反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