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铭记“九一八”!9月18日怒江拉响人民防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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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577-2021-173761
发文机构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9-14 17:56:52

勿忘国耻、警钟长鸣!为增强全州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的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定于9月18日10:00在全州四县(市)县城范围内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一、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10:00—10:15,主要演习四个警种。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04—10:07为空袭警报;10:08—10:11为灾情警报;10:12—10:15为解除警报。


  

二、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在发现敌方对我方有攻击预兆时鸣放,要求市民开始疏散,鸣放方式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在发现敌方将要攻击时鸣放,要求市民就地就近隐蔽,鸣放方式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三)灾情警报:在发现特大灾情需要警报时鸣放,鸣放方式为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四)解除警报:在空袭或战情暂时缓解时鸣放,鸣放方式为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希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及时向干部职工、市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过程中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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