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州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02104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0  来源: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577-2021-165276
发文机构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6-09 17:44:51

刘桑琴代表:

您在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棚改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强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抓住泸水市用地条件困难的主要矛盾,优先划定生活空间、合理布局生产、生态空间。通过城市详细规划,高效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科学安排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推动泸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同时为切实加快怒江新城建设,推进泸水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1219日,《泸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2020年)》通过省规委会审查。为此,泸水市人民政府上江镇七棵树片区、碾子房片区、百花岭片区、城墙坝片区、大南茂片区5个片区纳入泸水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时2020127日,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泸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2020年)》。批复后,上江镇大墩子周边的村庄全部属规划区,也就是怒江新城红线范围。您建议的棚改范围属泸水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城中村棚改对象。

二、2019年底上江片区棚改工作启动以来,由于泸水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城中村棚改对象对泸政发﹝2019105号文件中产权调换政策不认可、房屋赔偿价格、宅基地安置点不明确,集中安置点迟迟未确定等因素制约,2019年棚改工作推进滞后。为加快项目实施,并以问题为导向,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上江棚改政策调整会。目前,政策调整已全部完毕,安置点已基本完成征迁工作、规划设计方案正报泸水市规委会审查,意向性投资合作伙伴已就位,涉改片区七棵树、碾子房、百花岭已完成三调测绘、组价工作。截至5月底已完成签约10户,其余工作按程序推进。

三、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棚户区改造,城市中一些脏、乱、差“城市病”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治理,能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在棚户区改造的同时,以片区规划为主,能够促进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棚改腾空土地由政府统一规划用途,土地利用要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项目建设会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等突出问题,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注意保留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四、泸水市在制定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中已充分考虑了群众楼房安置后的经济收入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先签后拆,安置房建设完后再拆,优先聘用征迁户在公司打工,房屋大的置换两套及商铺,其中一套出租或出售,在安置小区安排村集体商铺等。相信棚改的实施会让群众生活更加美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意见面商表

2.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征求意见表


包含附件

  • 答复(29)附件:刘桑琴 2021049号.doc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