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怒江州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和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排查影响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的风险隐患,逐户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详细的整改问题台账。请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16日分别报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农户返村从事生产居住临时性住房的问题台账、拆旧复垦和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问题台账(到户花名册,详见附件2)。
二、请各县市组织乡镇梳理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扫描成电子档案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存档,并于8月1日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备。
附件:1.怒江州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工作方案
2.影响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的问题台账
怒江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怒江州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
成果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根据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影响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的风险隐患,制定相应措施,严防“危房住人”问题反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成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结算完善档案资料,加快项目尾款支付,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扫尾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隐患(2021年3月1日至4月15日)。各县市要在《怒江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风险防控问题清单的通知》梳理的问题清单基础上,结合拆旧复垦和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组建技术专家队伍,指导乡镇和村委会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影响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的风险隐患,梳理完善问题清单。排查的问题要落实到具体的农户和具体的事项,要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
1.在住房管理方面,排查“危房住人”的问题。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排查保留的生产性用房的日常巡查管理情况。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排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农户返村从事生产居住临时性住房的情况。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排查拆旧复垦和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的整治情况。
2.在住房使用方面,排查住房质量维护问题。脱贫攻坚期间住房安全保障均已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新房会逐渐变成旧房,要及时排除各种新出现的质量问题。排查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安全保障的情况。
3.在项目实施方面,排查扫尾工作。持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完善项目结算工作和项目的档案资料。
(二)制定措施(2021年3月1日至4月15日)。坚持立行立改,边排查边整改。针对排查的问题逐户制定整改的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针对排查的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质量问题,要研究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后的维修管护机制。针对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的新增危房,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房抗震改造。为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常态化机制,持续巩固和提升农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整改销号(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照问题清单和台账,逐户整改销号,全面完成项目结算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完成资金兑付,全面完善档案资料,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梳理归档(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由各乡镇梳理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扫描成电子档案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存档,并报备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要求,完善相关信息系统数据,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2021年州委“一项活动、四大工程、五大行动”有效结合,并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保持攻坚态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压实人员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要根据《怒江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怒扶贫开发〔2021〕5号),继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快完成项目结算,强化资金支出管理,按照要求完成资金支付工作。
(三)严格跟踪问效。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月一督察”,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附件2
影响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的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农户信息 | 排查发现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销号情况 | ||||
县市 | 乡镇 | 村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