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怒江州第七批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按行政许可程序,以下1家施工企业,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04月01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建筑业监管科。
公示期满,企业见公告后,及时下载资质电子证书。
举报受理电话:0886-3622717;业务咨询电话:0886-362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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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