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1104067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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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577-2019-123275
发文机构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12-17 17:24:22

丰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对易地搬迁安置工程建设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怒江州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95859人,加上同步搬迁人口6253人,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达10.2万人。规划建设75个集中安置点(其中,规划建设62个集中安置点,新建13个)。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经到“收官”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可以实现搬迁入住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要求,抓住关键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破解各种难题,补齐短板攻坚,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但从现场监管和工作台账资料看,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工期紧,且多数位于山区,雨季时间长,受气候、交通、地质等影响较大,部分项目参建单位责任主体缺位、前期工程基础资料缺失、施工及监理单位部分施工点施工衔接不到位、个别项目地质基础情况复杂,存在以下问题。

(一)忽视安全生产、防护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相对突出,施工企业在新建、扩建工程时,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不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方面也未足额投入,安全生产上投入偏少,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项目经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岗位操作规程不规范,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生疏,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二)现场管理不到位、随意性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不经常,对项目负责人缺乏监督,项目经理、总监履行职责不严格,存在脱岗、不在岗、挂证、无证上岗等现象,导致一些问题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治。对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不制止不汇报,不能按《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未及时进行检测,不能按验收程序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隐蔽、重大结构验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三)专业人员缺乏、全覆盖不保证。2019年是易地扶贫搬迁是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的“决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美丽宜居等项目的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都需要质量安全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把关,鉴于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很难做到“全覆盖”,也无法保证监督的“频次”。加之,机构改革政府职能的调整,消防验收职能的转隶,没有系统的培训,技术力量薄弱,质量安全的监管十分被动,导致竣工验收备案滞后。

(四)工作压力大,整改落实滞后。随着营商环境、“放管服”政策的实行,按照《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2014〕160号),州级部门的行政审批、备案权利实行“属地管理”。州级履行监管、指导、服务职能,由县(市)级直接负责项目实施,县(市)级部门承担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特别是从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各个脱贫攻坚行业的中坚力量,监督人员基本上还兼任2至3项其他具体工作。工作压力大,由于整改落实不及《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怒纪通报〔2019〕4号文件对住建系统进行了通报。

三、开展的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是怒江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首要战役,是怒江发展的治本之策,是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按照州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对坚决打赢怒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作了重要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以下工作 。

(一)开展座谈、查找短板。今年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决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真正做到项目落地、工作落实、攻坚见效,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和“怒江2020”新目标。州住建局组织召开《怒江州建筑行业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座谈会》《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易地搬迁安置)质量安全工作座谈会》,在总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摆、全面整改当前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四县(市)住建局签订《怒江州2019年度县(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助力推进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取得最终的胜利。

(二)制定方案、突出重点。根据《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怒江州2019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解决好赶工期和抢进度引发的质量安全通病问题,按照《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民生和扶贫领域项目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2019〕-239号)的要求,制定《怒江州建筑领域做好民生和扶贫领域项目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2019〕-359号),抓民生和扶贫领域工程建设的关键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破解各种难题,补齐短板攻坚,要求各县(市)每月定期上报易地搬迁项目推进情况,从而促进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怒江州脱贫攻坚十大重点工程指挥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与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等部门的联动。对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4次质量安全抽查,解决了以兰坪县兔峨坝易地搬迁项目为代表的通病问题,加强联动配合,做到有针对性,形成合力,为易地搬迁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四)高位推进、监督到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民生工程,为了让易地扶贫搬迁户放心,确保住上“安全房”和“放心房”。 通过印发《关于开展全州建设领域业务督察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加大对怒江州21个(新增)在建易地搬迁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83条,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期间,会同省住建厅对泸水市城墙坝易地搬迁项目、兰坪县和谐小区易地搬迁项目等进行了督察,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2条,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9条,下达执法建议书4份。自住建部门监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来,参与部、省、州、县级组织检查210次,840人次,查出质量安全隐患673条,下达整改通知书340份。

(五)重安全生产、加强宣传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企业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通过启动怒江州建筑业安全月启动仪式、现场观摩、消防演练会、安全月宣传等手段,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稳定可控,坚决把易地搬迁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州、县(市)举4次办安全月启动仪式、3次现场观摩、5消防演练会、12安全宣传、3次电视电话会议。到目前为止,我州易地搬迁项目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

(六)对照短板、落实回头看。易地扶贫搬迁是怒江发展的治本之策,是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这场战斗将影响整个脱贫攻坚的大局。怒江州住建局印发《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在保证易地扶贫搬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各县(市)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认真履职、整改不彻底、弄虚作假的启动约谈机制,严格执行“曝光”、“约谈”、“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四项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处罚,对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从严处罚,加大对违法违规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惩处力度和责任追究,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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