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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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577-2019-10193
发文机构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财务预决算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7-23 10:38:00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33501000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筑工程质量主要职能:

一、    负责全州质量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   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四、    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五、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六、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

建筑工程安全主要职能:

一、    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建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四、负 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五、负责安全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设、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    负责推进提高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艺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2.机构:1个。

3.人员:本单位编制8人。

4. 车辆:实有车辆1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工程基本情况  

全州州内建筑施工企业27家,监理企业3家,商品混凝土公司4家,检测机构4家,2018年,全州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147项,监督总建筑面积159.83万平方米,总投资达39.40亿元。全年共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80人次,检查项目147项,发现隐患84  项,整改 84  项,整改率100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66 份,下发执法建议书 5 份。发生1起安全生产事故(65日泸水市怒江明珠三、四期在建项目),造成1人死亡,全年未发生其余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州在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基本持续稳定。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州人民政府22日下午会议纪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此次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下发《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怒住建发〔201813号),并成立4个检查组分别由4位副局长带队,分赴泸水、兰坪、福贡、贡山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工作台账和现场检查的进行实地检查。全州2016年度以来共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67个安置点,除27个安置点未开工外,其余50个安置点均已开工,其中,有37个安置点主体房屋已基本竣工,部分入住。并于6月份下发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二)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1824号)、《怒江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怒安办〔201820号)工作部署,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20185月至12月底,在全州建设领域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三)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份召开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安排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与四县市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四)开展怒江州关于认真抓好“五一”节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812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五)开展全州建筑工地“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监督人员对137个在建项目和21家施工企业进行现场逐一排查,均未发现存在使用“地条钢”的行为。

(六)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许可批后动态监管,促进全州建筑施工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云建建〔2004759号)的规定,开展2018年度全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现场“三类人员”履职情况;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

(七)关于开展对贡山县安全生产综合督察检查工作。根据怒江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察检查的通知》(怒安电〔20184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州“1+7”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部署,由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贡山县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共检查9个单位,下发督察内容清单9份。

(八)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

(九)关于开展对泸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题调研工作。69日,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和育功带队深入泸水市的6个在建项目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题调研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

(十)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以人为本、以安为先”主题,以建筑工地食堂为抓手,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饮食卫生安全。

(十一)积极开展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目前我州4()在建项目正在申请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申报工作。

(十二)根据州安委会安排部署“6.16”,州、市住建局到街道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的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并深入建筑工地认真讲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等内容。

.存在问题

通过有效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及时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显著的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取得了广泛效应和较好的工作成绩。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督察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包括监理公司)都能按要求认真开展方案制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各阶段性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良好,但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工作开展不力、不扎实,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存在隐患较多且未得到及时消除。通过总结和梳理,同时也暴露出监管机构和部分单位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未严格按要求提交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部分参建主体和人员没有严格按要求履职尽责,有的建设主体单位没有及时委托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复检;监理单位人员不足,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未能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查把关不严;施工单位不对工序实行“三检”,现场质量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二)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工程农户安置点房屋基础未设置地梁,基础整体性较差,首层架空层高度较高,层间刚度差异较大,容易引起刚度突变,不利于抗震,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分部分项验收签字、盖章手续不全;墙面垂直度、平整度超过允许偏差,观感质量较差;现场搅拌混凝土计量不规范,圈梁、构造柱混凝土振捣不密实;施工现场未封闭,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钢筋绑扎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机具未设漏电保护、未搭设安全脚手架等安全隐患。

(三)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封闭,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钢筋绑扎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质量问题,且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外脚手架、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用电随意搭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对工程质量安全重视不够,加之各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健全,致使管理存在盲区和漏洞,导致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算总收入12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2.19万元(属上年结转资金),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整工资、医保增加、追加抚恤金、养老保险增加、上级补助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算总支出1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3万元,占总支出的98.14%;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支出2.19万元,占总支出的1.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63万元,增幅8.8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整工资、医保增加、追加抚恤金、养老保险增加、购买复印机、电脑。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83万元。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42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3.41万元,增幅13.09%。增幅的原因是(1)、人员增加变动工资增加,追加年初预算工资安排不足部分用于调资和补发职工工资;(2、建设工程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018年列入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所以经费增幅。2018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4%;资本性支出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0%。20172017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4%。

 


功能科目

年初预算

决算

总    合    

97.11万元

118.02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97.11万元

115.83万元

失业保险

 

0.49

工伤保险

0.18

0.16

生育保险

0.12

0.13

死亡抚恤

0.69

0.84

事业单位医疗

4.17

4.11

公务员医疗

1.79

1.96

其他事业单位医疗

0.21

0.2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0

4.11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0.00

9.83

工程建设管理费

72.80

86.17

住房公积金

7.15

7.80

其他支出

 

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万元。2017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万元。比上年减幅支出3.00万元,减幅100%。减幅原因2018年初预算将建设工程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列入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三)其他支出情况。

2018其他收入支出2.19万元。比上年减增幅支出0.78万元,增幅26.26%。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4%。与上年对比增加10.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整工资、医保增加、追加抚恤金、养老保险增加等。 

功能科目

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

决算

所属单位

    

97.11万元

115.83万元

115.83万元

 

失业保险

 

0.49

0.49

质安站

工伤保险

0.18

0.16

0.16

质安站

生育保险

0.12

0.13

0.13

质安站

死亡抚恤

0.69

0.84

0.84

质安站

事业单位医疗

4.17

4.11

4.11

质安站

公务员医疗

1.79

1.96

1.96

质安站

其他事业单位医疗

0.21

0.23

0.23

质安站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11

4.11

质安站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0.00

9.83

9.83

质安站

工程建设管理费

72.80

86.17

86.17

质安站

住房公积金

7.15

7.80

7.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全部用于职工人员工资支出、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死亡抚恤金和日常公用支出。本年度结转结余(财政应返还额度)5.15万元;(1)其中基本支出115.83万元中人员经费支出106.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7.03万元、津贴补贴40.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万元、绩效工资10.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9.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1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11万元、公务员医疗1.96万元、住房公积金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34万元(包括办公费2.08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94万元)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属抚恤金0.84万元);(3)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支出0.70万元 )。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5(业务招待费)万元;决算总额1.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决算比预算增加支出0.35万元,增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重,农危改,异地搬迁工作四县督察、检查工作较2017年增加,省厅督察、检查相应增加,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7万元,增幅29.98%。由于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重,农危改,异地搬迁工作四县督察、检查工作较2017年增加,省厅督察、检查相应增加,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但我站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财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政府部门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决算为1.0万元,具体情况是没有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重,农危改,异地搬迁工作四县督察、检查工作较2017年增加,省厅督察、检查相应增加,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政府部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决算减少,主要我站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财。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资产总额48.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万元,固定资产43.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0万元,其中2018年固定资产增加:通用设备增加1.46万元;年末非财政结转5.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78

5.17

43.61

 

22.58

 

21.0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8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采购2.0万元,实际采购1.46万元,其中货物类1.46万元,服务类0万元。经费来源(怒财预【2018】12号)文件1.9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财政没有安排我站项目支出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财政没有安排我站项目支出资金。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财政没有安排我站项目支出资金。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建筑工程质量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州质量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三、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四、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五、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六、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          建筑工程质量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州质量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三、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四、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五、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六、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            2.机构情况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属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 

 3.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我站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财政全额供给8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目标1:执行情况良好,完成国家、省、州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目标2:防范和控制怒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中常见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强化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能力。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算总收入1,209,862.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862.28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971,090.00元,项目支出预算0.00元。追加经费预算238,772.28 元。  

2、部门整体实际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实际收入决算数1,209,862.28元。2017年我单位实际收入决算数1,054,181.32元。2017年我单位实际总支出1,083,901.89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901.09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3、重点经济分类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19,009.54元。“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元,团组数0个;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9.5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增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重,农危改,异地搬迁工作四县督察、检查工作较2017年增加,省厅督察、检查相应增加,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

(2)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国内接待费开支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与2017年决算减少。主要我站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财。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 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州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州财政预算科审查后无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用于保障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执行管理情况。 

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专款专用;历行勤俭节约,用好用活每一分钱,保证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综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对单位资金进行管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系统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系统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填报规范,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一致;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未发生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时按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并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依法接受财政监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整体绩效。

我站利完成各项监督、安全监督工作任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州局、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广泛效应和较好的工作成绩。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督察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包括监理公司)都能按要求认真开展方案制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各阶段性工作,带来了不错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我站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统计财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我站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自我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问责等环节的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实现“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管数”的 工作要求。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站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支出情况;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情况;产生的社会绩效进行自评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2、组织实施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绩效自评一:职责履职良好

1、实际完成率

执行情况良好,完成国家、省、州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际完成率为100%。

2、完成及时率

执行情况良好,及时制定印发《怒江州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怒住建发[2019] 110号),制定印发《 怒江2019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19]-237)、《关于实施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9]-114)、《关于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9]-234)等,防范和控制怒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中常见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强化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能力。印发《怒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怒江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的通知》(怒住建发[2019]-193),授予“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化安置建设项目(EPC)”等4个建设项目“2018年度怒江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奖励和带动企业向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提升了工程建设质量。

3、质量达标率

执行良好,需要整改的问题基本进行整改,极个别问题正在处理中。达标率98%.

4、重点工作办结率

执行良好,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限时办结。

绩效自评二:产出效益明显

1、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突破。随着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生产力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提高和特殊要求与日俱增。为此,国家每年投入巨资生产建筑产品,以逐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部分工程项目由于施工中注意安全不够,重大伤亡、倒塌等事故屋屋发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在建筑行业内生产建筑产品的全过程中注重安全,树立以安全生产促进质量提高,以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安全生产促进国民经济收入增加的思想观念,实现安全、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2、社会效益突破。防范和控制怒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中常见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强化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能力。

3、生态效益突破。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绩效自评三:预算配置科学

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全体动员按时参加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培训,领会精神,明确任务。二是加班加点,积极和各专业科室沟通协调,再结合财政评审的新要求,从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支撑材料的选取,申报文本的表述、绩效指标的设计,支出项目及支出结构等方面编制2018年申报项目和财政规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领导高度重视,由站长负总责、分管副站长亲自抓,财务室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加强我单位财务及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信息公开的目的到具体操作步骤进行全面学习,达到自觉、按时公开的目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控制度,明确要求,强化预决算公开问责机制。 

绩效自评四:预算执行有效

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认真贯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梳理我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执行慢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上报州财政局。及时召开科室预算执行分析会,分解落实部门责任,通过到科室了解情况及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质监业务工作的特殊性,与财政预决算体系的年度周期划分时间不匹配。经费集中在下半年开支,造成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过缓;绩效管理未有效发挥对预算安排的优化作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完全显现,等等。

2019年,我站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好州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绩效自评五:预算管理规范

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部门2018年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合充分有效利用,并结合上述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本部门的相关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确保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舍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下年的决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差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继续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在财务管理上,我站自觉接受财政有关部门的监督,今年以来我站财务工作未出现过任何差错及违规现象。需要在年度内开展的项目尽量争取纳入年初预算,为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圆满完成做好准备工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0、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0一九年七月十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33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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