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3年8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2023年11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5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数字云南建设有关要求,充分运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利企便民实践成果,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制定《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4个部分,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支撑、政务服务供给、政务服务问题发现和解决、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保障”四个能力建设,分别提出我州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的16项工作机制。
(一)“提升政务服务支撑能力”方面。共建立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持续赋能、政务服务渠道统筹和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自建平台动态运维运营管理3项工作机制。力促发挥省平台作为全省政务服务总枢纽的作用,强化数据汇聚和运维监管,融合拓展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并加快推进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的政务服务建设。
(二)“强化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方面。共建立健全高频服务清单管理、深化“跨省通办”统筹协调、落实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落实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强化新技术应用赋能5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区域通办”“电子证照应用互通互认”,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高效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三)“提高政务服务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方面。共建立健全办事堵点主动发现、办事堵点高效解决、堵点数据分析应用、堵点解决经验推广4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反馈的问题,查找政务服务优化、效能提升的薄弱环节,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提前研判,推动破解问题的关口前移,为优化流程、创新服务等提供参考。
(四)“增强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保障能力”方面。共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法规制度和标准规则更新、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数字素养能力提升、安全保障4项工作机制。围绕创新政务服务、提高“一网通办”水平目标要求,开展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数字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等工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此外,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方面,对保障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提出明确要求。
政策解读单位: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策解读方式:现场解读 电话解读
政策解读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886-3636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