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商务局关于对州十二届政协委员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2030073号的答复
田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地摊经济提升城市烟火气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疫情结束后,地摊经济日益提到国家重要议事日程,其在解决就业、繁荣市场、方便市民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受经营主体流动等因素影响,地摊经济也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环境污染、侵占市政街道、消费维权难等问题。因此,在提倡过一段地摊经济后,未再提倡,既未禁止也不鼓励。
诚如您所指,要加强城市经营能力,精细化管理城市,不能因为创卫等其他原因,通过取缔、禁止等一刀切的方式解决上述地摊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州商务局目前也在相关地区调研和考察,拟建议针对商务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出台一项指导意见,以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繁荣发展。
其中,针对地摊经济,初步考虑:一是时段选择要适宜;二是地点选择要恰当;三是市场化运营;四是有平台公司或本地企业参与;五是既要热闹、也要干净,既要人气、也有收入,达到满足市民、就业、市场、税收或收入等几重目标。下一步,我们拟定出相关文件后,将呈送您斧正指导。
感谢您对商务经济运行工作的关心。商务流通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只有各方在政府领导下形成合力,才能形成持续稳定的有效运转。
(联系人及电话:陈明铄 13988680444)
怒江州商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