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对泸水新城中学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7日(7天,不含节假日和周末)
二、基本情况
泸水新城中学建设项目地块原用途含5种用地类型:一级类农用地,二级类耕地(旱地)、园地(果园、其他园地)、林地(其他林地)、其他农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根据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现需将原用地类型变更为一级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级类教育用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必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于2025年11月17日委托保山环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泸水新城中学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泸水新城中学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六库街道办新寨村民委员会丙舍坝,用地面积55835.88㎡,根据泸水市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可知,该地块已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2024年02月05日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该地块拟划拨给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作为教育用地使用。
二、调查情况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简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工作主要是在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的基础上,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可能的污染源,有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判断地块是否存在污染风险及风险类型、来源,确定是否需要开展后续调查; 第二阶段工作核心工作是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分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个子阶段,明确地块污染物种类、含量、分布范围,判断是否超过筛选值;第三阶段核心工作是补充采样检测、开展风险评估,必要时进行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可行性研究,确定污染地块的风险水平、风险管控或修复的目标与范围。
(二)工作开展情况。保山环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开展了历时1个月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专业工作人员对该场地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资料收集、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谈调查,结合收集到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本地块场地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进行现场踏勘,明确提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形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调查,该地块主要为新寨村民委员会炳腮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农用地,目前该地块已进行场平工作,现场未看到污染痕迹,被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调查报告结论。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壤和地下受污染风险较小,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后续开发需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建议,可联系怒江州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与发展规划科余老师,联系电话:0886-3628157。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