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怒教体发〔2020〕113号)相关规定,州级教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期满后必须对其进行考核。2023年5月12日-20日,州教科院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州教科院院长为副组长,州教科院相关科室人员、我州往届优秀工作室主持人和学科优秀教师为成员的考核工作组,对已期满的12个州级教师工作室进行了考核。通过自评、初评、终评三个阶段的考核评审,最终有4个教师工作室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等次,8个教师工作室考核评定等级为合格等次,具体如下。
一、优秀等次(4个)
(一)学前教育阶段
赵迎春工作室 兰坪县城区幼儿园
(二)中学教育阶段
李雪鹏工作室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
杨玲珍工作室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
刘美芬工作室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
二、合格等次(8个)
(一)小学教育阶段
刘雪丹工作室 泸水市大兴地镇中心学校
杨 芳工作室 怒江州实验小学
和继林工作室 福贡县省定民族完小
李新和工作室 贡山县茨开镇中心校
(二)中学教育阶段
张鲜艳工作室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
赵亚文工作室 兰坪县民族中学
赵 文工作室 泸水市老窝镇中学
余仕伟工作室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
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小学教育研究室反映。
联系人:施剑玫
联系电话:0886-3627852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