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教育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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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331-2022-189988
发文机构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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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3-08 10:44:23

怒江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乘势而上全面开启教育强州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教育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第二节“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差距

第三节“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二〇三五年的远景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实施教育强州战略

第二节  实施人才强教战略

第三节  实施质量兴校战略

第四节  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行动计划

第五节  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

第六节  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行动计划

第七节  实施职业教育振兴和继续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第八节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

第九节  实施教育开放发展行动计划

第十节  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繁荣发展行动计划

第十一节  实施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第四章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划实施

第二节  规划保障

关键指标说明

一、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二、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三、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云南省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全面迈进;怒江州将在取得脱贫攻坚决定性胜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体育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共怒江州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分析国际国内、省内省外、州内州外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认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教育强州建设既有充分条件也面临艰巨任务,必须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坚定信心、深化改革、奋发有为;认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怒江州教育事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制定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怒江州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精神,结合怒江州经济社会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乘势而上全面开启教育强州建设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和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怒江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阶段。面对艰巨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和改革发展任务,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体育局团结带领全州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埋头苦干、艰苦奋斗,聚焦教育精准扶贫扶智,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持之以恒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奋力完成全州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破解了一道道过去想都不敢想的难题,办成了一件件过去想办而办不了的大事难事,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为彻底改变怒江教育落后面貌、打赢“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撑。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教育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教育体系全面完善,建立了从学前到大学完备的教育体系,实现了学前教育“一村一幼”,全州四县(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验收,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怒江学院两个全日制大专班正式开学。

受教育人数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州在校学生总数从2015年的86344人增加到113330人,5年净增26986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儿童23665人,比2015年增加12987人;小学在校学生53239人,比2015年增加7245人;初中在校学生21847人,比2015年增加2011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81人,比2015年增加64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1861人,比2015年增加4279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2537人,比2015年增加400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89.96%、92.76%、84.06 %。

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全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了《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十条措施》,实施乡村教师奖励制度、边远山区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等,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实现全覆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20年底,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7927人,比2015年增加1040人,其中:专任教师7319人,比2015年增加1025人;幼儿园教职工994人,比2015年增加436人,专任教师比2015年增加345人,学历合格率99.75%;中小学教职工6631人,比2015年增加580人,专任教师6257人,比2015年增加652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37%、99.5%、98.53%;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266人,比2015年增加91人,专任教师227人,比2015年增加88人,双师型教师65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36人,比2015年增加16人,专任教师30人,比2015年增加14人。

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十三五”时期,全州教育经费累计投入105.86亿元,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筑面积176.67万平方米,比2015增加78.52万平方米。其中:幼儿园校舍面积23.10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16.46万平方米;小学校舍面积72.00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26.76万平方米;中学校舍面积63.93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21.94万平方米;特殊教育学校校舍面积0.72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0.23万平方米;中等职业教育校舍面积16.94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13.11万平方米。拆除D级危房29.5万平方米,加固改造C级不安全校舍12.57万平方米(其中加固改造5.60万平方米、拆除6.97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了D级危房和C级不安全校舍。全州6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幼儿园25所、小学3所、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改扩建幼儿园1所、小学3所、初中2所,全面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就近入学目标。以州职教中心、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州幼儿园为代表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了“20条底线”要求。新建教师周转宿舍3.85万平方米1102套。学校已经成为全州最宽敞、最安全、最漂亮、最文明、最幸福的地方。

“控辍保学”取得历史性成就。州委、州政府把控辍保学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高位推动,出台一系列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压实州、县(市)、乡镇、村、学校各级责任,形成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州委、州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怒江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施意见》《怒江州坚决打赢“控辍保学”攻坚战行动方案》《怒江州“控辍保学”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失辍学学生“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州教育体育局制定了《怒江州“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转发了《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等,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这个目标,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责任书的内容,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一县一方案、一乡一办法、一校一对策;建立了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制和“六长”负责制,明确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拉网式排查、立体式宣传、官告民跟进、一对一包保、全方位提升”五项措施,全州“控辍保学”工作实现了户籍适龄人口“人人都清楚、个个有交代”,控辍保学台账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建立了从学前到大学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通过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精准资助、精准发放,做到学前、义教、普高、中职等各级各类学校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通过制定下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制度文件,不断完善怒江州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保障了全州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阳光”的运行。“十三五”时期,全州累计下达学生资助资金18.63亿元,受益学生48.79万人次,解决了困扰怒江千百年的“能上学”问题。

推普攻坚取得重大成效。制定《关于开展全州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实施意见》《怒江州推普脱贫攻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扎实推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广普通话及素质提升各项工作。共完成51055人次的“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普通话培训,创建了113个“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四县(市)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创建了13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7所省级书写教育特色学校、40所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选派425名教师参加了云南省教育厅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组织完成了全州教师、学生和社会零星参测人员共10596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老姆登村群众郁伍林代表怒江州入选并参与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公益广告拍摄宣传。全州各族人民群众普通话表达能力显著提升,为助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的语言基础。

开放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先后成立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大理大学附属泸水市第一中学,6所公办高中学校分别与省内优质高中结对。珠海对口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帮助怒江州建设智慧课堂86间、覆盖学校79所,先后在3所学校开设高中“珠海班”招收学生498名、2所学校开设2个初中“金湾班”、“斗门班”招收学生81名,援建格力小学幼儿园。怒江州选派了1898名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珠海8所中职技工学校就读,两地学校结成69对对口帮扶关系,实现了教育改革创新的重大突破,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完成州职教中心建设,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泸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并入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成立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怒江学院,首次招生225名学生在怒江开班办学。在怒江州民族中专开办了两个缅甸留学生班,招生63人。

教育信息化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专用网络建设工作,先后实施“全面改薄”、“三区三州”教育信息化设备配置项目,出台了《怒江州“三区三州”教学仪器项目配置实施方案》《怒江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等,累计投入信息化资金7452.8万元,实现万兆主干、千兆到校、百兆到班的光纤网络全覆盖。全州18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现光纤网络覆盖,1955间教室实现“百兆到班”,义务教育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覆盖率达90%;多媒体教室共2446间,覆盖超过100%。中小学共有教学用计算机10515台,比2015年增加6371台。

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州委、州政府召开了全州教育大会和全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怒江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怒江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以及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义务教育阶段体育工作提升行动、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普及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教师队伍建设“百千”工程等9个附件。出台了《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十条措施》,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办学的意见》《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的通知》《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怒江州“两后生”送学工作10条措施的通知》《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怒江实施方案》《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学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规律,形成了“传授知识、道德修养、习惯养成、能力提升”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让更多的适龄孩子在学校里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强化校园安全、学生关爱和后勤保障工作,以县(市)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配备了炊事员、宿管员、保安、校医等后勤保障人员;注重教育科研工作和教师专业发展,建立了由教科院、学科研究室、学校教研室、一线骨干教师构成的教育科研体系,成立了怒江州教师发展中心,促进教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高中办学质量取得历史性突破。2020年全州参加高考2580人,本科上线889人,本科上线率31.19%。文科600分以上19人,最高分680分;理科600分以上42人,最高分675分。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一名学生以高考680分、全省文科排名第26名的优异成绩被北京大学录取,兰坪县民族中学一名学生以高考675分被华中科技大学录取,全州还考上同济大学1人、武汉大学2人、四川大学2人、国防科技大学1人,一大批学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梦想。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差距

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教育现代化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在服务怒江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总结全州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心向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二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始终;三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和“苦干实干亲自干”的怒江脱贫攻坚作风,落实对口支援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借助外力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把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作为重要的发展路径一以贯之;四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有机衔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五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怒江教育全面振兴;六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外开放,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自觉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做好来华留学生教育服务工作,持续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看到巨大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怒江州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教育供给不足。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供给质量不高,边远山区幼儿园建设急需加强。学校空间布局不合理,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偏低。易地搬迁、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三孩政策的实施导致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入学需求地域性矛盾突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弱,部分残疾学生只能通过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等接受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民办教育发展不足。

高水平普及任务艰巨。“十三五”时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9.9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2.7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06%,除了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超过云南省确定的85%的要求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两项指标与云南省2020年分别达到95%、90%的要求还有差距。教育发展基础还较为薄弱,“控辍保学”压力大,实现高水平普及目标还需付出更大的努力。

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明显。虽然“十三五”时期义教基本均衡已全面达标,但从全省范围来看,怒江州教育主要发展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与先进的州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从全州来看,区域、城乡、校际不均衡现象依旧突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县(市)之间,城乡之间教育差距明显。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思想、办学规模、结构布局、质量与效益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上好学”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教师队伍素质不高。教师数量缺口大、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专任教师非教学负担过重,优秀教师占比较低。教师队伍活力不强、教研水平能力较弱、自身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水平较低。部分教师学历水平还不达标,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作用不明显。乡村学校后勤服务人员配备不足。

教育质量总体偏低。学前教育保教水平较低,省级、州级示范性幼儿园少;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数量少,培养和输送优质生源能力较弱;普通高中办学能力不强,仅有4所一级三等高完中,高考本科上线率偏低;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不足、吸引力不强,骨干专业体系尚未形成,产教融合程度不高。

教育条件保障不足。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压力大,历史欠债较多。教育教学用地供给不足,部分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用房、生均体育场地等办学条件不达标,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不足、生活条件不配套。教育信息化建设滞后,教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使用率不高。

职业教育发展不足。职业学校数量少、规模小,办学特色不明显,办学水平较低,优质“双师型”教师短缺,实习实训设施缺乏,普职比失衡,职业教育生源数量和质量难以保证。学科专业设置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能力较弱。学生就业质量不高,就业渠道不宽。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较低。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不高,人事分配制度不活,校长和教师能力素质提升体系不健全,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能力不强,教育督导结果应用不充分。家庭、社会、学校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不健全。全社会高度重视教育的氛围还不浓厚。

第三节“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从国内看,我国拥有独特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发展优势和机遇优势,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动立德树人向纵深发展的目标任务。这要求怒江州在基本实现各民族少年儿童“人人有学上”的历史性跨越之后,必须把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作为新的发展目标,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从云南看,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四个突出特点”的重要论断,是新时代云南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怒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要主动融入国家和云南发展大势中,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着眼于改变民族地区落后状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从怒江州看,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抓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主动融入滇西一体化、大滇西旅游环线,全面建设脱贫致富示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加快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努力闯出一条符合怒江实际的现代化发展路子来,对人才需求急剧增长,对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优势和压力、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决定了怒江州必须大力推进教育强州建设,全面提升人口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从学龄人口变化看,“十四五”期间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产生较大挑战。根据人口统计数据推测,“十四五”期间,各学段教育适龄人口数量继续增长。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人口进一步由农村向城镇流动,城镇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增幅显著,农村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将持续减少。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学前和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变化,对教育资源配置提出严峻挑战。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全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要深刻认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省情、州情的新变化,保持战略定力,认识和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第四节 二〇三五年的远景目标及发展战略

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实现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州将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州。

基本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衔接,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融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建成学习型社会,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使适龄幼儿通过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及完成水平和学生学业质量显著提高。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完成水平达到云南省指标要求,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多路径发展需求,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成长成才提供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储备。

建成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所高水平职业院校,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依托现有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怒江学院、云南开放大学怒江学院,筹建适应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学院,形成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产教融合、丰富多样的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加大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全州残疾学生普遍接受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免费教育,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基本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社会参与教育决策的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引领教育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和决策施政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着眼于国家“第二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服务国家、云南发展战略及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对教育事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作三个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从2021年到2025年,即“十四五”期间,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教育质量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主动融入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和我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健康云南发展战略,扬优势、补短板、强特色、增动力、提质量,启动建立怒江教育现代化体系2.0,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全州教育主要发展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级各类教育更加公平、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强州建设加快推进。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

第二阶段:从2026年到2030年左右,是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提升实力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教育事业发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涌现出一批全省知名的中小学和高水平幼儿园,教育强州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接近95%,劳动年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

第三阶段:从2031年到2035年左右,是跨越发展、全面突破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州教育总体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大于97%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劳动年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基本建成教育强州。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州教育大会,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推进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服务怒江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乡村振兴为抓手,弘扬“怒江缺条件,但不缺精神、不缺斗志”的脱贫攻坚精神和“苦干实干亲自干”的怒江脱贫攻坚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难奋进、艰苦奋斗,加快建设教育强州。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怒江州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关键在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为实现“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贯彻到教育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大力培养一批又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学校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要坚持发展惠及全州各族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注重对师生的人文关怀,最广泛地凝聚教育系统全体师生员工和各族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使“热爱怒江、建设怒江”成为广大师生心底的最强音,汇聚起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加快建设教育强州的步伐。

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必须坚定不移贯穿于教育事业改革建设发展全过程。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观念创新、教育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构建绿色管理运行方式,不断增强师生幸福感、安全感、荣誉感、归属感。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要下好体制机制改革“先手棋”,以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为核心、各级各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龙头、体制机制改革为关键、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改革为基础,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综合改革、存量改革、深层改革,充分吸收和借鉴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方式、管理运行方式,充分运用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激发教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实现教育事业规模、质量、结构、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加快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支撑的现代教育制度体系,实施各级各类教育、基本建设、民生保障体系化治理,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内涵发展。走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之路,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教学追求高质量,管理追求高效率,服务追求高标准,队伍追求高素质。依托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需求,形成教育特色、管理特色和少数民族特色。

第二节 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1.基本思路

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州的奋斗目标,立足服务国家、云南发展战略需求和怒江州实际,加速“追赶超越”步伐,对标先进,以推进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教育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为基础,大力实施教育强州、人才强教、质量兴校“三大战略”,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提质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特殊教育提升、教育开放发展、校园文化建设繁荣发展、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计划”,努力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公平优质、开放多元的现代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与怒江州新发展目标相匹配的素质教育体系,形成人人关心教育、各方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教育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表一“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一览表

发展指标

2020年

2022年

2025年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9.96%

>90%

>94%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2.76%

>93%

>97%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4.06%

>87%

>93%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实施教育强州战略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州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按照“以点带线、以线促面、重点培育、全面提升”的思路,加快推进教育强州建设。

1.推进高水平普及

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和数量发展相协调,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以上,大力提倡公、民办幼儿园探索幼儿早期教育。基础教育水平迈上新台阶,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教育入学率98.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初步实现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享受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的人口覆盖率达到50%以上。本科上线率达50%以上,一本上线率达15%以上,升入“双一流”高校就读学生总数达100人以上。社会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以上。

2.建设高质量学校

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让更多幼儿“好入园”、“入好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不断深化,满足学生就业升学双需求。高等教育形成“两所学院、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格局。到2025年,云南省一级幼儿园达到8所以上,云南省现代示范小学达到2所以上,云南省现代示范初中达到2所以上,云南省一级高中达到4所以上,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达到1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达到1所。

3.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到202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50%、80%、90%和5%以上;小学校长本科以上学历、中学校长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100%和50%以上。

4.推进教育强县(市)建设

坚持教育为县域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促进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紧密结合,形成布局合理、办学效益和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教育模式。调整布局,加大投入。到2025年,教育强县(市)达到2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县(市)达到1个。

5.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坚持“力度不减、要求不降、责任不摘”,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律责任,强化“双线四级”和“六长”负责制,通过“拉网式排查、立体式宣传、官告民跟进、一对一包保、全方位提升”等措施,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辍学现象。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持续常态化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坚决堵住因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学习困难等造成失学辍学的情况,做到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高度重视并做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工作,对经摸排建立学籍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认真规范做好送教服务工作。

6.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

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实现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以及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性收入增长幅度,新增财力优先向教育倾斜,2021年至2025年新增投入100亿元以上。到2025年,全州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20%以上;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达到20亿元以上。创新教育投融资方式,完善教育投入平台,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力度,为全州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将教育投入情况纳入对各县(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7.优化学校布局

制定怒江州“十四五”义务教育(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将新建学校用地纳入全州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严格刚性执行。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规划教育(学校)用地。学校周边长期闲置、低效用地或待开发土地,优先规划为学校增容预留用地。全州各类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用地指标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快学校建设,在学位供给紧张、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区域重点解决好人口聚集区域学位供给矛盾。居住区户数15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居住区户数30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1所小学;居住区3万人口的区域,规划建设1所初中,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办学层次,多渠道挖潜扩容,扩大中心城区学位总量,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必要时实行州级统筹、异地疏解;针对怒江特殊地理环境,在学校、校点布局上要坚持就近、方便原则,适当恢复和新建一些学校和校点,针对部分乡镇还没有中学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学校布局,避免因为学校、校点布局不合理造成失学辍学现象发生。

8.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将新建公办中小学项目纳入州级重点项目统筹管理,在立项、规划、土地、报建、招投标、施工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减免税费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教育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教育教学装备配备标准,确保乡村学校音体美劳等教育装备配备达标并提升使用效能。

9.持续改善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落实州县市配套资金集中各类资源、整合各类政策形成合力,实施分类指导,通过优化布局、对口帮扶、城乡学校对口帮带、项目安排倾斜、强化教师交流培训、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等方式,统筹推进薄弱学校软硬件同步提升,打造一批城市优质学校和“乡村美丽校园”,提高全州公办中小学整体办学质量。在教师招录、校长领导力提升培训、智慧校园建设等工作中,加大向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倾斜力度。

10.实施教育信息化2.0工程

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全力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建成怒江州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网络同步直播课堂常态化应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州公办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创建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30所,中小学智慧校园20所,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100个。加强教育信息化资源配置,提高全州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使用效益,实现网络“同步课堂”、“名师公益优课”、“云教研”等在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常态化使用。

11.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坚决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评价弊端,落实“三不得一严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改进和导向等功能,全面改革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创新教育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创新教师评价方式,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教师评价,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强化课程考核,注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考查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程度。

12.实施“名校+”工程

制定《“名校+”工程实施方案》,按照“一长多校、委托管理、兼并融合、结对提升”的思路,实施“名校+”模式改革,发挥名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带弱校办学机制,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州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办法,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单位分配时,向“名校”校长及参与“+校”管理及教学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根据“名校”托管“+校”的数量适当增加“名校”校级领导职数及教师和管理人员编制。出台《怒江州“名校+”工程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名校+”教育联合体的日常管理,加大组建、考核、激励与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效果监测及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州级单列专项资金,对“名校+”工程中工作突出的“名校”与“+校”的校长、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到2025年,通过“名校+”教育联合体、优化学区、集团化办学、对口帮带等方式,实现对全域薄弱学校提升的全覆盖。

13.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中央和云南省相关招生政策,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将划片招生政策推广延伸到乡镇中小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稳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改革,到2023年实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完善体育中考程序,探索体育高考改革。

14.优化合作办学环境

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高水平合作办学,用好用足“四个不摘”政策,通过对口支援、合作办学、全权托管、“名校+分校”等多种形式,大力引进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发挥名校“传帮带”作用,促进理念创新、管理创新、质量跃升,高位推动各级各类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大与云南师大基础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力度,在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办学质量监测评估、教育政策咨询服务等方面紧密合作。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民族中学省一级一等高中创建工作,引领带动全州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制定具有怒江州特色的民办教育政策,积极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改革,把民办学校的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和布局规划。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举办学前教育和高中段以上教育,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第二节  实施人才强教战略

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才观,以人为本、人才为上,政策围绕人才服务、资源围绕人才配置。聚焦高品质学校建设,锻造优秀校长团队,加快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助乡村教育振兴”的卓越教师队伍,依托高素质教师队伍合力走强教之路。

1.锻造优秀校长队伍

加快培育一支“成长型、专家型、领航型”校长梯队。尊重校长岗位特点,完善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加强校长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和管理。州级每年安排校(园)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用于校(园)长和学校管理人员领导力提升、国内外研修、学术研究与交流等。通过加大培训培养力度,锻造一支敢担当、善创新、有情怀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校长专业化办学。积极探索公办学校校长聘任制、年薪制。面向全国、全省吸引招聘优秀人才到各级各类学校担任校级领导职务。设置校长任期目标,作为对校长考核评价的依据。倡导教育家办学,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办学。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及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建立校长荣誉制度,评选一批专家型、创新型名校长。到2025年,评选表彰各类荣誉校长(园长)50人。

2.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快培育一支“骨干型、卓越型、教育家型”教师梯队。设立专项资金加强一流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支持计划,增强引才竞争力,扩大高端人才数量,确保优秀教师“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到2025年,培养引进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高层次人才30名以上,培养和吸引优秀硕士研究生50名以上。强化对高端人才的考核评价,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以中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实施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构建“循序渐进、全面发展”的中青年教师发展体系,逐步形成“一人一策”培育体系,保证师资可持续发展。实施“归巢计划”,大力吸引本地优秀学子返回家乡从教。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引导和规范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鼓励优秀教师向基层流动,在岗位设置聘用、职称评审方面对由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流动的教师给予倾斜。到2025年,全州遴选交流教师1000人以上,校长30人以上,跨区域交流校长教师200人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对严重不适应学校工作及发展需要的教师,由学校退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再安排返岗,培训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增量。

3.深化教育编制制度改革

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思想政治课开设、体音美教学、高考综合改革、小规模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校医配备、“双师型”教师等新需求,完成全州教职工编制核定,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应配尽配。根据学校建设需求,及时配齐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缺编教师和新建、改扩建学校所需教师。建立编制报告和定期调查制度。

4.深化用人机制改革

全面推行教师“县(市)管校聘”改革,促进师资均衡配置。遴选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公办学校实施“总量控制、学校聘任、自主管理”的用人制度改革试点,适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州级“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报州、县(市)教育体育局和人社部门核准。下放公开招聘面试组织权,县(市)人社、教育体育部门组织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从2021年开始,在州级“名校+”联合体内确定10所学校开展“先面试、后笔试”教师招聘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足配齐学校后勤服务、安保等人员。

5.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下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权,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学校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县(市)人社、教育体育部门以及“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评审中级职称;继续用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特殊政策,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薄弱学科倾斜。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切实加强聘后管理,对已评定为中、高级技术职称,但不能满额完成工作量或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聘用到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扣减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用于对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教师的奖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倾斜。

6.深化薪酬激励机制改革

提高教师薪酬待遇水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公务员目标考核奖,同步同幅调整绩效工资增量。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联动提高绩效工资标准,积极推动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筹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学校统一管理、自主分配的工资分配机制。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创新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激励机制,单列班主任津贴,落实县(市)责任督学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特别是边远艰苦地区教师生活补助、交流轮岗教师交通生活补助标准,并依据艰苦边远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完善送教上门保障机制,实施送教上门教师工作补贴、交通补贴制度。

7.完善教师专业培训机制

以师资力量整体提升为目标,制定分级分类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加强县(市)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和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通过进修访学、学历学位提升、指导培训和教师自身学习推进师资培养常态化。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推行教学培训学分制,形成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教学能力培养体系。用好用足国培、省培、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计划”等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政策,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实施教育人才“五六七”工程,到2025年,培养名校长50名以上、州级骨干教师600名以上,培训教师7000人次以上。

8.实施“名校长+”、“名师+”工程

出台《“名校长+”、“名师+”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校(园)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教育教学研究、公益优课、赛教活动、送教下乡、专业培训、专题研修等形式,在全州实施“名校长+”、“名师+”工程。到2025年,组建州级“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10个、“名师+”研修共同体50个,县(市)级“名师+”研修共同体100个,校级“名师+”研修共同体300个。建成区域性教师发展平台,发挥名校长领航作用和优秀教师教育教学实践引领能力,完善团队化、特色化教师成长机制体制,不断提升全州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9.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出台《怒江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正面模范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弘扬高尚师德,以榜样的精神感染人,鼓舞人,引导人,加强典型宣传引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实施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出台《怒江州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坚决杜绝侵害学生的各类违纪违法事件,坚决清除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10.建立教师荣誉制度

设立州、县(市)两级校长教师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常态化开展州级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突出贡献乡村教师、优秀乡村教师评选。出台《怒江州教师荣誉表彰评选实施细则》。

11.改善人才成长环境

健全和完善维护教职工利益、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的体制机制,最广泛地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有偿使用标准化周转房。千方百计解决好教职工后顾之忧,为广大教职工安心从教、静心从教、舒心从教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节 实施质量兴校战略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坚持走质量提升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全州基础教育质量,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促发展、以质量检验发展,努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上乘、充满活力的高品质学校,提升怒江教育的美誉度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1.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

落实县级政府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和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聚焦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地转化,实施县、校“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强化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一是坚持五育并举。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形成,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坚持立足课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发富有学校特色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开好生命安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地方课程。构建有效课堂和教育教学活动视导、研讨、观摩的常态机制,围绕“课堂革命”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上好每一堂课。三是坚持抓实教学常规。切实落实省、州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个性化辅导等关键性教学环节的管理,建立全程跟踪和质量抽查制度。四是坚持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加快数字校园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1+N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和名师工作室团队的辐射作用。五是坚持激励保障机制,设立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10至15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表扬。

2.推进学校育人方式改革

基础教育要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新理念,构建新格局,创设新模式,为建设教育强州奠基固本。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探索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双向衔接,推进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创建50所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特色学校、50所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加强和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选课走班,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积极创建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样本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基地,打造一批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

3.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工程

全面推进“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机制,推动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六种途径同步育人。分学段落实德育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阶段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高中阶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足额配齐各学段思想政治课教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按要求配齐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快心理咨询室建设,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到2025年,全州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100%,设施设备配备100%达标。认真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标准改善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条件,配备中小学课桌椅,配齐学校医务人员或保健教师。定期对中小学生开展视力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将学生近视率纳入学校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健康状况纳入对县(市)政府绩效考核,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比上年下降1%。加强学生现代生活方式教育,培养良好文明习惯和社会礼仪。打造一批具有怒江特色的素质教育精品课堂、线上线下特色课程、特色活动、校园文化品牌。

4.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美育提升行动、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综合行动

坚持健康第一,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坚持“健康第一”理念,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推进“师生健康、中国健康”行动,开足开好体育课,大力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实施校园足球,加快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和体育特色学校建设,使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健全并落实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将高雅艺术、民族文化、民间工艺传承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支持学校建设学生合唱团、舞蹈团、乐团等艺术社团,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世界优秀艺术,增强文化理解。鼓励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办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

丰富课程内容,实施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综合行动。将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开足开齐开好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课程。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与“三爱三节”主题教育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怒江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到2025年,创建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心理健康等特色学校50所,打造一批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和国防教育等示范实践基地。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实践与研究,按照推进“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相结合的方向,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调育人机制,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以良好的学校环境、家庭氛围、社会风气巩固育人成果,帮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加强家庭教育和家校共育,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依托社区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学习力度,积极打造“15分钟教育服务圈”,开展“家校携手、阳光教子”、“家庭教育普惠”、“教师访万家”活动,引导家长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指导服务。统筹利用好社会各类资源,特别是红色教育资源、劳动教育资源,为强化实践育人创造有力条件,更好地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6.健全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开展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估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实施提升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工程,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覆盖,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依据。健全办学质量考核机制,对提升办学质量成效明显、社会评价较高、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给予专项倾斜支持和奖励。对办学质量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的公办中小学,实施“一校一策”,切实加强提升,必要时进行管理团队和教师的调整与交流。深入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价,建立全州中小学学生成绩管理大数据平台,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管,加强分类指导,监测评估,将监测评估结果有效运用到改进管理、提升教学的各项环节,并纳入对学校办学的目标考核体系。

7.加强教科研能力建设

健全教科研网络,切实加强州、县(市)教师发展机构、教科研机构建设,按要求落实编制,配齐配强学科教研员和教科员,建设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队伍。把州教科院建成全州教育决策咨询服务中心、课程实施与质量监测评估中心、课程教学研究指导中心、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坚持教育科研为教师服务、为学校服务、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建立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学者与教师相结合、课题与课堂相结合、研训成果与质量提升相结合的研训机制。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注重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的结合,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发展。围绕新课程、新中考、新高考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思想、理论、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和创新,重视教科研成果推广和应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加强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及监管,构建学校间共建共享机制。建立教科研奖励机制,每年遴选5至10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8.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要求,常态化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和不合理的课内负担,坚决查处中小学不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科学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完善午休管理。引导学生健康生活,家校配合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按照《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14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规范中小学生作业布置和作业辅导,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依法依规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第四节 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行动计划

围绕“增量、提质、优师、惠民”,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力度。到2025年,实现公办幼儿园提升改善项目全覆盖,让更多幼儿“好入园”、“入好园”。

1.促增量、扩总量,推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及达标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一村一幼”建设,支持普惠型幼儿园发展,推动多种形式办园,加快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推动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乡(镇)中心学校管理范围,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负责区域内学前教育管理。加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改善各类幼儿园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优质园的辐射作用,全州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均建成达到二级一等以上的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鼓励公办幼儿园以联合办园、办分园等多种形式,促进学前教育资源优质协同发展,切实提升幼儿园保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以需求为导向,高起点引入国内知名品牌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不同家长对优质服务、个性化课程、较高环境配置等多元学前教育服务需求。

2.抓创建、提质量,推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开展怒江州学前教育示范园和省、州优质园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幼儿园的理念引领、方法指导和过程督察,重视创建过程中的反思整改,力求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升”。通过创建,使幼儿园办园环境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得到锻造,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办园特色得以凸显,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和内涵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发挥名优园示范辐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幼儿园相互交流的平台。建立公办幼儿园结对共建机制,由县(市)公办园派出管理骨干和教学骨干到薄弱幼儿园支教,着力从内涵建设、师资互助、资源共享上提升幼儿园整体保教水平。实施“名园+分园”改革,借助优质园的师资和管理经验办好分园。组建幼教共同体,建立城乡共享优质资源的有效机制,通过实施共同体内教师园长交流、城乡带教、联片教研等措施,促进教育理念的融合、教育内容方法的丰富以及教学水平的提高,有效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优师源、强师能,推进学前教师队伍专业发展

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整体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依托教育帮扶项目,实施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订幼儿教师编制周转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各县(市)统一的编制周转池,由县级统筹编制资源。支持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幼儿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解决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用人需要。建立园长任职资格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落实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园长考核与交流机制。强化园长成长规划意识,加强园长专业培训,提高园长专业化水平,促进幼儿园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杜绝幼儿园“小学化”教学倾向。

4.强保障、惠民生,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县(市)级政府切实承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完善“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资助机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将新建幼儿园、新办公办幼儿园和创建优质幼儿园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力推进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第五节  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

坚持政府责任、公办主体,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加大投入、优化布局、科学划分学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定向招生政策以及实施“名校+”工程等措施,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学校”。

1.优化城乡学校布局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城镇规划,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依据区域特点和群众需求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重组,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需求。严格履行撤并恢复等方案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进一步评估“十三五”期间校点撤并效果,坚决防止因怒江特殊地理环境下,农村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失学辍学现象的发生。

2.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统筹优化“两类学校”规划布局,摸清底数,分类实策,做到一县(市)一方案、一乡(镇)一策。认真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标准要求,确保“十四五”期间补齐“两类学校”短板。统筹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3.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统一城乡学校基本配置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各县(市)要全面摸清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新建和改造普通教室,对照标准配齐教学仪器设备,严格按要求配备音乐、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器材。高中严格控制56人以上大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独立小学、初级中学规模办学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办学不超过2500人。

4.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依法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孤儿、低保户和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因贫困辍学。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实行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农村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堂“六T”创建。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优质均衡县域比例到2025年分别达到20%。推进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到2022年达到必配要求,2025年基本达到高标准要求。利用“互联网+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实现强校带弱校同步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差距。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

6.深入开展素质教育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开足开齐课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体系。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分年级严格控制学生课后作业量,执行好课后服务制度。加强劳动和实践活动育人。配齐劳动及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师,常态化、规范化开设劳动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学校+基地+N”劳动和实践育人保障工程。提倡因地制宜结合怒江实际、民族特色开展实践育人创新。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

7.创建优质均衡示范学校

研究制定优质均衡示范学校标准及评估细则,将优质学校与结对学校或帮扶学校捆绑评价,着力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实施“名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快建设州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全面升级录播教室,逐步实现帮扶学校之间同步课堂及同步教研,构建结对学校间教育资源合作共享机制。

8.健全考试评价及质量监测体系

以综合素质评价推动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评价和学业测评,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质量监测体系,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系统。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把监测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导和问责作用。

第六节 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行动计划

按照“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的发展定位和“统筹城乡、优质发展、提升质量、促进公平”的思路,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形成结构合理、优质共享、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

1.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

加快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初、高中分离,提高办学规模效益。按照每县设置一所普通高中的思路,结合怒江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顺应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合理确定县(市)高中学校数量及布局,到2035年,逐步形成一县(市)办好一所高中的目标。严格控制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民族中学招生规模,确保生源质量,大力提升一本上线率和学生考入“双一流”大学比例,把州民族中学建成民族特色鲜明、办学质量优异、在滇西北有较大影响力的云南省示范性中学,带动全州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兰坪一中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突出艺术、体育特色,努力打造成为一所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办好福贡一中,鼓励福贡一中开展篮球特色学校建设。加强贡山一中建设,走“小而精”的发展之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普及水平。持续对全州高中开展办学水平评估,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办学能力综合评价方案》,继续开展高完中办学水平晋级升等评估工作。引导普通高中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特色项目建设为抓手,立足学校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之路,全州建成4所以上具有独特学校文化、鲜明办学特色、丰硕育人成果和较高品质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

2.建设教育家型校长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落实“教育强州”、“人才强教”、“质量兴校”战略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提升高中校长办学治校能力,着力打造专家型教师队伍,培养教育家型校长50名、州级教学名师100名、学科带头人200名、教学能手500名,建立“教育家型校长工作室”10个、“名师工作室(坊、站)”100个。实施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全州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达10%以上。推进普通高中“管办评”分离,着力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等改革,更新教育教学管理手段。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深化民主管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积极创建现代学校管理示范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育人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满足不同潜质和志趣学生的发展需要。

3.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办学质量

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构建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和特色课程等课程体系,开设多样的选修课程,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发展的需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国际理解教育等课程建设。立足学校历史积淀、文化底蕴、地域资源,开发具有丰富内涵的校本课程。打造“一县(市)一特色”发展格局。遵循教学新特质要求,增强课堂教学渗透力,提升教学实施执行力,推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加强校本教研,深入开展新高考改革应对、课堂教学、人才培养等研究,破解教育教学改革难题,强化教育科研成果实践应用。加强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育人。

4.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

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客观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规范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指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支持优质普通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初高中课程衔接实验班、特长生班、民族班、优扶班(面向贫困山区、易地搬迁地区定向招生)等改革试点。

5.加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把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改革,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位全部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域内各初级中学,形成基于初中学校当年初三在校生人数、办学水平和学校体育考试成绩为依据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

6.加强学校设施设备建设与配备,改善办学条件

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对全州普通高中基础设施进行提升,重点建设实验功能部室、通用技术教室、图书馆(室)等,建设一批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特色部室。完善体育、艺术教育场馆,配齐音体美、心理健康、卫生保健等方面器材,全面满足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实践创新、社会参与等方面发展需求。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构建智能化、个性化、多元化的信息化体系,建设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创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

7.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机制

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推进普高与中职同步、协调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开展新型综合高中试点,探索课程互选、资源互通,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技术技能教育、实习实训,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互通机制,打通普职分隔,构建普职立交桥,为学生全面发展、多渠道成才奠定基础、创造条件。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形式的成人教育。

第七节 实施职业教育振兴和继续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制定《加快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整体发展规划,落实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大体相当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改革,满足学生就业升学双需求。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同级普通高中教育。

1.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加大资金投入和资源统筹力度,加快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到2025年,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习实训等领域的改革创新。支持职业学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构建中高衔接、普职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就业有竞争力、升学有保障。实施职业技能五年提升行动,支持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大力开展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将教育附加费的30%用于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

2.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围绕发展“八大重点产业”、“五网”建设,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加快建设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创造条件,引进省内外高水平职业院校设立怒江分校或办学点,满足怒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亟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实施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质量专业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好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大型企业联合办学,加大与对口帮扶地区高水平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力度,建设旅游、酒店管理、生态农业、电子商务等特色骨干专业群,为怒江旅游业发展储备人才资源。落实“职教高考”制度,认真做好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春季统一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高职院校学生专升本等工作,提高生源质量,拓宽职业学校学生学历晋升通道。

3.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对照高职院校设置标准,稳步推进“怒江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支持云南开放大学怒江开放学院、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怒江学院建设。努力搭建高职教育与职高、普高教育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依托两所高校的资源优先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专业开展“3+4”中本衔接试点,力争成为云南省首批“中本”衔接试点地区。

4.加快构建全民终生学习体系

注重社区学校实体化建设,开发公民素养课程体系,完善师资配备,经费保障、教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等环节。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组织多样化社区教育活动。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程,使未能升学的学生能够受到再教育、培训,并获得相应技能与证书,为当地经济建设作贡献。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试点,继续推动继续教育向农村延伸,逐步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网络,打造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自学考试和乡村振兴服务基地。积极探索在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中设立老年课堂等学习场所。

第八节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

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探索融合幼儿园建设、全州集中建好1所特殊教育学校,大幅度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完善送教上门保障机制。

1.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建设与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普惠型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以举办特教班或随班就读方式接收和正常录取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实行动态监管。抓好残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到2025年,全州三类残疾(视残、听残、智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以县(市)为单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各县(市)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怒江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协调帮扶力量向特教倾斜。

3.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在每年的免费师范生中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加大培训力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国培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州一级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县一级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支援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怒江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

4.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盲、聋和培智等课程标准,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应用能力。做好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注重加强学生的生活实践、心理健康、安全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第九节 实施教育开放发展行动计划

发挥怒江州教育事业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教育开放发展。

1.构建与区位优势相匹配的教育体系

增强怒江教育对周边地区和国家的吸引力、影响力,推动来华留学人数逐年递增,发挥怒江教育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的作用。

2.强化各级各类教育培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以学科渗透、主题活动、校本课程等形式,培养学生国际意识、跨文化理解与沟通的能力,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国际理解素养。高中教育阶段适当引进优质国际课程,推进高中课程的多元融合,加快课程改革,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借鉴国际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和学生培养模式,增加学生海外学习、实习的机会。

3.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拓宽办学视野,转变教育理念,加强与国际国内先进地区交流,在方式方法上互相借鉴,积极开展与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人文交流,拓展人文交流领域,丰富内涵,加快人文交流品牌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

4.提升怒江教育国际影响力

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国内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引进和融合国际课程资源,加强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吸收和再创新,促进教育资源的国际流动。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和境外实习实训基地,拓展学生出国实习、培训和就业渠道。

第十节 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繁荣发展行动计划

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育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办学治校理念、育人特色的重要体现,要加快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少数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建设体系,加快形成以鲜明正确的导向引导学生、以民族团结进步凝聚学生、以爱国求知激励学生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1.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丰富校园精神文化内涵,积极构建“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理念系统,建立各类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凝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建设学校标识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大力宣传怒江脱贫攻坚精神,积极营造优于社会环境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其充分发挥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功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体系,通过评价机制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精心设计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挖掘重大节庆日和传统节日所蕴含的教育功能,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入学毕业、入队离队、入团、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每周一次的升降国旗仪式,发表紧密联系学生实际、内容生动具体的国旗下演讲。加强课后科技、艺术、体育、娱乐活动等第二课堂建设。广泛组织多种类型的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体育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读报、演讲等第三课堂活动。积极推广优秀少儿歌曲,开展爱党爱国歌曲和正能量歌曲演唱活动。利用独特民族文化、风俗和节日,积极开发具有浓郁怒江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

3.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

把校园建成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场所,充分利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营造德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使校园内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体现教育的引导和熏陶功能。从本地自然环境和条件出发,大力绿化、美化校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校园环境的设计创造美化。学校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设计要充分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建好校史陈列室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室。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雕塑、地面、建筑物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体现教育理念,张贴、悬挂革命领袖、英模人物、科学家、艺术家、劳动模范等杰出人物的画像和格言警句,设计制作宣传怒江脱贫攻坚精神、展示怒江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建设成就的图片和文字,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生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鼓励展示学生创作的优质作品,引导学生从小确立远大志向,厚植爱国情怀,增强学生“心向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建好管好用好校园广播站、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

4.大力开展“脱贫攻坚精神”、“民族团结进步”、“强边固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教育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取得脱贫攻坚战决定性胜利给怒江带来的“一步千年”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使“感恩共产党、感恩总书记”和“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深深根植学生心中。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渗透到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守护好边疆、建设好家乡。

第十一节 实施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推进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各领域、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化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各中小学校用好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实现德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课程目标连贯一致、学习要求循序渐进,呈现方式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学习特点。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教育工作者培训必修课程,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加强教师培育,实现培训体系化、常态化、课程化。

2.深入实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来抓。持续推进思政课思路创优、机制创优、师资创优、教法创优、环境创优。大力提升思政课教师队伍基本素养,培养一批思政课骨干教师。以思政课程为引领,加快构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协同育人体系。深入挖掘其它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构建集思政课、综合素养课、专业教育课三位一体的课程育人体系,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以课程思政为载体,探索“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把价值观培育和塑造通过“基因式”融入所有课程,将思政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教书育人的内涵落实在课堂教学主渠道,让所有课程都有“思政味”,所有任课教师都挑起“思政担”,让立德树人“润物无声”。以“课程思政”为带动,探索思政工作队伍工作“课程化”育人新模式。不断加强第二课堂建设,深入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补融合。积极探索思政工作队伍工作“课程化”改革,构建“大思政”育人模式,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各级各类学校对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引进、组织课后服务和社团活动等进行政治把关,确保学校教育活动的价值导向正确。

3.着力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强化课程育人效果,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建立起德育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挂钩的制度和德育工作激励机制。选树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示范学校(园)和“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全面加强党对团委、少先队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将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团委、少先队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充分发挥团委、少先队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强边固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修身立德、志存高远、勤奋上进、追求卓越中的作用。到2025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加入心入脑,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更加深化,心理健康与文明礼仪更加进步,学校德育特色更加凸显,德育工作更加常态科学。

第四章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划实施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质量,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落实“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建设中小学“五强五好”党组织。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向民办学校选派党组织负责人(督导专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制度,健全各级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学校统战工作,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引导他们弘扬爱国主义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查处教育系统作风问题、腐败问题。

2.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常态化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和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利用好各类党建读物学用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师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和推进“十四五”时期改革建设发展的思路举措和深度实践。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园巡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不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3.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学术观点问题,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治体、依法办赛

深入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落实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全州教育治理法治化。认真贯彻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建设。

5.深化教育行政部门“放管服”改革

按照“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编制并调整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现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扩大学校在选人用人、奖励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

6.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强化县(市)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发展教育的责任,完善以县(市)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市)乡(镇)两级政府办学职责。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和校长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明确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由州、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严格人事编制管理,按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编制标准及管理办法核编。

7.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生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及学生资助政策,建立生均拨款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渐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切实履行职责,巩固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控辍保学、随迁子女就学、回流边民入学、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全面实施教育经费绩效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8.加强教育督导

全州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完善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制度,强化政府发展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建立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机制。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对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9.多措并举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网络,强化传染病防治。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健康卫生习惯,更好地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指导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压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必管”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规定,健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处置机制。强化校园全防范措施,加大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范措施,建设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结合实际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标准,推广特色成果,推动建设“课堂教育、日常宣传、专题活动、实践体验”四位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整体水平与效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排查和应急演练,筑牢安全防线,努力破解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努力为全州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节 规划保障

1.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十四五”教育规划的要求,强化优先发展教育责任,强化发展体育公共服务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完善统筹决策、研究咨询、分工落实、督察督办、总结推广的改革工作链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改革试点,加强改革经验推广和应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教育体育局牵头、统筹推进规划的落实;发改委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协调推进教育建设项目的落实;财政局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编办牵头会同教育体育局推进教师编制管理改革;人社局牵头,会同教育体育局推进职称改革。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体育局,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时间节点,确保“十四五”教育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2.强化落实机制

州级各有关行政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规划落实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各县(市)要围绕“十四五”教育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深化改革任务等,制定本县(市)“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对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体育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加强考核督导

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规划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定期分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关键指标说明

一、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一)指标定义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接受学历教育(含成人学历教育、不含非学历培训)的年数,反映人力资本水平和劳动者素质。其中,劳动年龄人口指能从事一定强度工作的成年人数减去法定退休年龄人数的差。

(二)2020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现状

1.国家现状:预计为10.8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5年的10.23年提高到2018年的10.6年,年均增加0.12年,预计2019年为10.7年,2020年为10.8年。

2.云南省现状:10.2年。2019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年,比2015年的8.9年提高1.1年,年均增加0.28年,预计2020年达10.2年。

3.我州现状:9.7年。根据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关于怒江州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测算说明》测算,全州2010年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45年,2020年为9.7年,年均增加0.225年。

(三) 2025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目标预测

1.国家初步考虑:11.3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87号)指出,2020年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8年,到2030年将提高到11.8年。按照此数据估算,预计到2025年,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3年左右。

2.云南省2025年目标预测:12年。“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实施优先发展教育政策,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大力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推动人口优势向人力资源优势转变,按照年均增加0.36年的增速,预计到2025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将达12年。

3.我州2025年目标预测:10.8年。根据《关于怒江州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测算说明》测算,2010年至2020年全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均增加0.225年,按照此数据估算,到2025年全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将达10.8年。

二、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一)指标定义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是指:根据国家教育相关规定,三周岁或三岁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适龄儿童都有权力在其监护人监督下进入国家创办或私人创办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进行培训学习。由于各种原因在这年龄段一些中国儿童不能正常进入幼儿园,中国教育部门根据在园学习生人数除以户籍所在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适龄儿童总人数,获得的数据称之为“毛入园率”。

(二) 2020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现状

1.国家现状: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2%。(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2%)

2.云南现状:88.79%。(云南省2020/2021学年初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3.我州现状: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9.96%。

(三) 2025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目标预测

1.国家初步考虑:以农村为重点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完善普惠型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90%以上。

2.云南省2035年目标预测,大于95%(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3.我州2025年目标预测: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以上。

4.怒江州“十四五”规划目标:94%以上,与国家规划目标吻合。2020年怒江州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虽然达到89.96%,指标高于国家和云南省,但考虑到巩固取得的成果难度较大,另外“十四五”期间学前教育适龄人口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而且增幅还较大。

三.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一)指标定义

即在校生巩固率,即一个学校入学人数与毕业人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三毕业人数÷小学一年入学人数(含正常流动生)×100%

(二)2020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现状

1.国家现状:2020年95.2%(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

2.云南现状:96.15%(云南省2020/2021学年初全省教育事业 发展统计公报)

3.我州现状: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2.76%。

(三)2025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目标预测

1.国家初步考虑:“十四五”期间,要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两端延伸。构建更为严密、精准的控辍保学制度,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具体数值没有规定,但不会低于95%。

2.云南省2025年目标预测:97%。(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

3.我州2025年目标预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

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一)指标定义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指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 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总数占15-17岁学龄组人口数的比重。

(二)2020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现状

1.国家现状: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2%。(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

2.云南省现状:90.89%。(云南省2020/2021学年初全省教育事业 发展统计公报)

3.我州现状: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06 %,比2015年提高37.86个百分点。

(三)2025年国家、云南省和我州目标预测

1.国家初步考虑: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2%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云南省2025年目标预测:93%。(《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3.我州2025年目标预测:90%。根据《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怒江州人口素质提升规划(2020—2025年)〉》

4.“十四五”规划目标:93%。

 

备注:2035年远景目标相关数据与《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目标吻合。最终达到与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

特别说明:2019年,云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067.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0.09亿元的比例为15.77%。怒江州根据公开资料2020年,怒江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1.54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1775亿元的比例为13%,已经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规划设置2025年需要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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