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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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331-2021-160720
发文机构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4-22 16:26:52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怒江州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5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激发全州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热情,推动怒江州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体育产业成为全州国民经济发展重要产业,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

(一)鼓励体育企业投资发展。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文化、旅游产业带动作用,鼓励和培育具有自主品牌和竞争实力的体育企业在境内投资发展,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方向,引导各类中小体育企业延伸产业链。(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支持体育创新平台建设。推选服务业绩突出、品牌影响力强的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体育企业参加全省创新创业大赛。(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配合)

(三)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强化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代表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体育社会组织向乡镇、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延伸,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民政局配合)

(四)推动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将体育设施建设核心指标纳入全州美丽县城评选体系。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推进体育训练、全民健身、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交流为一体的怒江体育基地建设。以怒江野水皮划艇公开赛、环法自行车公开赛、马拉松公开赛、全省射弩邀请赛暨怒江弩王争霸赛等系列赛事以及涉缅有关体育赛事为品牌为引领,打造怒江特色体育赛事。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发展体育制造业,规范傈僳族弩弓制造,扩大棒球生产,提高科技含量和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创建冰雪运动俱乐部,积极支持冰雪产业。(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外办配合)

二、推动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五)推动体医融合发展。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加强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体质监测体系,将有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方法纳入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内容,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民政局配合)

(六)推动体旅融合发展。以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推动全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为实现路径,积极引导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到2022年,力争打造体育旅游精品景区1个、体育旅游徒步精品线路1条、体育旅游精品赛事3个。不断提升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七)推动体教融合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体育工作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建立学校体育训练基地,整合教育体育资源,加强体育训练网点建设,把学校体育与专项运动进行有机结合,建设以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为重点的体育项目学校,推进特色项目特色学校特色品牌的体育特色学校创建。(州教育体育局负责)

三、培养体育锻炼习惯

(八)引导体育消费。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鼓励群众健身消费,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支持数字体育APP开发,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式健身产业。围绕体育产业规划、城市体育用地供给、社区体育设施配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要素,积极申报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九)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教会每名学生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围绕建身边的场地,抓身边的组织,搞身边的活动推进“15分钟健身圈建设。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指导,鼓励将健身休闲活动作为工会活动和职工福利内容。支持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指导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卫生健康委、州总工会配合)

四、持续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十)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施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全州健身步道工程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新建能够举办中大型赛事的综合性场馆,结合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集射击馆、飞碟靶场、极限运动场地、攀岩场地、山地自行车赛道、射弩场、游泳馆等为一体的森林体育公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并依法享受相应权益。推进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探索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激发体育场馆运营活力,减轻体育场馆维护压力,实现以馆养馆(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十一)努力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改造提升怒江民族体育馆片区,努力打造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医疗康复中心、体育文化活动中心为一体的服务综合体。依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加强体育特色小镇和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十二)加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根据《云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打造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教育体育局配合)

五、加强管理服务

(十三)强化赛事管理。按照《云南省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县级以上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赛事管理职责,履行赛事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各级单项体育项目协会成立裁判委员会,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州教育体育局负责)

(十四)突出体育赛事公共安全。按照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体育赛事的安保标准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全州大型体育场馆安保评价工作。体育赛事安全许可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为体育赛事承办单位申请安全许可提供便利。鼓励体育赛事承办方引入专业安保公司承担安保工作,保障体育赛事安全。(州公安局牵头;州教育体育局配合)

(十五)加快建立救援体系。完善风险多发区域的安全警示、紧急救援、消防、安全防护等标识信息,引导户外运动者合理流动。加快建立全州涵盖医疗、救援、运输等服务保障方面的综合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撑、户外运动基地为补充的安全救援网络。(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十六)加大体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学,加大发现体育人才力度,加强体育尖子生培养,鼓励职业院校设置体育产业有关专业,形成有效支撑体育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引进体育人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全民健身的服务和引导作用。(州教育体育局负责)

(十七)做好统计监测。加强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建设,开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完善规模以上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制度,推进全州规模以上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到2022年,基本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规模以上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教育体育局、州统计局配合)

六、落实体育产业扶持政策

(十八)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场主体,可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型税收减免等税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支持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体育场馆依照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参与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做好体育产业供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体育产业,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所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保障。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有关的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怒江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州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要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对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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