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0 年 9 月 27 日怒编复〔2020〕21 号《中共怒江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怒江州教师发展中心)机构编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加挂怒江州教师发展中心牌子,为州教育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暂不定级别。
二、同意增设幼儿教育研究室、小学教育研究室、教师培训部、教学质量评价部、信息技术与条件装备部。调整后,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怒江州教师发展中心)设 10 个内设机构,即:
(一)综合研究室:统筹管理教科院(教师发展中心)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管理教科院图书、报刊、声像资料;收集、整理、保存、交流、发布教育信息资料;建设、管理“怒江教育”信息服务网站;承担《怒江教育》连续性内部资料的编辑出版;负责指导全州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二)幼儿教育研究室:负责幼儿教育发展问题与相关对策的调查和研究,建立完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学前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交流、评定,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及教研成果,组织开展课堂教学竞赛等活动。
(三)小学教育研究室:负责小学教育发展问题与相关对策的调查和研究,建立完善小学学科教研员队伍建设,负责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交流、评定,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及教研成果,组织开展课堂教学竞赛、教育教学论文竞赛等活动;负责特殊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四)中学教育研究室:负责普通中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的课程改革、建设与研究;建立完善普通中学学科教研员队伍建设;组织各学科教学竞赛活动;指导各教研机构和学校及学科骨干教师实施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使用,以及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教法改革实验经验的总结、推广。
(五)职业教育研究室:指导职业教育学生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教育援助;组织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负责职业技术教育现状分析与发展策略研究,以及职业教育的管理研究。
(六)体卫艺教育研究室:指导全州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工作,拟订有关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学校绿化、美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医务、食品卫生工作。
(七)教师发展研究室: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负责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组织管理工作;开展和研究双语教学,负责民族语言教材的编译;负责全州教师招聘及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州学校教师的统计分析;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的草拟;负责教师队伍的考核工作。
(八)教师培训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层次的教师、校长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和建立各层次、各学科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立完善全州“教学名家工作室”、专兼职教研员、骨干教师等专业人才库;负责“名师作坊”“名师工作室”的评选及日常管理、考核;负责教师培训学分认定。
(九)教学质量评价部:负责组织全州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对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的调研、评估、评价,提出教育教学改革意见、建议,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审定;负责每年的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承担全州性的教育教学科研活动。
(十)信息技术与条件装备部:负责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组织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推广教育信息化研究成果;组织管理教育信息化应用类的活动开展,促进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和学生应用信息技术能力的提高;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和全州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与管理;指导全州中小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和其他教学设备的配备、管理及使用。
三、调整后,核定人员编制 36 名,其中:设院长(主任)1 名,副院长(副主任)3 名,10 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各 1 名。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