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代表:
您在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怒江州中小河流二级支流治理项目争取力度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在收到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JY330012060115号代表建议后,第一时间专题研究、迅速部署。印发《怒江州水利局关于认真办理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怒江州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定责任科室、具体经办人员全程跟进,细化办理流程、时限要求与工作标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近年来我州全力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作,您所反映的啦井河兰坪小河(玉龙河)下游治理工程已于2023年建设完工,项目累计治理河道4.73公里,新建堤防6.69公里,概算总投资2296万元。该项目有效提升了河段防洪排涝与生态涵养能力,切实保障了沿线群众生产生活与耕地安全。但受现行政策约束,目前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申报增设了流域面积不小于200平方公里的准入门槛,山洪沟治理项目也面临申报指标调整、单项投资缩减等多重申报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持续向上对接汇报,全力统筹推进中小河流二级支流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目前啦井河治理工程、通甸镇清水河治理工程已纳入怒江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同步列入怒江州2026—2030年山洪沟防洪治理需求清单,为后续项目申报实施夯实了基础。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结合我州河道治理实际,下一步,州县两级水利部门将聚焦中小河流二级支流治理难点精准发力,持续提升河道综合治理能力。一是争取差异化政策扶持。结合我州高山峡谷地形特征、山洪灾害频发、现有治理政策适配性不足的实际情况,持续常态化对接省水利厅,如实反映基层治理难点堵点,积极争取省级层面差异化支持政策,推动我州中小河流二级支流纳入全省统一治理体系,明确山区河道治理标准和保障机制,破除政策适配障碍。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储备工作。紧密围绕全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高效推进清水河、啦井山洪沟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精准对接省级申报要求和资金政策,动态更新水利项目储备库,全力争取项目指标和建设资金,补齐山区支流防洪短板。三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针对山区水利项目规模小、点位分散、准入标准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强化州级统筹协调,对接财政及相关部门整合涉水资金,优先保障重要支流防洪工程建设;同时积极争取适配山区水利的政策和建设标准,实施流域系统治理,衔接既有治理成效,分阶段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四是筑牢防汛安全底线。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管控,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杜绝新增安全隐患;压实州、县两级防控责任,健全未治理河段汛期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群测群防体系,严密防范山洪灾害风险,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州水利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怒江州水利局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金英,15987301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