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庆委员:
您在政协怒江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州水利局高度重视,印发《怒江州水利局关于认真办理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怒江州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定责任科室、具体经办人员全程跟进,细化办理流程、时限要求与工作标准。相关科室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专题研究,深入学习提案核心内容,充分认可提案对怒江州节水科普教育、水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意义。围绕提案中建设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的相关建议,主动与州科协对接沟通、会商交流,开展了前期调研研判,重点分析了选址可行性、建设需求及当前工作短板,广泛征求相关业务科室意见,结合怒江州现有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形成了本答复意见,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贴合实际、回应到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怒江州全民水科学素养有待提升,水资源保护、科学用水、健康饮水等科普宣传需进一步强化,缺乏集中、沉浸式科普教育平台的问题。二是关于依托现有资源打造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创新科普模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全社会形成节水护水自觉的问题。经研究认为,提案反映的问题贴合怒江州水利工作实际,直指当前怒江节水科普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建设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是破解上述问题、提升全民节水护水意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设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议,我们高度认可建设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其作为今后怒江水利科普教育工作的重点方向。建设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既是应对全球水资源短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退化等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全民水科学素养、引导科学用水行为的关键举措;更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怒江大保护、双碳目标战略落地实施的重要支撑,对赋能青少年水利科普教育、培育生态环保后备人才、推动社区参与水生态社会共治、传承地域水文化、创新科技科普模式,以及普及人体健康饮水知识、倡导科学饮水生活方式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州水利局将统筹各类水利资源,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不断强化全民节水科普教育。
二是关于将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选址布局于“一品怒江”天然泉水生产厂房内部,依托泉水生产全流程实景开展沉浸式科普宣传教育的建议。该建议思路新颖、贴合实际、优势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宣教价值。但经过认真调研研判,该想法目前恐难以实现,核心原因是资金短缺。基地建设涉及场地改造、科普设施购置、内容打造、人员配备等多个环节,所需资金量较大,当前怒江州无相关资金支撑该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及后续运营维护,因此暂无法推进该选址及建设相关工作。下一步,州水利局将主动对接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支持,着力破解资金短缺难题,待资金条件具备后,再深入调研该选址的可行性,逐步推进水知识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切实落实委员提案,推动怒江州节水科普教育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深化水利普法与科普宣传,紧扣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涉水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互动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同步普及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科普知识。二是创新宣传模式,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机制,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网络,联动各县市开展特色节水宣传活动;组织全州干部群众参与全国节水知识大赛,推动“2026年千城地标亮节水”宣传视频持续发挥示范效应,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切实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和节水行动自觉。三是用好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创作推送民族语言微视频、科普动漫、图文解读等接地气、本土化科普作品,深入推进水利普法科普进乡村、进校园、进工地,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化宣传教育。四是强化水法典型案例解读,公开曝光涉水违法违规典型事件,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震慑约束作用;健全水利普法科普长效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普法责任,以法治护航全州水安全与水利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人水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
怒江州水利局
2026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娟,0886-3032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