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发布第10号总河长令安排部署2025年河湖保护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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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307-2025-265433
发文机构
怒江州水利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水利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7-03 16:08:58

为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以河湖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近日,州委书记、州总河长洪维智签发《2025年怒江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怒江州第10号总河长令),聚焦5项重点关键明确27条措施,对2025年全州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重点关键一:健全体系强化河湖长制责任

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负责领导、水利牵头抓总、河长聚焦“一河一策”巡查履职、河长联系单位协调服务、相关部门聚焦“六大任务”协调联动的责任体系。强化河长履职,各级河长加强监管,加大力度落实好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治,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一体化保护治理。落实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问题闭环整改,加大全过程、全要素闭环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重点关键二:聚焦关键落实河湖专项任务

做好污水治理,推进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加强垃圾整治,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排污口类型,建立责任主体清单。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定期开展动态排查,严防新增城市黑臭水体。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节水。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聚焦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图斑,科学精准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湿地保护监测,落实湿地类型并明确管理边界。

重点关键三:严格管控保护河湖水域岸线

强化水域岸线问题整治,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加快推进县(市)级岸线规划制定,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开展河湖库遥感图斑新增认定整改和核查“回头看”,分地物图斑类别及时复核认定并确保新增问题闭环化台账化动态清零。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持续清理整治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批建不符等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组织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乡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强化河道采砂规划刚性约束,严格采砂许可,强化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重点关键四:因地制宜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制定实施方案,科学谋划并制定幸福河湖建设州县(市)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多部门协同推进,规范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建立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实行幸福河湖清单化管理并主动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名录,探索实践多元化幸福河湖建设路径。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推动“水、农、旅、产”融合发展,多措并举实现河湖效益最大化。加强河湖智慧管理,完善河湖健康档案,多措并举提升河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重点关键五:强化保障激发河湖长制能效

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河湖长制工作全过程。深化作风建设,全力解决好群众重点关注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问题。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河湖管理队伍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强化氛围营造,全方位展示怒江河湖保护治理生动实践。深入基层挖掘河湖保护治理创新模式和先进事迹,加大典型案例征集报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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