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贵代表:
您在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营盘镇黄梅村黄梅水库进行坝体修缮加固和工程性蓄水建设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州水利局高度重视,印发《怒江州水利局关于认真办理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在收到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SN2050054号代表建议后,印发《关于开展对黄梅水库蓄水情况进行排查的通知》,要求兰坪县水利局开展排查工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对营盘镇黄梅村黄梅水库进行坝体修缮加固和工程性蓄水建设的建议,经与兰坪县水利局研究,并与杨春贵代表电话协商、驻地面商,认为用2025年下达的兰坪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58万元用于对黄梅水库水源补充引水设施、库区清淤等项目建设,保证黄梅水库长期发挥效益,切实解决群众农业生产用水困难。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对营盘镇黄梅村黄梅水库进行坝体修缮加固和工程性蓄水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5年下达的兰坪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58万元,用于黄梅水库水源补充引水设施、库区清淤等项目建设,在期卓组箐通过管道(与明渠相结合、可同时解决期卓组村民消防及灌溉用水)引水至期卓组与龙登组之间山箐,与该山箐长流地表水汇合后经龙登组水沟至黄梅水库,入库流量能保障供水需求,项目计划6月内开工,10月内完工并投入运行。届时,水库将长期发挥效益,切实解决群众农业生产用水困难,为群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感谢您对怒江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邓玉海,13988602955)
怒江州水利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