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水利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怒江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州水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水利价格、收费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
2.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3.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发布全州水资源公报。
4.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江河道和工程管理范围内挖砂、石、取土、及占、挖、建项目的审批。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7、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州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推进全州水务系统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州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工作。
11、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科、建设与安全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州节约用水办公室)、农村水利科、怒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州河道管理局)、河长制综合协调科。下设5个事业单位:怒江州水政监察支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怒江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怒江州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怒江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怒江州堤防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继续推进州委巡察反馈意见的后续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腐败工作。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实水利行业扶贫,为打赢深度贫困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两场战役”提供坚实水利支撑保障。抓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评价和成果应用。
完成水利重点全州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14万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0.3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0万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50万亩,完成山区“五小”水利工程1.20万件,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5平方公里,完成江河治理长度19.65公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怒江州水利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是行政单位。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怒江州水务局实有人员编制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全部属于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7.0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7.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7.0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7.07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8.979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7.0757万元(本级财力977.07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7.075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77.0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0757万元,项目支出310.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8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35.63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本部门在职及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农林水支出834.9630万元,主要反映政府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基本办公经费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41.18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水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07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95.5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8%;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7%。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7.8万元,其中包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1.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8.65%,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总数较2018年预算总数有增有减,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2019年单位人员减少“三公经费”公务员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3万元,由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因而导致2019年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较2018年增加,预算合计数较上年增加1.70万元。明细如下(包括专项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对比图
单位:万元
项目(按功能分类) | 2019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合计 | 17.8 | 16.1 | 1.7 | 10.56%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0 | 0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14.00 | 12.00 | 2.00 | 16.67% |
公务用车购置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00 | 12.00 | 2.00 | 16.67%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3.80 | 4.10 | -0.30 | -7.32% |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77.075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77.0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51万元,项目支出31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不涉及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部门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26.6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全局(含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无增减情况;公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无公车购置费),较2018年增加2万元;公务接待费3.80万元,较2018年减少0.30万元。总数较2018年16.1万元增加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的基本支出667.0757元,较2018年32,119.81万元减少4,248.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省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已整体划转至省教育厅,相应人员支出减少。
(三)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310.00万元,较2018年4,179.41万元减少152.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管理费减少100万元、防汛及抗旱管理费减少、2019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较2018年资金规模减少了490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相关经费划转至其他单位。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州水务局基本支出667.07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565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如下:
2018年12月,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增加改革性补贴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相关支出。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州水利局2019年未涉及项目支出预算。
十、绩效
州水务局2019年由于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州水利局机关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8.3393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26.41万元,交通费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72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3.5718万元,工会经费2.8575万元,上年福利费3.76万元,接待费3.8万元,工会费、福利费均比上年减少,因2019年增加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州水务局资产总额3114.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85万元、固定资产1730.74万元。在建工程160.65万元,无形资产0.47万元(计提折旧0.4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06.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