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云南省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
(2)协助省质量监督中心站对辖区内实施监督的项目进行质量监督;负责辖区内其他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
(3)参加受监督工程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4)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确定的权限,参加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以及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
(5)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及时向中心站报告。
联系电话:0886—303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