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杰代表:
您在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筑福贡县28号界桩森林消防应急通道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州林草局把您提出的建议作为完善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落实,并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办理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定防火科、林草监测中心为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跟进办理。同时,及时对接福贡县林草局,组织人员对该道路进行实地勘察,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2025年6月13日,州林草局有关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深入沟通建议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修筑福贡县28号界桩森林消防应急通道的建议,经过安排福贡县林草局和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相关技术人员对该消防应急通道线路走向进行实地勘察,我们研究认为该区域地处高黎贡山,周边森林植被茂密,林下可燃物载量大,离边境线较近,且该区域附近目前没有相关的森林防火通道,给森林资源管护带来不便,所以修筑福贡县28号界桩森林消防应急通道确有必要。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修筑福贡县28号界桩森林消防应急通道,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局及时对接福贡县林草局,通过实地初步勘察,该条通道全长13.31公里,其中通过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8.73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规定,涉及保护区核心区的8.73公里目前不符合申报条件,无法获得审批。保护区核心区外的4.58公里可纳入福贡县林草局的防火通道规划,后期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尽可能实现保护区与周边社区交通互联互通,提升保护区及周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能力,保障边境林区生物生态安全。
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