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部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浏览:0  来源: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278-2021-159713
发文机构
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4-02 20:52:32

3月以来,我州持续干旱、风高物燥、气温升高,火险等级不断攀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随着“清明节”的到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群众上山祭扫,外来人员到高黎贡山周边踏青、赏景、体验自然等人数增多,对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造成巨大威胁和压力。为有效应对高火险天气,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怒江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规定及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部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期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封闭管理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保护区范围内。

二、封闭管理区域

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的泸水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福贡和贡山区域实行严格管控。

三、相关要求

一是实行保护区重点区域设卡管理。对重点区域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对清明、五一前后等重点时段野外用火和踏青进山的高峰期,要严防死守,全力做好解释和劝返工作;对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重点人员,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保护区实际,封闭管理期间,加强跃片公路、俄嘎通道、独龙江公路涉及自然保护区重要路段管控,对过往车辆、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森林防火二维码扫码登记、火源管控等工作,过往车辆、人员不得在自然保护区路段驻留;加强对其它进山路口的值守工作,做好进山人员劝返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三是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各县(市)管护部门要加强保护区周边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小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村组、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防护意识。

四是群众发现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要及时向保护区管护部门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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