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我州持续干旱、风高物燥、气温升高,火险等级不断攀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随着“清明节”的到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群众上山祭扫,外来人员到高黎贡山周边踏青、赏景、体验自然等人数增多,对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造成巨大威胁和压力。为有效应对高火险天气,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怒江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规定及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部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期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封闭管理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保护区范围内。
二、封闭管理区域
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区的泸水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福贡和贡山区域实行严格管控。
三、相关要求
一是实行保护区重点区域设卡管理。对重点区域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对清明、五一前后等重点时段野外用火和踏青进山的高峰期,要严防死守,全力做好解释和劝返工作;对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重点人员,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保护区实际,封闭管理期间,加强跃片公路、俄嘎通道、独龙江公路涉及自然保护区重要路段管控,对过往车辆、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森林防火二维码扫码登记、火源管控等工作,过往车辆、人员不得在自然保护区路段驻留;加强对其它进山路口的值守工作,做好进山人员劝返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三是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各县(市)管护部门要加强保护区周边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小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村组、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防护意识。
四是群众发现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要及时向保护区管护部门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