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致全州人民的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

浏览:0  来源:怒江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278-2021-159712
发文机构
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4-02 20:47:55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慎终追远、缅怀逝者的重要节日,上坟烧香、烧纸钱等野外用火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州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倡议:01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

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是全社会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怒江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区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清明节是我州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全州人民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不良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宣传,传递新风

全州人民要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和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浓厚氛围。

四、自我约束,减少隐患

森林草原防灭火,从我做起。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桔梗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五、沉着应对,科学处置

要做监督者,不做旁观者,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时,要进行劝诫。如若发生火情,切勿盲目扑救,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灾电话“12119”报警。严禁未经过培训人员、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保护西南生态安全,需要大家的精心呵护。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来,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做到“文明踏青祭先人、杜绝火种护森林”,为怒江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贡献一份力。


怒江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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