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类别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理由 |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二、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怒江片区管理办法》 | 怒政发〔2019〕19号 | 2002年2月25日 | 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内容与现在的工作要求不适应。 |
三、拟修订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怒江州核桃产业种苗管理暂行办法》 | 怒江州人民政府第17号公告 | 部分内容与新形势不相匹配 | |
《怒江州油茶产业种苗管理办法》 | ||||
《怒江州油茶采穗基地建设及经营管理办法》 | 怒江州人民政府第22号公告 | 2013年5月2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