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林草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及的法律法规名称 | 普法对象 | 主要活动方式 | 时间进度 | 责任人 | 责任部门 |
1 | 宪法 | 全局干部职工 | 集中学习 | 12月 | 祝发荣 |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活动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林业政务网等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林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发放传单、粘贴标语;结合保护区日常巡护监测工作开展实时宣传。 | 2020年3月-12月 | 赵莹 | 野生动植物科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在森林防火期集中宣传 | 1月-12月 | 余福泉 | 森林资源管理科 |
4 | 《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基层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 | 对外普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局内学习、讲座、网站宣传 | 2月—4月 | 和杨燕 | 草原与湿地管理科 |
5 |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 全州境内,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业专合作社等 | 结合相关节点集中宣传;深入社区、企业对点宣传 | 1-12月 | 李福强 | 种苗站 |
6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防沙治沙法》 | 本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绿化造林及其经营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广大群众 | 主要结合每年的护林防火宣传、法制宣传日活动、三下乡宣传等方式进行。 | 每年11月至次年5月,结合护林防火进行大范围宣传;6月至8月,结合雨季造林进行适当宣传;12月依托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春节前夕结合全州“三下乡”活动进行宣传 | 杨菊芬 | 生态保护修复科 |
7 | 《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林区群众,护林员,林草干部职工,学生 | 集中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网络进行宣传 | 1-12月 | 梁英荣 | 林检局 |
8 | 《草原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林区群众、干部职工、学生 | 集中宣传、利用广播、网络进行宣传 | 防火期(2019年11月1日-2020年6月15日、2020年11月1日-2021年6月15日) | 张寻 | 林火监测中心 |
9 | 《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 保护区社区群众、干部职工 | 进社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会议宣传 | 结合保护区日常巡护适时开展、职工大会学习 | 唐卫红 | 保护地科 |
10 | 《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利用科技周、宪法日等重要节日集中普法宣传,利用新媒体进行日常普法。 | 1-12月 | 罗丽 |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 |
11 | 《退耕还林条例》 | 社会公众 | 网络宣传 | 1-12月 | 胡滨 | 天退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