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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浏览:0  来源: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278-2019-121964
发文机构
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林业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3-20 16:00:00


为扩大共识,凝聚力量,更好地让公众知晓、理解怒江治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建设政策措施,现结合怒江实际,制定《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方案》。

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任务分解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一)背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针对特困地区、特困群体和贫困村,研究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必要时采取一些超常规的办法推动脱贫。对此,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指示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印发了《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深度贫困地区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结合怒江州实际和《云南省全力推进迪庆州怒江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二)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林规发〔2017〕126号)“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怒江州生态脱贫示范区”的要求,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印发了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深度贫困地区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怒政办发〔2019〕23号),为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任务分解的通知》(怒政办发〔2019〕23号)。

(三)目标。打造怒江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提供样板。争取到2020年:怒江州森林覆盖率达到76.6%以上,自然湿地面积稳定在21.26万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林业收入翻一番,精准带动8万以上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生态扶贫措施覆盖全州建档立卡户,助力16.4万人增收。

(四)任务。一是深入推进生态保护脱贫攻坚行动,新增生态护林员15620名,新增公益林补偿面积200万亩,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脱贫攻坚行动,全面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39.72万亩,组建林草脱贫攻坚(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100个。三是深入推进生态产业脱贫攻坚行动,发展特色林下产业10万亩,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建设项目12个,实施特色林产业提质增效60万亩特。

二、政策解读

(一)生态护林员:按照中央“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综合考量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和森林资源管护的需要,开展了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工作,选聘以集中连片困难地区为重点,以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又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为对象。

1.补助标准:管护补助标准原则为1万元/人·年。

2.申请条件:年龄一般在16岁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由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申报流程:按照《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后,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向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通过审核、考察、评定、公示等环节,由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后聘用。

(三)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

(四)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怒江州属天保工程区,权属为国有的公益林纳入天保工程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9年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元/亩,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元/亩,其中10元用于集体和个人的补偿费,其余资金为管护等开支。

(五)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1.补助标准:2018年起,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现金补助850元、种苗种草费150元。退耕还林每亩第一年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2.怒江州退耕还林范围: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3.申报流程:根据农户意愿,由县级主管部门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并组织申报年度任务计划。待年度计划任务下达后,退耕还林任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退耕还草任务由县级农业部门实施。项目检查验收后,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兑付补助资金。

(六)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政策

1.实施主体:遵照业主自愿的原则,选择基础设施良好、交通便利、实施主体明确、连片面积大于300亩、种植3年以上但长势和产量、质量达不到正常水平的木本油料基地作为实施主体。

2.补助标准:按照每亩100元进行补助。

3.申请流程:由农户向乡镇林业站提出申请,林业部门对木本油料基地进行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年度计划,县级林业部门汇总后上报。项目资金下达后,由县级林业部门编制提质增效作业设计,组织开展区域内提质增效实施工作。

(七)生态扶贫专业合作:是在明晰林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同类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指入社成员达20人以上,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必须占一定比例,主要从事林木种苗与花卉生产、植树造林、森林管护、森林采伐、森林抚育、提质增效、林下种植、林间养殖、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森林旅游、生产资料采购、林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林业技术服务等经营业务与林业有关的农民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设立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要召开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及时依法登记注册。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时,须持有本县(市)林业部门审核意见、扶贫部门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材料、工商登记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领取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名称统一为“××行政区划××(字号)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

相关文件: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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