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0  来源: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278-2015-133317
发文机构
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5-02-10 14:55:00


一、概述

2014年,怒江州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怒江州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是领导重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怒江州林业局确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局信息办人员具体经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公开载体丰富。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运用网络、通讯等现代传媒,宣传形势、解读政策、展示成果,最大限度地做好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宣传栏,开通了怒江林业政务微博,建立了怒江林业信息网(http://njly.nujiang.cn),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现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及时更新,对外公开的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最新资讯、基层动态、公共服务、政策法规、林业技术、怒江生态及不涉密文件、公示公告等。

三是公开成效显著。年内,在怒江报、怒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播怒江林业新闻51条,在怒江林业信息网刊登281条,怒江林业政务微博发布6条,使群众多渠道、全面了解林业信息,加强了与群众的联系,得到社会大众积极的关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按照省、州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清理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和下放了一批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并积极完成了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登记、调整、清理、整合、办事指南制作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程序,提高了服务效率。

我们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配套制度,怒江州林业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题会议,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和清理力度,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精简至9项,并将这些事项整合后整体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并录入政务服务系统,严格做到 “两集中、两到位、三进中心”。我们还建立了林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制、公章管理制度及政务中心窗口信息通报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与检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在怒江林业信息网上公示怒江州林业局2013年州级部门决算信息表(含“三公”经费)、怒江州林业局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表(含“三公”经费)、怒江州自然保护局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表(含“三公”经费)、怒江州森林公安局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表(含“三公”经费)、怒江州林科所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表(含“三公”经费)、怒江州六库青山公园管理所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表(含“三公”经费)。

三是主动公开情况。2014年,由野保委、绿化委、州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观赏苗木产业发展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怒林联发〔2014〕28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州观赏苗木发展。年内,在怒江报、怒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播怒江林业新闻51条,在怒江林业信息网刊登318条,怒江林业政务微博发布6条。

四是回应解读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次。

五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其中怒江州自然保护局收到涉及电站、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与自然保护区的位置查询11件,按时办结数11件,已主动公开申请答复数11件。

六是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是举报投诉。怒江州林业局2014年共收到举办投诉3件,均已办结。

八是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免费予以提供服务。

九是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4人,其中州林业局3人,州自然保护局1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公开信息上还存在遗漏。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及时的回应,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怒江州林业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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