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050184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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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25-263711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5-28 10:23:25

余艳梅代表:

您在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食品安全特别是果蔬安全问题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情况

(一)高度重视。接到第12050184号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交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按时办结。

(二)主动对接。积极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对接,根据代表要求按时完成办结。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也充分说明了食品质量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客观要求。正如您所说的,食品安全特别是果蔬安全问题关乎民众的身体健康,不容忽视。您提出的这些问题,对于促进我州食品安全工作具有积极地建设性意义,我们十分赞同。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推动各项监管措施落细落实。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强对农产品种植户、销售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的建议

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安排部署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审核销售农药、兽药经营主体资质,加大农兽药质量抽检力度,严禁无证经营农药、兽药,销售国家禁(停)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农资领域违法案件,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从严查处,全力保障粮食、果蔬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1-4月,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43人次,开展巡查检查86场次,检查经营门店和企业365家,抽检农资产品224批次,合格率100%。

(二)关于“加强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种植力度。加强对种植户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管。”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推广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立足怒江特色农业的产业优势,指导各县(市)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及原材料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增强果蔬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供给能力。截至2024年12月,全州有绿色食品认证有效企业23家,绿色食品42个;有机认证有效企业17家,有机产品42个;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6个产品;地标产品7个2025年一季度,全州新获证企业5家,6个产品;新增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二是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全面落实农药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做好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初审、行政执法、使用指导等重点工作。重点检查农药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等行为,是否建立合格的购销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过期农药等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2025年1-4月,全州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38家次,填写《农药市场检查记录表》17份,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共举办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7场次,培训人员197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三)关于“加强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意识。”的建议

加大科普宣传。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分对象分层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贯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广泛普及农资法律常识,制作发放禁(停)限用农兽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如何去除蔬菜上的残留农药小妙招等宣传资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学会辨别优质果蔬,科学理性消费和自我保护能力。年内,共开展宣传活动12场次,粘贴、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果蔬食品安全工作给出的建议,后续我们将持续加强监管,常抓不懈。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雪云,1398867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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