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春荣代表:
您在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重点产业项目要素保障的建议》,交由我单位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协办,经过发函征询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意见,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州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指导好粮咖、林咖种植过程中的土地保障问题
(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建议的答复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是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 现。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耕地保护目标 已纳入党政同责予以逐年严格考核,并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的“一票否决”的重要事项之一,对任期内突破耕地红线的将终身追责。严禁耕地“非农化”、遏制耕地“非粮化”,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相关文件,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严而又严的要求。
基于以上耕地保护政策刚性约束,对建议中提出的涉及“自 然资源指导好粮咖、林咖种植过程中的土地保障问题”,建议由 泸水市组织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对照国土“三 调”、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耕
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科学研究论证, 依法依规做好粮咖、林咖种植的土地保障。一是在确保全市耕地质量提升、耕地数量只增不减的前提下,采取山上换山下(即耕 地下山,林、园地上山)等方式优化调整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尽可能使用未利用地或符合条件的低效利用林地草地。二是对于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定的,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相关手续。三是请泸水市加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结合咖啡种植对土壤环境适宜性需求,对全市现状耕地范围外的适宜咖啡种植的土地进行全面调查评价,摸清适宜种植咖啡的土地资源底数,为咖啡产业种植提供土地后备资源。
(二)州农业农村局对建议的答复
1.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粮食作物种植与咖啡种植(以下简称粮咖种植) 2.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种植空间 为持续做好我州农业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以来,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先后牵头编制了《中共怒江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大峡谷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的通知》《怒江州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怒江州地形复杂、土地类型多样,为实现合理粮咖种植,需开展深入的土地评估。结合正在开展的怒江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一方面,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州土地进行详尽普查。不仅要明确土地的地形地貌、坡度、海拔、土壤肥力、酸碱度、水源条件等自然属性,还要结合历年种植数据,深入分析土地的种植适应性及潜力,尤其关注适合粮咖种植的土地分布状况。另一方面,依据粮咖生长特性制定科学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标准与模型,综合评估每块土地对粮咖种植的适宜程度,结合怒江州山地多、平地少,立体气候明显的区域特点,遵循“宜粮则粮、宜咖则咖”原则,划定不同功能种植区。在海拔较低、水热条件优越的低热河谷地带,规划为咖啡优势种植区;在地势较为平坦、土壤肥沃且水源充足的区域,设定为粮食核心产区;在半山缓坡地带,探索粮咖套种复合种植模式区。 (1)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贯彻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细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到县、乡、村各级,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保护职责,确保每一寸耕地都有人管、有人护。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明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负面清单,对违规占用耕地进行咖啡种植或其他非粮用途的,依法严肃查处,并限期恢复耕种条件。此外,要明确各功能区的边界和发展导向,制定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措施,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土地优先用于粮食种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在咖啡种植区,合理控制种植规模,避免无序扩张侵占粮食用地。
(2)提升耕地质量产能。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和模式。针对怒江州部分耕地质量不高的现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浪费与污染。并通过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措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积极推广适合本地的优良粮食作物品种,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以有限的耕地资源生产更多优质粮食。 (3)推动高效利用,探索复合种植模式。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粮咖套种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探索适合不同海拔、不同土壤条件的粮咖套种组合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农户转变种植观念,树立立体生态农业理念。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立体生态农业,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户参与,实现粮咖协同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4)推进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鼓励和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发展粮咖种植。对流转土地达到一定规模且用于粮咖种植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降低其经营成本,提高规模经营效益。通过规模化经营,便于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粮咖种植的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 (5)协调解决土地纠纷与矛盾。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当粮咖种植过程中出现土地权属纠纷、流转合同纠纷等问题时,及时介入调解,引导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解决,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建议的答复
我州境内群山耸立、江河纵横,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立体气候明显,生物多样性富集,林业用地面积1744.96万亩,林下经济发展具有较好潜力。近年来,全州对林下空间的利用逐年提高,林下经济总产值从2021年6.85亿元增加到2023年18.34亿元;其中,泸水市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利用面积分别22.89万亩、9182万元,可以说全州及泸水市林地种植业、林地咖啡还有较大空间。 发展咖啡产业是我州的一项重点产业,林地种植咖啡是林下种植业的一种发展模式。2023年以来,州林草局主动作为,积极为泸水市林地种植咖啡提供政策解读、土地保障;2024年,州、市林草局工作组通过外业调查,摸底排查出可以在林地上发展咖啡产业的低效林地,并积极谋划了低效林改造咖啡套种、咖啡种苗繁育推广等3个项目。2025年,泸水市林草局已启动实施林地咖啡2万亩,培育优质咖啡种苗500万株。 2024年9月,省委主要领导在怒江调研提出,怒江州要下大力气培育旅游、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多次作出安排部署。2024年10月,州林草局已组建林下经济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积极与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社、州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对接协商,先后牵头编制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怒江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怒江州林下经济常用政策指南》《怒江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南》《怒江州2025年林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及林草系统的《怒江州2025年林下经济发展“林草护航”行动方案》6项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提炼了鼓励支持、优先利用、限制利用、禁止利用林地的有关条款、审批流程、金融扶持等核心内容,以条款、清单的方式展现,为全面指导各级各部门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有序发展林下产业,促进怒江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林地要素保障。
二、关于建议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好冷水鱼养殖项目涉及的环保问题
(一)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在推进产业项目过程中指导好冷水鱼养殖项目涉及的环保问题”。冷水鱼养殖项目存在生态环境准入条件高、怒江特有鱼类保护矛盾突出等问题,对周边水环境及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压力,在推进产业发展过程中指导冷水鱼养殖项目涉及的环保问题是推动全州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持续深入研究分析,全力做好要素保障。
(二)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在推进产业项目过程中指导好冷水鱼养殖项目涉及的环保问题”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服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决策支撑和源头预防作用,开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公众端,指导建设单位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项目开展辅助决策分析服务,查询获取区域内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提前研判项目与环境准入要求的匹配度,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减少和降低投资风险。
2.持续实施环评服务。以服务怒江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升对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激发服务企业新动能,推进精准跟踪调度、主动靠前现场服务、排污许可指导、法规政策宣讲等环评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力推进环评工作。
3.优化环评审批流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通过互联网媒介互动交流、电话咨询等途径,畅通咨询服务渠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环评咨询服务,及时予以回复或组织专家会诊,主动了解、提前帮扶企业解决环评文件编制等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节省编制、评估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4.实行“容缺后补”机制。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且不在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等前提下,申报材料存在非制约性问题、短期内能补正的,实行环评“容缺”受理,建设单位可在技术评估、公示期间补正材料。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建议的答复,特别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诚挚地希望您以后能够继续对全州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雪文,18587076991)
抄送:州人大代表工委,州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