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 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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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24-252310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8-21 11:29: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壮大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 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发改财金〔2023〕1103号)有关 要求,深入推进云南省政府诚信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 环境,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充分认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的重要意义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 机制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 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 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 失信行为,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二、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

(一)建立违约失信投诉渠道。依托“信用云南”网站开设 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省内涉及政府部门(含机 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违约失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在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 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 毁约行为。推动与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12345政务服

务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网上信访平台等渠道信息互通, 横向归集相关违约失信投诉信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省政府服务管理局、省信访局,各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 头单位〕

(二)完善违约失信行为认定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或相关部 门将接收归集到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 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由各地各部门开展投诉线索核实认定 工作。经核实,情况不属实的,由认定部门及时反馈投诉人并做 好解释说明,并同步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情况属实的,认定部 门要立即督促被投诉主体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由被投诉主体 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确认为违约失信,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省 发展改革委,统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有分歧投诉,推动加 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以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理由 不履约的,均属于违约失信情形。〔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 单位〕

三、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

(三)全面健全政务信用记录。按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信息归集标准》要求,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归集政务失信投诉信息。在国家出台相关信息归集标准 后,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统一标准,将各地各部门认定并推送的违 约失信信息实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工作考评指标,适时将政务失信记录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 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责任单位:省考评办、省发展 改革委等,各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四)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 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 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政府失 信记录的城市,将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 格,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或参评资格。各地各部门 要依法推动失信主体限期整改,予以公开通报批评,要积极调动 职能范围内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申请扶持政 策、取消评优评先、限制参加政府采购等,并对造成政务失信行 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实现失信必惩。〔责

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州(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五)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认定部门及时做好失信记录修复 工作,经确认已纠正失信行为、完成履约的,及时修复相关失信 记录,终止对其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省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各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

(六)强化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政府部门违约 失信处置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

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 强协同联动,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领域政府部门违约失信认定和 治理工作。〔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 单位,各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七)定期调度和通报。省发展改革委将定期调度政府部门  违约失信投诉认定和整改情况,对违约失信投诉处置和认定效  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失信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评估和 通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信用建设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州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八)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各部门 选取一批失信情形严重、多次反复失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 信案例,在“信用云南”网站予以公示面向社会曝光,形成强大 舆论震慑。〔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 单位,各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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