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601000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渔业技术推广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水产病害防治、渔业增殖放流、投入品使用监管等;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种质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产苗种管理,以及协助开展行业领域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制定《怒江州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大食物观”,向江河湖库要食物,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结合《云南省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就推动渔业结构优化、渔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渔业发展设施装备水平、加速渔业二三产业培育、不断完善渔业基础设施等方面认真制定《怒江州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10月会同云南众智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到四县(市)开展调研,进一步优化行动方案、确保《怒江州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在立足怒江实际的基础上可落地、能运行,现阶段已完成评审。
2、扎实做好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工作。2023年全州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63本,确权登记面积7.343公顷(其中:泸水市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16本,确权登记面积2.969公顷;贡山县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47本,确权登记面积4.37公顷);福贡县、兰坪县正在统计县内养殖户,积极宣传水域滩涂养殖证相关政策,为下一步开展业务工作奠定基础。
3、持续做好2023年渔业生产工作。一是2023年全州在渔业生产过程中积极推广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二是州、县在开展渔业生产过程中,认真做好春夏秋冬四个季度渔业养殖技术服务,指导做好全州池塘清塘消毒、苗种投放及鱼苗、鱼种培育、鱼病防治等工作,不断提升水产品品质,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2023年,全州池塘养殖面积716.5亩,较上年同期增长0.71%;水产品总量589.5吨,较上年同期增长8.96%,实现渔业总产值49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
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了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和监管,结合“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对全州水产养殖基地、养殖户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违禁药和添加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过程中向养殖户放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资料30余份。2023年全州共开展了4次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均为合格,有效做到从源头上有效把好水产品质量关,将渔业安全生产贯穿全过程,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5、大力发展特色冷水鱼养殖,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在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精心指导下,怒江州近两年不继争取冷水养殖项目资金,古登冷水鱼养殖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成养殖池21个,总面积21.5亩,已投产使用。
6、积极开展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工作。一是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外来人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怒江州渔业工作站及时指导各县(市)开展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普查。2023年,全州共设置了踏查路线52条,实地踏查点79个,样地调查点42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其中:泸水市踏查路线14条,实地踏查点28个,样地调查点13个;福贡县踏查路线16条,实地踏查点26个,样地调查点15个;贡山县踏查路线6条,实地踏查点9个,样地调查点6个,兰坪县踏查路线16条,实地踏查点16个,样地调查点8个)。二是各县(市)均完成实地踏查、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管理系统普查数据录入、县级审核、州级审核工作。发现泸水市内生境存在1种外来入侵水生物-福寿螺,发现地点为上江镇蛮英村和大练地街道办新建村。通过开展入侵水生生物普查,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向周边群众宣传和讲解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常见种类和存在的潜在危害,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相关外来水生物种,进一步强化群众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意识。
7、抓好水域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采用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怒江土著鱼类图册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通过多次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渔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在禁渔期间发布禁捕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和保障我州水生野生资源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力度,2023年累计在怒江和澜沧江流域完成土著鱼类增殖放流70.72余万尾,其中:由泸水、福贡、贡山三县市农业农村局和美丽公路绿道建设指挥部在怒江流域完成怒江裂腹鱼增殖放流10.22万尾,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黄登·大华桥水电厂在澜沧江流域完成南方裂腹鱼增殖放流60.5万尾,对恢复“两江”流域生物多样性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8、抓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一是怒江州农业农村局与云南省农业农村签订了《云南省2023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州农业农村局分别与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四县(市)签订了《怒江州2023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三是制定了《怒江州2023年渔业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和《怒江州2023年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四是集中力量加大全州渔业安全生产领域宣传力度,在全州掀起声势必浩荡的安全生产活动大宣传,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法律法规。开展安全宣传进渔户活动等活动50场(次)、参与工作人员325人次,先后共计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0余份。
9、全面强化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涉渔工程排查力度,加大在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的各项工程项目的监管。二是全面强化美丽公路绿道建设对保护区影响日常监管工作,与省渔业学会合作,完成2023年的两期水生生态监测工作任务。三是以多种形式在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10、努力提升渔业安全风险应急管理能力。建立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州县农业农村局将渔业安全生产纳入农业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实施,做好检查记录表填报,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11、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执法行动。全州四县(市)严厉打击非法电捕、炸鱼、毒鱼、使用违规渔具、禁渔期非法捕捞等非法行为。共发放了宣传材料4940余份,共出动车辆1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陆上巡查里程累计3444公里,查办违规违法行为总数3起,查获违规人员30人,行政处罚金额0.05万元;在禁渔期开展沿江一线巡查过程中共依法撤除200多根钓杆,销毁绝户网(夹网)140张;在开展水生野生资源保护中共检查网具销售点17个,检查自然保护地内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5个;结合水产品质量监管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市场35个,鲜鱼摊点70个,检查养殖场(户)67个,查处水产养殖非法投入品1公斤;全年在资源保护宣传、增殖放流等活动中新媒体宣传共5次。
12、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视频会议通知》要求,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全州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一期全州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对水产养殖户的用药是否安全、水产养殖户是否根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二是对有一定规模养殖的水产养殖户的饲料投饵机、增氧机等渔业机械及生产用房输电线路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三是对养殖场及库塘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安全警示设置是否充分和醒目、塘坡是否牢固、进排水沟渠是否畅通等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四是加大江、河、湖、库、塘日常巡查工作,对渔业生产、捕捞作业中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加以指导整改;五是对非法渔船(猪槽船、竹排、橡皮艇)等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六是对休闲渔业经营区救生设施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没有配备救生设施或配备量不足、设施老化的要及时督促整改;七是中小学生假期将至,进一步加强对养殖户和水库管理员提醒,加强日常巡塘、巡库工作,及时劝离塘边、库边无关人员,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4台次,人员20人次。
13、持续推进“怒江流域渔文化挖掘与利用”。依托云南省水产学会与中国水产学会历史与渔文化分会合作的“怒江渔文化保护性挖掘与利用”项目,中国水产学会渔业历史与文化分会的王颖主任委员(浙江海洋大学中国海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东海发展研究院院长)、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的吴青教授(西南大学),云南省水产学会邱家荣理事长,怒江州县渔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调研组一行人紧紧围绕“怒江流域渔文化挖掘与利用”主题,通过座谈会、现场考察调研、查阅县志和地方志、与文体等相关部门接洽、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收集了一些怒江的历史资料,项目组将对此次调研考察的内容认真吸纳消化整理,最终形成调研报告。“怒江流域渔文化挖掘与利用”项目能够进一步促进怒江“渔文化”的挖掘及怒江“渔故事”宣传,对怒江的渔业产业发展和渔旅融合项目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现阶段已完成专家评审。
14、配合省渔业渔政处完成渔业资源保护及水生生态安全调研。为切实筑牢高黎贡山水生生态安全,加强怒江流域(泸水至贡山段)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7月11日至14日,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二级调研员唐志荣、高忠辉一行到怒江州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及水生生态安全调研,重点针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情况、高黎贡山水生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交谈,有效促进了怒江辖区内冷水鱼养殖、土著鱼类保育基地建设、保护区生态补偿、高黎贡山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我州冷水养鱼项目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15、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要求,9月19日曲靖市检查组一行4人,来我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检查过程中,听取养殖主体对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介绍,重点就淡水养殖池塘水域线路是否老化和电闸设置是否规范,安全警示设置是否充分和醒目,塘埂是否牢固,进排水沟渠是否畅通,增氧机、投饵机等渔机设备是否“带病作业”,饵料库房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方面进行检查排查;并就大宗淡水鱼类养殖密度、养殖周期,冷水鱼养殖技术经验等进行了交流学习。此次交叉检查行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两州(市)间渔业安全生产的沟通交流,下一步,我州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推动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37736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368.12元,占总收入的97.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4819.47元,下降9.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4819.47元,下降12.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增加40000.00元,增长100%。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是有一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减少故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538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200.12元,占总支出的87.28%;项目支出171187.00元,占总支出的12.7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6800.47元,下降11.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8485.47元,下降10.55%;项目支减少38315.00元,下降18.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渔业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200.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4936.32元,占基本支出的92.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263.80元,占基本支出的7.60%。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34840.0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7852.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渔业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18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渔业资源保护项目支出17118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36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减少184819.47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人故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25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1%。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09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大病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961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故公务接待费未超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88.00元,增长8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88.00元,增长82.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督查指导工作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怒江州渔业工作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怒江州渔业工作站资产总额105443.05元,其中,流动资产32523.42元,固定资产72919.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23.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76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8.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8.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8.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8.3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6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