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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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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24-250788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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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9-20 11:20:36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201000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判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承担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为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支撑,承担职业农民和双创培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一是完成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重点做好确权移交到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匹配清查。全州已完成关联8507条,无异常关联7168条,异常关联1339条(其中资产不存在68条,资产未移交350条,金额不符541条,其他380条)。2022年末全州3177个清查单位(村级259个,组级2918个)共清查核实资产总计57.0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4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48.60亿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1220.52万亩,其中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1195.30万亩,建设用地14.75万亩,未利用地10.45万亩)。二是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复核及修改。结合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审核具体情况以及抽查问题反馈,指导各县(市)做好数据复核及修改工作,重点督促兰坪县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全州扶贫资产匹配复核。于7月30日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审核上报工作。三是制定印发《怒江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资产登记、资产管理、资产收益分配、指导监督、组织保障等重要方面管理措施,于4月14日正式印发实施。四是组织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五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启动全州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组织各县(市)重点查摆纠正“组织运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管控、集体经济审计、管理短板”等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州累计排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资产金额139.965万元,整改入账139.965万元;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涉及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8个,已完成整改8个;排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数额19.2098万元,已完成整改入账19.2098万元;排查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涉及村级债务化解涉及的金额88.87万元,已完成整改85.67万元。六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校核。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校核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州基础数据、组织数据、成员数据、资产数据4个方面数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县(市)完成数据校核。七是持续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协同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推进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2023年向省项目组申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泸水市上江镇水稻加工厂建设项目)1个,申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四位一体”项目(贡山独龙江乡迪政当村、龙元村、马库村)3个。已获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泸水市上江镇水稻加工厂建设项目)1个,项目资金720万(上级扶持600万,泸水市自筹120万)。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贡山独龙江乡迪政当村、龙元村、马库村)3个,扶持资金1500万;做好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相关工作。完成31个试点村情况统计。协助完成31个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发展专题调研,确定了4个乡镇5个村作为第一批试点村,上报试点村方案5个,全州启动试点5个。其余27个乡镇(街道)试点村作为第二批试点村,在2024年全面启动;贯彻落实洪书记到泸水市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牵头,配合做好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排查工作。联合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开展一次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实打实”排查工作的通知》,做好在全州范围内的排查工作;开展边境幸福村工作调研和指导。结合“每个行政村(社区)村级集体收入不低于10万元/年”目标任务,组织各县(市)做好目前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梳理,指导做好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做好省、州验收考核准备。八是组织开展2023年怒江州农经统计年报暨重点工作业务培训班,于11月16日对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次达44人。九是做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审计及问题整改。十是协助做好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2024年全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具体任务数为25个,备用项目村数量为13个(其中,泸水市项目村数量8个,备用项目村数4个;福贡县项目村数量7个,备用项目村数4个;兰坪县项目村数量10个,备用项目村数5个)。

2、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一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日常调处工作。2023年,全州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数46件,调处纠纷27件,结案率58.69%,全年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越级上访信访案件。二是完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制定印发《怒江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方案》,明确了完善调解仲裁机构、构建调解工作机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规范调解仲裁程序等方面具体工作措施以及部门分工协作、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宣传政策法规等4个方面工作保障。三是协助完成兰坪县兔峨乡大华村和映术申请复核宅基地信访案件调查、复核。三是制定印发《怒江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10月31日全州首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在泸水市泸水银坡春灵种养开发基地颁发,正式推开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州发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2本。四是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相关工作。五是协助做好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六是开展土地流转情况调度。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我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含转让和互换)面积达5.85万亩,其中出租和转包5.49万亩,入股0.02万亩,其他0.34万亩。签订合同面积5.45万亩,涉及流出农户数1.27万户。七是开展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整治。经排查,2023年全州目前存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台账1起(贡山县春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贡山县捧当乡闪当村积娃小组土地流转租金问题),目前,县乡两级正协调春雨公司,推动土地流转租金兑付。八是组织做好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相关工作,完成考评县相关材料报送。

3、规范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一是做好宅基地日常审批。自承接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以来,截至2023年12月,全州累计受理1255宗,审批1093宗,审批面积122684.17平方米,审批率达87%。其中2023年全州累计受理审批农村宅基地369宗,审批面积39183.45平方米。营盘镇、独龙江乡2个“零审批”乡镇已清零,目前全州31个乡镇(街道)已经实现审批全覆盖。二是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制度。在全州262行政村(含涉农社区)已设立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共263人,实现村级全覆盖。制度上,福贡县已制定县级协管员制度,16个乡镇已制定乡镇级协管员制度,169个行政村已制定《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充分运用排查整治平台积极调度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疑似问题排查整改。做好省级下发图斑排查:11月省级已下发怒江州2023年疑似违占耕地建房图斑8个(泸水市7个、兰坪县1个),截至目前,共完成外业排查8个。推进督察反馈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违法图斑整改:截至12月,我州涉及2021年耕地保护督查整改图斑14个(兰坪县9个、泸水市5个),已整改6个(泸水5个、兰坪县1个);涉及2023年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图斑17个(泸水市10个、福贡县7个),已完成整改4个。四是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于8月2日至8月4日到兰坪县啦井镇、营盘镇、金顶镇、河西乡4个乡镇现场指导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协调兰坪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兰坪县公安局农村户口协调会,专项解决农村户籍分(并)户办理涉及宅基地证明材料相关问题。五是做好农房整治相关工作。按照州农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2023年上报农房整治月报10期,上报农房整治周报11期。六是组织做好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相关培训。于10月20日组织县(市)、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参加排查整治工作平台运用第一期培训,参训人数达158人(州级12人、县级33、乡镇、113人);于11月16日组织举办州全州农村宅基地审批及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业务培训,培训人数达44人。

4、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相关工作

①农民合作社方面。一是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要求,结合反馈怒江州2023年第二季度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具体情况,组织各县(市)督促相关合作社采取补报年报并公示、更正年报信息、依法办理变更信息登记等措施,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完成异常名录移出的有12家,还有109家未上报年报;组织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服务,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2023年全州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12名(泸水市3名、福贡县4名、贡山县2名、兰坪县3名),目前已全部纳入辅导员名录管理。二是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及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做好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据统计,春节期间我州农业农村领域共召开集中宣传活动5场次,发布信息6条,投放短视频2条,点击量120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3000多份,制作横幅4条,宣传短视频2条,覆盖宣传主体近2万人次。组织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宣传活动。于6月15日联合泸水市农业农村局、六库街道办事处深入六库街道段家寨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项宣讲活动,本次宣传活动覆盖17个自然村21个村民小组400余名农户,发放宣传手册达600余份。三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夺丰收。四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完成国家示范社监测工作。2023年完成对泸水五杈树高寒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为“合格”。完成省级示范社监测工作。根据省厅2023年全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省级示范组织)监测工作要求,对全州10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为“合格”9家,“不合格”1家;做好2022年中央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情况调度,积极推进县级示范社创建工作。五是做好边境幸福村相关工作调研指导。结合“每个行政村有一个以上规范运行的农民合作社”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验收指标,指导好织各县(市)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做好省、州验收考核。

②家庭农场方面。一是做好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有关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工作要求,督促各县(市)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申请赋码,进一步加强名录管理。截至目前全州注册“一码通”的家庭农场有47家,占全州家庭农场数的67%。二是做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报送。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第五批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向各县(市)征集第五批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目前,兰坪县上报材料,其他县(市)正在收集。

5、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一是推进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据统计,全州计划完成按托管系数折算后任务面积1940.4亩,其中玉米409.5亩、大麦1260亩、马铃薯270.9亩。做好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助力“三夏”生产。据统计,2023年“三夏”生产期间我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大麦、小麦)1400亩,参与服务组织1个,服务小农户386户。二是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民合作社线上培训1期,县级参训15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30540.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0540.15元,占总收入的97.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1414.25元,增长3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1414.25元,增长31.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60000.00元,增长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72092.15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758.65元,占总支出的96.57%;项目支出88333.50元,占总支出的3.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2966.25元,增长31.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4867.01元,增长28.77%;项目支出增加58099.24元,增长192.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3758.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3994.55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764.10元,占基本支出的5.63%。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65583.9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人均9317.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333.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支出88333.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54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增加611414.25元,增长3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82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99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9511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6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管理局资产总额143931.1元,其中,流动资产58729.40元,固定资产8520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752.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43.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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