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判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承担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为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支撑,承担职业农民和双创培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 农村宅基地管理.开展督导调研。于8月10日至20日,农经局开展了调研和指导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联批工作。于12月,协助州农房整治行动专项小组对各县市2022 年度农房整治工作开展了考核。 (2).开展业务培训。于8月18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培训视频会。于12月7日组织召开怒江州2022年农经统计年报暨重点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县乡两级业务人员宅基地审批管理能力。
(3).规范农房审批流程。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农房审批流程措施,全州于6月11日开始正式执行此管理办法。
(4).定期调度受理审批情况。全面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日常审批工作。于2020年3月起,每两月一调度全州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情况。截至2022年11月,全州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数2075宗,审批宅基地数725宗,审批面积88319.38平方米。
(5).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治。一是从2020年7月起,截至2022年12月,全州累计排查乱占耕地建住房18件,已处理15件,正在处理3件。二是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指出住宅类问题和移交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泸水市、兰坪县14个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图斑进行分析研判,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全州已完成3个问题整改。
2、农村承包地管理。一是完成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数据汇交工作有关部署。二是草拟《怒江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方案》。于2023年1月4日,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正在组织印发。三是截至2022年11月,全州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受理纠纷数42件,调处纠纷31件,结案率73.8%。四是起草了《怒江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已完成14个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征求工作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3、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1).开展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州29个乡镇259个村(社区)2917个村(居)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总计24.64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32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0.31亿元;清查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1221.04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195.52万亩,建设用地15.06万亩,未利用地10.45万亩。
(2).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填报。一是按时完成成员基础数据填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填报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做好成员名册、持有份额(股份)人员名册、改革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报送,圆满完成全州107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数据填报录入工作。 二是开展成员身份重复校验核查工作。
(3).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对工作要求,在5月份开展异常数据核查的基础上,结合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数据审核和公示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各县(市)对全州107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登记赋码信息开展自查,对法人代表人姓名、集体成员相关数据、资产信息、资源信息、完成村改居情况等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截至8月30日,全州107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完成信息核对、修改变更登记及登记赋码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完成率100%。
(4).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一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联合州财政局转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从提高认识、严抓作风、强化“村财乡管”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指导全州四县市依据各县市实际情况分别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指导县(市)搭建“三资”管理平台。在州县两级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泸水、福贡、贡山三县(市)已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搭建,兰坪县前期工作已完成,平台正在搭建中。“三资”平台的搭建。四是组织起草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指导意见。
(5).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协同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推进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实施。二是开展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审计工作。于5月联合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州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对2020年实施的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及2019年以来完成施工的“四位一体”项目进行审计,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截至12月,全州2020年实施的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及2019年以来完成施工的“四位一体”项目已完成审计,审计报告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6).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工作。常态化做好各类人员帮扶救助工作。截至12月,全州已累计完成505人救助工作,救助金额达25.07万元。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1).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展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对全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207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项清理。二是制定《怒江州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
(2).强化试点示范引领。一是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指导福贡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下发《云南省福贡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开展国家、省级、州市级、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牵头开展怒江州2021年带贫标杆社评定工作,评选2021年怒江州带贫标杆社18家,协调兑付奖励资金900万元。完成2022年省级示范社申报工作,成功申报2022年云南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9家。目前,全州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29个、州级标杆社58个、县级示范社12个;三是做好国家、省级示范社监测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完成4家国家级示范社和12家省级示范社监测工作。
(3).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一是于4月20日至22日,积极组织各县(市)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大豆油料扩种专题培训班。二是开展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拉宣传标语、设立农经知识咨询台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等知识与危害。全州共开展互动场次11次,参与群众33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余份、手提袋800余个,互动宣传覆盖7200余人次。三是协助开展怒江州2022年沪滇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训班。
(4).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一是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怒政办发〔2019〕55号)文件要求,于11月争取上海扶滇资金150万元,用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骨干人才工程”,2022年奖励30个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社,每家奖励5万元。二是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
(5).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农场。2022年4月,完成2022年国家级生态农场申报工作,向省厅申报国家级生态农场1家,申报结果省厅尚未反馈。
5、农经统计年报工作。一是完成2021年度农经年报(表1至表14)相关指标填报、汇总、审核、上报。二是完成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行政村摸底上报。三是开展2022年农经统计年报培训,培训县市分管领导及农经人员24人次。
6、乡村治理工作。一是推广运用清单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在贡山县独龙江乡、福贡县鹿马登乡亚坪村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镇中推行运用清单制。二是组织县(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佐证材料上传。截至12月15日,完成全州259个行政村(社区)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录入工作。
7、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一是指导兰坪县完成30个动态监测点农民收入相关指标报送;二是根据《怒江州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要求,完成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开展摸底。
8、其他工作。一是完成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统计工作;二是完成2021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年报工作;三是完成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四是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五是完成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统计;六是完成在线采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七是完成信息约稿3篇;八是做好“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日常工作;九是做好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相关工作;十是参与三农普法宣传 助力春耕生产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800份;十一是完成日常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经济组织管理与统计科、宅基地与承包地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经费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4、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不涉及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表》无数据。
5、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不涉及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59,1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9,12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707.38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人员调配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707.38元,增长7.74%;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59,125.9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891.64元,占总支出的98.46%;项目支出30,234.26元,占总支出的1.5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0,707.38元,增长7.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228.52元,增长19.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72,521.14元,下降85.09%,项目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故支出也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8,89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9,427.14元,占基本支出的9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464.5元,占基本支出的6.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34.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34.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2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小分队驻村生活补助经费及开展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12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0,707.38元,增长7.74%,主要原因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1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缴纳职工失业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42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54,58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学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1年无变动,未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变动,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2年度我部门因无“三公”经费预算数,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未发生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为我部门属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55309.39元,其中,流动资产433.39元,固定资产2548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1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根据怒农发〔2019〕32号、怒车改办〔2020〕4号,处置本单位公务车一辆,导致本年度固定资产减少151800元。
- 相关口径说明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