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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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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23-213759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2-17 11:15:09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800000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农业机械的登记和备案;(3)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4)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5)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6)农机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7)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与上一年对比,内设科室数无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全州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紧紧围绕全州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大局,实施事故隐患分级管控和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开展好农机隐患排查和检查、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变拖专项整治等农机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坚决扛牢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努力为全州农业机械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和培训的主要内容,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二、压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

2、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必须”要求和怒江州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压实州、县、乡、村各级网格农机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一是在制定完善各级各类不同责任主体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责任主题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动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将农机安全日常检查、警示提醒、宣传教育和检验动员等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各阶段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并实施落实,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本地区有力开展;三是建立、健全“一制三清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

3、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州、县、乡、村各级网格间要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压实与农机销售维修网点、农机作业合作组织、拖拉机驾驶人、小微型农田耕作机械所有人签订责任书达100%。

三、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4、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一是强化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在明确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上级网格要加强对下级网格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开展;二是掌握乡(镇)、村(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情况,对网格管理责任人出现变动的,要及时明确更新网格管理责任人,确保乡(镇)、村(社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排查摸清辖区内的拖拉机、微耕机等农机具底数,健全完善监管台账,对实行定期检验的脱检机车及时进行催检催办,提升检审率,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定期检审率达90%以上。四是严格执行农机安全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调整做出本地区本年度本行业安全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本行业安全隐患风险分级管控痕迹档案,按照本行业安全隐患风险等级量化管控要求,做到对本地区管控区域、对象量化管控的全覆盖(对监管的农机驾驶培训机构,当年度内累计开展安全检查2次/个,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根据本地区农机事故隐患风险等级划分情况,“春耕”、汛期及“三夏”“三秋”等重点时期,对A级监管区域和对象,开展检查1次/个;非重点时期,对A级监管区域和对象,当年度内累计开展安全检查4次/个,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B、C级监管区域和对象,当年度内累计开展安全检查2次/个,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

5、认真落实执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一是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季度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清单(任务);组织召开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认真总结季度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季度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公开、公示报案(举报)、投诉电话,做好报案(举报)、投诉案件(事项)的接处工作,做好有关痕迹记录。

四、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措施

6、全面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风险源。一是对辖区农机服务组织、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个人)、农机销售和维修网点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并逐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脱检、报废拆解、号牌收缴情况进行清查梳理,分类建立准确详细的基础台账;二是对本地区悬挂外籍拖拉机号牌的机车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对其号牌真伪进行协查。

7、对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春耕、“三夏”、暑期(汛期)、“三秋(中秋、国庆)”、冬季、岁末年初等重要农时季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施销号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8、严格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新部令、新规范、新标准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检验、考试及驾驶证发放。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要求,对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予注册登记。自2022年12月31日24时起,停止对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即:发动机12h标定功率不大于14.7KW,采用手扶拖拉机底盘,将扶手把改为方向盘,与挂车连在一起组成的折腰转向式运输机组)办理注册登记。三是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和变型拖拉机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四是年内对现存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证档案进行一轮清理核查,并逐一与管理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对档案信息不全、遗漏缺失的进行核实完善补建,确保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一致、数据准确,

对已注销报废或卖出辖区的“僵尸”档案,按规范要求进行清销。

9、积极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按照存量变型拖拉机使用有效期情况,按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变型拖拉机规范实施注销,确保完成本年度变型拖拉机淘汰注销任务;二是做好注销变型拖拉机牌证的收缴工作,对无法收回的,做好去向核实,做到去向清、状态明;

10、抓好农机安全宣传。一是加大农机安全日常业务宣传。利用办牌证和年检年审等机手办理业务的机会,对机手进行交通法规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七进”等活动,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为重点,普及农机安全生产和驾驶操作知识。三是在“春耕备耕”“三夏”“三秋”农忙季节及重要节假日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和警示,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事故防范意识。

11、加强“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治理。一是聚焦农机假牌、套牌、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作业、“报而不废”、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加强部门联合,按照《怒江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怒安办〔2022〕19号)要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本地区县乡道路、田头、场院及农机作业合作组织,对辖区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治理;二是在“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事环节,加强对农机销售、维修市场的检查,对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无生产出厂合格证、无推广许可证、无厂牌型号)、未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非法拼装改装、未履行三包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有效治理,从源头消除隐患。

五、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12、持续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在积极派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年内州县两级至少组织一期本级培训班,加大对本行业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农机监理业务有关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本行业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13、持续抓好农业机械信息化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云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和对《怒江州未纳入牌证管理农业机械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明确专人),提高使用效能;二是调度落实本地区未纳入牌证管理农业机械调查统计上报和系统录入工作,州级对县实行季度调度,县级对乡镇实行月度调度,对调度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完善建立县乡村农业机械分级台账;四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理“互联网+监管”的数据对接和推送工作。

14、做好农机安全监管统计分析工作。一是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统计分析,提高农机安全管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使农机安全管理统计数据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支撑;二是按要求及时报送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各类报表;三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全面掌握发生在道路上的农机事故情况和违法处罚情况。

15、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痕迹管理。一是强化做好常态化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痕迹管理,健全完善检查记录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台账;二是及时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工作和有关专项工作总结,及时做好日常工作信息简报,做好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并形成报告材料;三是做好有关工作研究部署、工作例会、安全生产检查督导、隐患排查治理、案件协查、安全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痕迹的建档工作。

16、做好农机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对“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及时修订工作,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理本地区突发的农机事故,规范建立农机事故案卷。

六、深化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成果

17、“平安农机”创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回头看”,认真总结“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查找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在巩固好现有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州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级、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要求,各县市要统筹研究部署,深化推进本地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创建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乡(镇)、村“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将本地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抓细、抓实,引向深入。

七、积极开展微耕机专项整治工作

18、切实加强微耕机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机具经销企业(商户)的检查指导,杜绝不合格、安全设施不齐全的微耕机流入市场,并督促其履行好对购机农民安全使用操作、维护的培训义务,依法做好销售记录和培训记录,保证购机农民安全地操作使用机械。与微耕机所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力争做到全覆盖。同时,要采取措施,前移关口,强化源头管理;要对微耕机违法载人、微耕机田间违章操作、未成年人违法操作微耕机等容易诱发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部门财务总收入1392219.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2219.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较2022年的财务总收入1361034.68元,增加31185.3元,增幅2.29%,主要原因人员晋级晋升、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资金增加等,故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2219.98元,其中:本年收入1392219.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2219.98元(本级财力1392219.9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较2022年的财务总收入1361034.68元,增加31185.3元,增幅2.29%,主要原因人员晋级晋升、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资金增加等,故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部门预算总支出1392219.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221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219.98元,增加31185.3元,增幅2.29%,主要原因人员晋级晋升、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资金增加等,故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3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5%,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3949.04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农林水支出1083641.5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0492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92219.98元,项目支出0元)。

其中:人员经费1254957.48元,公用经费137262.5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元,增幅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10000元,增幅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增加变化原因是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但由于部门调研、考察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故预算额度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2.农业支出科目(1)农业行政管运行:反映省农业农村部门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3.“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262.5元,与上年经费138013元对比,减少750.5元,减幅0.54%,主要原因有人员退休人,故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资产总额51335.92元,其中,流动资产501.3元,固定资50834.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2023年2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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