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1001000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证农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负责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督抽查检测、复检等工作。
2、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应急检测任务。
3、指导本地区单位(企业)开展“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报和续展技术业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指导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申报工作。
2021年共指导10家企业开展了绿色食品的申报工作(泸水市小沙坝恒丰种养园的贡柑和脐橙、兰坪县沧江金甸红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兔峨怒乡红软米、云南康养百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银花、福贡县马吉乡鑫禾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的黄精和草果、泸水橘橼种植扶贫专业合作社的沃柑和椪柑、兰坪俊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秋桃、泸水崇仁海梅茶场的茶叶、怒江粒述咖啡有限公司的咖啡生豆、兰坪海升农业有限公司的蓝莓和车厘子、泸水市万群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桃),申报产品14个,其中完成申报材料上报3家(泸水市小沙坝恒丰种养园的贡柑和脐橙、兰坪县沧江金甸红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兔峨怒乡红软米、云南康养百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银花)涉及产品4个,其它7家企业正处于申报阶段中的环评和产品检测环节,2022年将持续推进这7家企业的申报工作。
2.10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证书。
在绿色食品申报环节中,中心强化指导服务,提升质量掌控力,积极引导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开展规范化生产,完善主体管理体系,按照绿色食品各项技术标准和准则要求逐项审查申报材料,现场重点检查申报主体投入品的使用。现阶段福贡石月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9个茶叶产品和怒江州瑞佳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1个火龙果产品于2020年12月31日获证,省中心已记入2021年完成任务中。
2021年申报了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其中“兰坪乌骨绵羊”和“兰坪绒毛鸡”于2021年5月经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地标处,目前在等待线上答辩的评审结果,如顺利有望于2022年获证。“怒江草果”于2021年8月进行了州级申请公示,出具了申请人批复文件以及地域保护范围的函,于2021年12月7日—23日进行省级受理公示,完成后续申报流程后,申请材料预计于2022年上报部中心。
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认证数据来自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全州有机产品有效证书有43个。
2021年全州“三品一标”认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了省中心举办的绿色食品检查员培训和绿色食品抽样员培训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核查员培训等共14人次,为我州“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3.举办了“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活动。
2021年,中心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农质监科和福贡、泸水认证机构人员,分别于6月22日、6月26日组织怒江州首批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福贡石月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福贡、六库开展宣传2场次,发放“三品一标”宣传册、绿色食品生产中可以使用的农药等宣传资料共计1400余份。向群众讲解绿色食品相关知识,发放企业准备的绿色食品产品小样,并邀请电视台进行报道,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4. “三品一标”宣传进企业。
2021年,中心在开展农产品抽样工作的同时,先后对30家生产主体进行了“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宣传,解答企业对认证工作的疑惑,指导企业开展“三品一标”申报,通过宣传,2021年预申报企业有7家。现已按申报流程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营造了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消费信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社会参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稳步推进检验检测工作,取得“双认证”资格证书。
今年以来,在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的领导下,我中心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实验室人力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优势,整合力量,集中攻关,全力以赴推进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简称“双认证”),在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双认证”资格证书,成为全州首家取得“双认证”证书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填补了我州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空白。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清查现有试剂、耗材储备情况,完成实验室制度上墙制度、展板安装,检查仪器设备情况,采购必要的试剂、耗材,拟定通过“双认证”的项目参数,确定为例行监测所需的38种农药的定性定量检测,并查询相关检测标准方法。
明确人员岗位,制定印发体系文件。进一步明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实验室人员岗位,下达任命文件,分配岗位人员、指明工作职责;制定了实验室运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三大体系文件,并按照规定规范运行。组织开展了针对体系文件是否有效运行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体系文件不符合实际工作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使体系文件与实际工作相衔接,使工作人员能按照体系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开展人员培训考核。派遣10名工作人员到昆明参加内审员和实验室体系运行培训,学习“双认证”相关规章制度,重点学习了如何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检验检测实验室重要管理程序,经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内审员资格证书。面向中心全体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体系文件、检测技术等的宣贯和培训,制作法规政策类、抽样制样类、检测知识类考核试卷,并组织考试,参考人员均合格。
开展检验检测练兵工作。完成气相色谱仪调试,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验证,共开展敌敌畏、对硫磷、六六六、氯氟氰菊酯等38种农药残留的检验检测,完善各项农残检测上岗考核资料,完成各项农残检测方法验证技术报告;利用20批实际样品进行检测练兵,着力提高了检测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相对平均偏差和加标回收率能满足检测要求,并出具检测报告,整理、归档相关过程数据资料。
完成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完成了气相色谱仪、天子天平、酸度计、电导率仪、恒温干燥箱等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取得检定/校准证书,填写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确认报告和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表,确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符合技术规范,使计量设备能溯源到国家标准。完成仪器设备档案、仪器随机档案、仪器设备状态标识卡的粘贴和整理。
整理完善档案资料。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检测方法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规范单位组织机构、人员任命、个人技术档案、仪器设备等相关档案资料,分卷整理归档。同时,收集实验室实际运行中产生的质量监督、试剂耗材使用、标准物质使用、检验检测报告等文件资料、数据记录等,一并分卷整理归档。
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多次邀请第三方中介及省级“双认证”专家3人次到单位指导、审核“双认证”准备情况,并对工作中的技术要点和工作难点给予业务指导,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改进。
通过“双认证”现场评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州市场监管局“双认证”评审通知,10月14日至16日,省“双认证”评审组对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对中心的检测和管理人员情况、设施与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质量管理体系、现场试验等方面进行了逐项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出具了评审报告,确认检测参数为蔬菜水果中敌敌畏、六六六等农药残留检测37项,现场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需报送整改材料确认”,现场评审最终反馈为通过。
取得了“双认证”资格证书。按照评审组反馈的问题,中心切实抓实整改,规范台账资料,分别于11月11日、11月18日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怒江州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最终取得了“双认证”资格证书,通过认证的检测参数为蔬菜和水果中敌敌畏、六六六等农药残留检测项目37项。
参与县级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2021年派遣3人次参与州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县级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分别对兰坪县、贡山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州级验收,两县均通过了州级验收;现阶段,全州3家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均通过了州县级验收。
6.完成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定量监测。派遣13人次参与州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定量监测抽样工作,与昆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州四县(市)主要农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共抽取样品568批次,涵盖了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40批次。
指导各县开展速测工作。全州共完成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任务3361个,合格3360个,合格率99.97%。
7.派遣“三区”科技人才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一年来我中心紧紧围绕当前全州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培育和提升特色扶贫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我中心选派了6名专业技术强、思想素质高的科技人员深入到到贡山县茨开镇、普拉底乡,泸水市大兴地镇、洛本卓乡、称杆乡,兰坪县兔峨乡、石登乡等12个受援点开展“三区”科技服务工作,帮助受援单位强科技促发展找路子,着力解决主导产业的瓶颈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充分发挥科技在脱贫致富中的带头和引领作用。6名科技人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认真做好科技服务乡村技术升级、新型技术农民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适用农业技术推广普及、科技应用示范带动,抓实产业扶贫,有效促进了授援点特色种植业向好发展,12个授援点累计受益200多人次,带动农户60多户。同时,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创建指导、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及指导农产品“三品一标”登记认证工作,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市场化。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8.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是打贏脱贫攻坚战后的第一年,是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起步之年。我中心共有4名同志直接参与了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4名同志按时间节点、按程序离开了奋战了两年多的脱贫攻坚基层一线。在驻村期间,4名同志各自按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协助村里完成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稳岗就业、搬迁群众安稳、提升人居环境、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等工作。后半年,我中心根据州委州政府、局党组的有关文件精神先后派人参与后续产业帮扶和人居环境提升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9124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1241.6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收入合计2618609.38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472632.25元,增幅为18.0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各类保险及公积金基数随之增加,以及本年度的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故收入合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091241.63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155.14元,占总支出的90.36%;项目支出298086.49元,占总支出的9.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支出合计2681403.38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409838.25元,增幅为15.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93155.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7004.76元,增幅为7.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7082.04元,占基本支出的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073.10元,占基本支出的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086.49元。上年度项目支出41253.00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255933.49元,增幅为607.15%,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为: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支出19976.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19761.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支出219999.49元;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了3835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稳步推进检验检测工作,取得“双认证”资格证书以及完成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1241.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82032.25元,增幅为18.4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各类保险及公积金基数随之增加,以及本年度的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故支出合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97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交纳职工失业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27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443383.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9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9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了931.75元,增长了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41.75元,增长了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00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出差下乡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推进检验检测工作以及完成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工作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014377.08元,其中,流动资产209.08元,固定资产70141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22.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了31665.00元,有新增固定资产81500.00元,有报废固定资产4983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4983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014377.08 | 209.08 | 7014168.00 | 0.00 | 223800.00 | 6790368.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要求,我部门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并按新旧制度衔接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设立新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构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091511005949220221017104754558.xls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10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