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兽药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和规范我州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怒江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组,于3月14日至18日赴贡山、福贡、泸水三县市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采样工作。

工作组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2年云南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怒江州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州实际,对辖区内11家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通过5天的抽检,一共抽检出兽药样品20批次。其中抗生素5批次,兽用化学药品7批次,兽用中药8批次。

所抽样品送保山市饲料兽药监测所进行检测。

在进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的同时,工作组对兽药GSP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假兽药、未赋二维码、二维码无法识读、查询不到追溯信息等兽药产品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假兽药和药品信息追溯异常情况。

通过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我州兽药经营市场,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确保了养殖环节兽药投入质量安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