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900000
附件2-2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动物耳标、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州开展对动物养殖、屠宰、经营、隔离、无害化处理及动物产品经营、动物诊疗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承担全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以及协助开展行业领域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怒江州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年末机构数1个,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检疫监管,强化动物疫病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官方兽医挂牌上岗制度,持续推进产地检疫“五规范”,严查生猪免疫、来源、车辆及贩运人备案等信息,严格“两项制度”,严防“洗猪”行为,严堵“病猪”出栏。向全州29个产地检疫申报点、4个屠宰检疫申报点落实官方兽医232名,严格执行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等规定,把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关口,累计出具检疫证明41120张,出证率100%。一是严把动物产地检疫关口。2021年,全州开展产检疫138560头(只),其中生猪39023头,禽87735羽。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口。压实驻场官方兽医监督责任,严把入厂关、非洲猪瘟自检关、屠宰检疫关,做到屠宰动物100%持证入场、出场产品100%持证出场。2021年,全州开展屠宰检疫畜禽67669头/只,产品522.411万公斤,检出病害作做无害化处理1.5773万公斤。
2、狠抓风险物质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为进一步强化风险物质监管,切实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25号)和《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21〕12号)要求,州所结合实际制定了《怒江州“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工作目标,聚焦“瘦肉精”监管,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安排,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和保障,完成辖区规范采样、检测、工作记录、信息追溯、处置等操作程序。 截至目前,全州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共出动业务骨干126人/次,在全州范围内共检查16家/次生猪定点屠宰场,567家/次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样4512批次,分别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州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有效强化兽药质量监管,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14号)要求,我州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比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采样、严格检验、严厉查处、及时报告,圆满完成工作任,共抽检兽药样品20批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25家、规模化养殖场(户)40场次、动物诊机构1家,出动执法人员、车辆15人(次),整治兽药违法行为1起,涉及金额0.35万元。开展现场培训5场(次),培训指导经营使用兽药56人(次)。
3、狠抓流通管控,强化生猪运输车辆和经纪人备案,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一是严把生猪及其产品调运关口。严格落实调运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相关政策,紧紧依托各县(市)设立的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点开展查证验物、消毒等工作,全面禁止来历不明、无畜禽标识、无产地检疫证明动物及其产品调运,2021年,全州设立的6个动物卫生临时检查站、点(泸水市老窝、片马、上江3个;兰坪县金顶箐门、通甸八十一、兔峨果立3个)在公安、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力量协助下,累计检查消毒运载动物及产品累计查验生猪及猪肉产品运输车辆2327车,查验生猪11.6万头、猪肉产品0.58万吨,办理执法案件10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0件,查获违法违规运输生猪车辆10辆、生猪97头、山羊8只,罚金3.4151万元。二是强化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85号》等要求,我州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及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目前,全州终审通过生猪备案运输车辆273辆。三是强化经纪人备案登记。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0〕30号)精神及省厅统一部署要求,我州全面实施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基础信息登记,压实生猪收购贩运环节防疫主体责任, 强化生猪收购贩运风险管控。目前,全州登记生猪收购贩运主体50个。同时,抓好动物标识及产品可追溯管理,指导各县(市)完成33590 枚耳标的订购、签收、发放及佩戴,上传溯源信息6.0806万条。
4、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全力维护畜牧生产安全。一是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格养殖、调运、屠宰等环节动物防疫日常监管。督促做好养殖场、屠宰场、生猪运输车辆防疫卫生消毒,落实生物安全防范措施。二是持续强化执法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对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加大动物防疫法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对养殖、屠宰、活畜禽移动、无害化处理、公路临时检查站等重点环节监督执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衔接,在线索发现、技术支持、案件查处等方面做好配合支撑,合力推进动物防疫执法。2021年,配合办理畜牧兽医案件为11件,其中动物检疫10件、兽药1件。三是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为切实做好我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州所先后16批次、累计出动160人次对全州4县(市)定点屠宰场开展突击检查,查处群众举报投诉3起,发放《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告知书》宣传资料4500余份。同时积极指导贡山县、泸水市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验收等相关工作,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工作档案。制定印发了<怒江州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怒江州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工作档案>等系列规范性工作要求 ,并及时安排专人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累计发放<怒江州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工作档案>500余册,进一步规范了全州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流程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监管工作。
5、发挥行政辅助作用,合力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参与政策研究。配合主管部门推进畜牧业发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指定通道建设、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打击边境偶蹄动物走私、怒江州2022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方案、2022年全州兽药(抗菌药)综合整治方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等政策研究,参与《怒江州“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怒江州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法等规章文件起草制定,推进我州动物防疫法治化进程。二是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应急任务。参与非洲猪瘟疫情、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处置,指导县、乡两级开展疫情溯源、执法查处等工作,有效拔除疫点、消灭疫源。三是完善执法协同机制。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73号)要求,指导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用《检疫监督发现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函》,进一步加强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协同配合,形成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全程密切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动物防疫执法。四是开展打击边境偶蹄动物走私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2021年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配合开展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9件,涉案车辆9辆,货值72.8万元,罚没金额3万余元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6、扎实做好动物防疫相关法律宣贯,营造依法治疫良好氛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后,研究制定了《怒江州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先后举办了6期共计240人参加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业务骨干动物检疫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试行)》,以及动物卫生信息化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同时,采用现场交流、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微视频等形式,对规模养殖场、畜禽贩运主体、散养户、社会公众进行动物防疫相关法律的广泛宣传,累计发放各类宣贯材料6100余份,营造出了人人参与、大家受益的良好氛围。
7、2022年工作重点
一是着力强化动物检疫工作,加快检疫监管体系建设。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迅速厘清工作职责,消除工作衔接中产生的断点问题,有效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一是全面提高管理相对人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在屠宰、经营和运输动物前要依法申报检疫,切实提高辖区内动物检疫申报率。二是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要求,切实提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规范化水平。
二是推进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提升检疫监管形象和能力。要以动物检疫申报点、屠宰检疫工作室为重点,在全州推进实施6个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建设,切实提升动物检疫工作队伍形象和工作效能。泸水市和贡山县已经建成了3个规范化站点,2022要全力加快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是推进动监信息化建设,提升动物卫生全程监管效能。按照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部署,目前一期系统已关闭使用,要进一步加快推广应用新版本系统和“云动检”微信申报小程序,全面停止离线开证,确保新版系统正常运行。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排查,降低疫病传播风险。要按照严检疫、强监管、控流通的要求,继续抓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养殖环节日常监管,督促落实畜禽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活动。
五是继续强化技能培训。 逐步培养建立州、县两级级师资库,开展多形式、多手段、多层次开展官方兽医业务技能和素质教育培训。筹备2022年全州检疫技能竞赛,以竞赛为抓手,持续提升队伍素质,打造一支理论扎实、实践丰富、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动物卫生监督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59.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52万元,增幅8.5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52万元,增幅8.5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2万元,增幅8.5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总预算的0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万元,占总预算的8.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占总预算的6.19%。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9、农林水支出124.62万元,占总预算的77.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2.15万元,占总预算的7.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农业支出科目(1)农业行政管运行:反映省农业农村部门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8、“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1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万元,增幅37.98%,主要原因分析是按人数核增公用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6.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1万元,固定资产6.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3.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26009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