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至22日,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如群带队的省级第四评估组一行5人莅临我州抽查评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韩玖记一行3人陪同。
评估组深入兰坪县、泸水市,对金顶镇、营盘镇、老窝镇、六库镇4个乡镇,金龙社区、白羊村、云西村、瓦姑村4个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评估,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紧紧围绕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情况、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情况、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情况、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情况、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具体工作举措八个方面和60项具体指标进行。

10月22日上午,怒江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抽查评估反馈会在州农业农村局召开。会上,评估组分别听取了怒江州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泸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肯定了我州自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分析并反馈了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评估组要求,怒江州要以此次评估反馈的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工作“回头看”,对本次抽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列出目标计划,限时整改销号,进一步全面提升全州产改工作质量。

会上,州产改办副主任韩玖记就反馈问题作出表态:一是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提高产改工作质量。二是加强指导督促,统一规范全州产改工作。三是巩固改革成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自上而下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农经队伍。

经评估,省级评估组同意怒江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为“良好”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