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评估总结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怒江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的通知》(怒农产改办〔2021〕21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怒江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两个工作组,从9月14日至18日深入兰坪、泸水、福贡、贡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工作组采取查、听、看、评等几个环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的函》(农办政改函〔2020〕5号)文件的评估总结内容和具体60项评估指标展开评估验收工作。每个县(市)分别抽取两个乡镇、两个村,对县(市)、乡镇、村三级同时开展评估。通过两个工作组按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逐一评估计分,四个县(市)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

下一步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握进度,规范改革程序,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改革质量,按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