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对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1121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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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21-169527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文      号
怒农发〔2021〕100号 签发人:杨秀兴
发文日期
2021-07-30 09:01:15

施学胜代表:

       你在州人大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兰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存在问题的建议》(第2021121号),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就办理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回复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垃圾治理迈上新台阶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全州上下发挥群策群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稳步推进。一是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保障。全州29个乡镇均配备有必要的公共垃圾收运设施(垃圾车、垃圾箱、桶),配备率达到100%,做到“日收集日处理”,实现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链条运行,乡镇镇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全州自然村(组)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现全覆盖,共建设垃圾收集房728座,福贡县所有村委会已实现垃圾车配备全覆盖,特别福贡县鹿马登乡腊玛洛村6T/d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已正式投入使用,覆盖了周边10-20公里的村庄;2147个自然村中2103个自然村实现农村垃圾有效治理,覆盖率97.65%,90%消除非指定生活垃圾堆放点裸露垃圾。三是农村生活垃圾实现集中处理。全州29个乡镇,目前开工了5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泸水市县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处理范围覆盖除片马镇外的其余8个乡镇,正在推进7个因灾害损毁恢复重建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鲁掌、捧当为垃圾中转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自然村(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已实现全覆盖。四是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销号。不断强化对各县市的督促指导,杜绝出现新增垃圾堆放点,全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已于2020年6月中旬完成,及时向省申请了审核销号,全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达到100%整治销号的目标。五是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出台了《怒江州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分户处置实施方案》,积极发动群众落实方案,全州29个乡镇设立了58个示范村,不断以试点示范推动农村垃圾治理,累计投入资金近60万元。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组织培训,定期对州、县、乡、村四级人员进行乡风文明建设培训。

       二、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的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我州按照“三类县”的标准,因地制宜,尽力而为,推进达到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一是大力整治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已经基本达到干净整洁基本要求。二是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全州1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经全部整治销号。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怒江州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分户处置的实施方案》。根据乡镇和村组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建设了生活垃圾收集点,并实现了全覆盖,农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的处理方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形成了符合怒江实际情况和目前条件的生活积极处置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依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短板。需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坚决杜绝垃圾处理设施“建而不用”,对陈年垃圾进行根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升全州生活垃圾处理质量。

(一)加快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制定了《怒江州2021年城镇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怒江州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确定了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自建终端处理设施和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完成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的任务目标,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确保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正在建设中转站的有7个乡镇(老窝镇、大兴地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乡、鲁掌镇、捧当乡)。正在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有6个乡镇(子里甲乡、马吉乡、架科底乡,兔峨乡、营盘镇、通甸镇)其中3个乡镇(子里甲乡、马吉乡、架科底乡)垃圾处理厂预计5月底投入使用,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但因缺乏资金还未开始建设的2个乡镇(石登乡、河西乡),正在进行招投标,还未开工的2个乡镇(匹河乡、石月亮乡),因自然灾害受损需要重建的1个乡镇(独龙江乡)。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前全州农村垃圾治理率达到了98%。继续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要求,做好村内日常保洁。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推行农村垃圾就近就地消纳处置、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抓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持续探索垃圾分类回收模式,加快构建乡镇覆盖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确保村民保洁费用达到80%以上,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三)进一步完善村庄长效机制。根据2020年1月15日兰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兰坪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提升行动》《兰坪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今年兰坪县105个行政村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769个自然村建立庄保洁制度。充分依靠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力量,广范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发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对村规民约、保洁制度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并长期有效执行。根据农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分户处置”要求,鼓励和引导农村群众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分类、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就地销纳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减少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染。

(四)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按照“清垃圾、改厕所、净污水、提风貌、建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强村庄村容村貌提升,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深化行动,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充分运用好“护林员+村庄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多员合一,完成村级保洁制度100%全覆盖,有序推进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确保村民保洁费用达到80%以上,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您的建议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在推动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和探索新的模式,以促进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最后,祝您工作顺利!希望您以后能继续关注、关心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并给予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双玲,139886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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