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召开《怒江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

浏览:0  来源: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 作者:王 娟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26X-2021-168780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村经济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07-26 10:15:15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管理政策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州农业农村局对《怒江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广泛听取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7月23日下午,州农业农村局召开了《怒江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邀请了州、市、镇三级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会议由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韩玖记主持。

       随着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政策新规定的出台实施,以及2016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怒江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即将到期,本次《办法》的修订刻不容缓。修订出台新的《办法》是当前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会上,参会人员仔细阅读《办法》并听取了条款起草说明,针对《办法》中的条款,结合各相关单位职能职责以及怒江州实际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特别针对宅基地面积执行标准、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申请宅基地条件、农村妇女因婚嫁关系在宅基地使用权等热点问题展开了讨论,大家畅所欲言,结合现行政策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最后韩玖记同志指出,本次《办法》的修订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自部门职能,对本次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整理,会后及时反馈至州农业农村局。同时要求局内相关科室务必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成立临时修订《办法》工作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二要及时收集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逐条进行求证;三要加快组织第二次征求意见相关工作,对《办法》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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