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21日,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调研组栾海波、魏斌科长2人对我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资格审查审核、合同管理等工作基本情况,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流转典型案例及发展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等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韩玖记、宅基地与承包地管理科副科长和青海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各县(市),先后到兰坪海升农业有限公司、兰坪县海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示范基地、怒江建浩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泸水三农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怒江粒述咖啡有限公司、泸水付益脱贫攻坚造林扶贫专业合作社、福贡县石月亮乡早方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福贡县匹河怒族乡永祥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福贡县石月亮乡众利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贡山乡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个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详细听取了各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情况介绍的同时,认真翻阅了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及其他有关档案资料,为进一步了解我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流转方式、流转规模、流转价格、产业发展现状、带动农民务工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调研组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谈。
调研组表示,怒江州虽受地形条件、交通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土地流转规模总体不大,但在因地制宜流转土地、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方面仍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我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各县(市)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针对目前我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调研组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根据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流转方式、书面委托协议、流转合同、流转管理等土地流转工作。二是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受城市化、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生产手段等多方面的客观因素影响,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不能脱离实际、脱离农情。三是要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流转土地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要将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作为审查审核的重点内容,决不允许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
针对调研组提出的三点意见,州农经局局长韩玖记表示,在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统一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后,下一步我州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思路。
此外,调研组还深入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在实地查看了各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建设和听取了县(市)工作人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后,针对我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调研组在调研座谈会上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强县、乡两级农经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县级农经部门要主动参与到乡、村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工作中,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各县(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上要变通工作思路,进一步解决考评反馈的经费保障、人员机构设置、宣传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