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 力 事 项 , 其 中 , 取 消 135 项 , 合 并 实 施 265 项 , 下 放 和 属 地 化 管 理78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省级上收权限3项.另有13项依 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省人民政府将依照法定 程序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 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19 〕 18 号 ) 要 求 , 制 定 有 效 措 施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 避 免 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交接指导和业 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脱节;对合并的 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 高效率.
各地各部门须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 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 (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 政权力事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 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135项行政权力事项
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行政权力事项
3.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78项行政权力事项
4.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
5.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上收审批权限的3项行政权 力事项
(此 件 公 开 发 布 )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28 日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 135 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 | 政府扶持的电子政务项目 审批 | 发展改革部门(省、 州、县) |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 令第 137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2 | 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 发展改革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3 |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 发展改革部门(省)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 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9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 |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 室命名 | 发展改革部门(省) |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 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 发基〔2017〕250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工程实验室命名”不再实 施,事项名称修改为“工程研 究中心命名” |
5 | 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 设施的选址定点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工业 和信息化部门征求意见) |
—4—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6 | 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 |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经济 贸易委员会令第 3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7 | 工业园区认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 | 《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 令第 179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8 |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 台认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 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 企业〔2017〕156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9 |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州)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4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0 | 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等 级证书管理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清洁 生产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工信资源〔2015〕 73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11 | 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2 | 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州、县)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 信部企业〔2016〕194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3 | 出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符 合产业政策的认定文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 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 〔2006〕63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14 | 高等学校修业年限调整审 批 | 教育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5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培养计划报考资格确认 | 教育部门(省) |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6 |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外〔2011〕316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7 |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国发〔2005〕44 号)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8 |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 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 | 科技部门(省) |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 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 税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支持科技 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 〔2016〕71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9 | 重点实验室建设 | 科技部门(省、州) |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 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基 〔2008〕539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20 | 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后备人才及技术创新人才 培养对象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21 | 创新团队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22 |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 报推荐 | 科技部门(省) |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管理办法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管理办 法的通知》(国科发社字〔2007〕11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3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 荐 | 科技部门(省)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93〕 国科发计字 060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24 | 重点新产品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云南省重点新产品开发补助办法》(云南省科 学技术厅公告第 3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25 | 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 | 科技部门(省) | 《云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云 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 18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26 |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确 定 | 科技部门(省) |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人民银 行 国资委 税务总局 中科院 工程院 全国总工 会 全国工商联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 五”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创 〔2017〕104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27 | 创新型(试点)企业确定 | 科技部门(省) |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 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 政〔2009〕269 号)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 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 年)的决定》 (云发〔2013〕9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8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 科技部门(省)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 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 年)的决定》 (云发〔2013〕9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29 | 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 | 科技部门(省) | 《云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 25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30 | 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 | 科技部门(省、州) |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 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 115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31 | 众创空间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 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 48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32 | 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认定 | 科技部门(省) | 《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认定管理暂 行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 13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33 | 科普教育基地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2006—2010—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06〕 7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34 |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认定 | 科技部门(省) |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 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18〕3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35 | 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 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县)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 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 年)的决定》 (云发〔2013〕9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36 | 农业科技示范园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农业科技园区指南〉与 〈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 科发农社字〔2001〕229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37 | 优质种业基地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云南省 科学技术厅公告第 2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38 | 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 | 科技部门(省、州)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 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5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39 | 高端科技人才认定 | 科技部门(省) | 《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40 |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 销前审批 | 民族宗教部门(省、 州、县) | 《宗教事务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民政部门向民族宗教部门 征求意见) |
41 | 公务用枪持枪证核发 | 公安机关(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42 | 配备公务用枪(弹药)审 批 | 公安机关(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4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 公安机关(省、州、 县)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行政确认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门向公安机 关征求意见) |
44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 公安机关(省、州、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 146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45 |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 民政部门(省、州、 县) |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39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46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 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 恤 | 司法行政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行政给付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医保、民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征 求意见) |
47 | 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 构的备案 | 财政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97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的通知》(财资〔2017〕26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纳入“多证合一”改 革,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 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 备案信息推送至财政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48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 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省)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令第11号) 《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 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9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落实情况审核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省、州)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 社部发〔2007〕1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 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 22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 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 〔2019〕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自然资源部门向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征求意见) |
50 | 对国有破产企业无法清偿 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审 核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省)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关于 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36 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51 | 推荐选拔国家百千万人才 工程人选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省、州、县)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0〕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2 |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优 秀专业技术人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省、州、县)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 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53 | 从事以测绘为目的航空 摄影或航空遥感活动审批 | 自然资源部门(省) | 《云南省测绘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 |
54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自然资源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55 |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 自然资源部门(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 第23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56 | 基本农田划区定界验收确 认 | 自然资源部门(省、 州)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57 |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竣工验收 | 自然资源部门(省、 州、县)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58 |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 审批 | 生态环境部门(省、 州)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 |
59 |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 生态环境部门(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60 |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 |
61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省、州、县)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纳入“多证合一”改 革,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 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 备案信息推送至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 |
62 |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 人员考核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7〕184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63 | 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扶持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省)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 的意见》(云政发〔2009〕160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64 | 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交通运输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交通部令 2006 年第 12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65 |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 下游 500 米范围内进行疏 浚作业安全确认 | 交通运输部门(省、 州、县)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行政确认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水利部门向交通运输部门 征求意见) |
66 | 从事交通建设的从业单位 进行信用评价 | 交通运输部门(省、 州、县)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 第 14 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1 年第 11 号第 一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11 号第二次 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67 | 引航员的引领船舶艘次或 者里程数及安全记录情况 的备案 | 交通运输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 部令2008年第2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68 |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 农业农村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18年第3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69 |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 | 农业农村部门(省、 州、县)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 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 〔2018〕15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70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 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71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 调整审批 | 水利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72 | 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 批 | 水利部门(省、州、 县) | 《云南省防洪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73 |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 批准 | 水利部门(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74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水利部门(省、州)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 第 30 号发布,水利部令第 46 号第一次修正,水 利部令第 48 号第二次修正,水利部令第 49 号第 三次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75 |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 格审批初审 | 商务部门(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76 | 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 审批初审 | 商务部门(省) |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4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77 |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 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 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商务部门(省、昆明 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 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 级行政职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78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 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 商务部门(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 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公安机关向商务部门征求 意见)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79 | 除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 变更备案 | 商务部门(省、州)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商务部令 2016 年第 3 号发布,商务部令 2017 年第 2 号第一次修正,商务部令 2018 年第 6 号 第二次修正)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云政发〔2013〕14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的决定》(云政发〔2018〕28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80 | 限制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 签发 | 商务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8 年第 11 号发布,商务部令 2019 年第 1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名称修改为“限制进出 口货物许可证发放服务” |
81 | 进口关税配额证签发 | 商务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03 年第 4 号发布, 商务部令 2019 年第 1 号修正)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济 贸易委员会 海关总署令第27号发布,商务部令 2018 年第 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名称修改为“进口关税 配额证发放服务” |
82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 商务部门(省)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 部令2005年第9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纳入“多证合一”改 革,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 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 备案信息推送至商务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83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 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 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84 | 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资格确认 | 文化和旅游部门(省、 州) | 《旅行社条例》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存取管理办法〉修改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 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3〕170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85 | 动漫企业认定 | 文化和旅游部门(省) |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 〔2008〕51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86 | 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 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 出具工作证明 | 文化和旅游部门(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 文化部 关于印发〈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 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 78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87 | 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 | 文化和旅游部门(省) |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令第 24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88 |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 文化和旅游部门(省、 州、县)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 56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纳入“多证合一”改 革,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 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 备案信息推送至文化和旅游 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89 | 世界文化遗产参观游览服 务管理办法备案 | 文化和旅游部门(省) |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 4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90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核 | 卫生健康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 |
91 | 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 | 卫生健康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 |
92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 业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省、 州、县)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93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 格证 | 卫生健康部门(省、 州、县)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 行政许可 | 取消 |
94 | 轴承钢材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申请受理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95 | 防伪技术产品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 33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 政发〔2018〕70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96 | 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 33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 政发〔2018〕70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其中刹车片产品需在完 成有关程序后转为强制性产 品认证管理,在此之前仍对其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97 | 公路桥梁支座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 33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 政发〔2018〕70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98 | 砂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99 | 内燃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 33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 政发〔2018〕70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00 | 钢丝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01 |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02 | 预应力混凝土枕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03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04 | 耐火材料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05 | 建筑防水卷材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06 | 汽车制动液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 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 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07 | 专利资助 | 市场监管部门(省、 州)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 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 号) | 行政给付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08 | 采用国际标准 | 市场监管部门(省、 州) |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令第 10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109 | 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认定 | 市场监管部门(省) |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110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 | 市场监管部门(省)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 知》(国发〔2008〕18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 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 字〔2013〕3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 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6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 |
111 | 专利维权援助 | 市场监管部门(省、 州) | 《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12 | 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 属等纠纷的调解 | 市场监管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13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 终止审批 | 广电部门(省、州、 县)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14 |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 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 目审批 | 广电部门(省、州) | 《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发编字〔1999〕74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15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 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 案审核 | 广电部门(省)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16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广电部门(省)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国 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13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17 | 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 发射系统试播审批 | 广电部门(省)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 电视总局令第 62 号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令第 8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18 |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 立、调整审批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19 | 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调 整和更改自然保护区性 质、范围、界限审核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20 |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 批 | 林草部门(省)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21 | 申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初 审 | 林草部门(省)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22 | 对国有林木采伐作业出具 采伐作业质量验收证明 | 林草部门(省、州、 县) | 《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云南省森林条例》 | 行政确认 | 取消 |
123 | 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 定 | 林草部门(省)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 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 4 个专项方案 的通知》(云发〔2014〕1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 见》(云政发〔2010〕161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24 | 确定本省重点保护和可供 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22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25 | 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和省 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确定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26 | 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 社认定 | 林草部门(省)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 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 4 个专项方案 的通知》(云发〔2014〕1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发 展的意见》(云政发〔2010〕159 号) | 行政确认 | 取消,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127 |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 的建立、范围调整审核 | 林草部门(省)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128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 请登记审查 | 体育部门(省、州、 县)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 办法》(国家体育总局 民政部令第5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民政部门向体育部门征求 意见) |
129 |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 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 要审查 | 人防部门(省、州、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发展改革部门向人防部门 征求意见) |
130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 报建审批 | 人防部门(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 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 18 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 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31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认证 | 药监部门(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32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认证 | 药监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33 |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34 | 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 照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制过程中 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有关事宜的公 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20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 |
135 |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 企业卫生条件审核 | 药监部门(省)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 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 〔2009〕856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取消 |
附件2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实施的 265 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 | 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 发展改革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并入“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不 再单列 |
2 | 汽车投资项目备案 | 发展改革部门 (省、县)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2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 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企业投资 项目(含外资)备案” |
3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发展改革部门 (县)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 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
4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发展改革部门 (县)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12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 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 |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能评估审查是 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44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并入发展改革部门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 再实施 |
6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 许可 |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 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8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第二类监 控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 |
7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 许可 |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 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8 号) | 行政许可 | |
8 | 改变第二类监控化学品 使用目的许可 |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9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省) | 《食盐专营办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食盐定点 生产、批发企业审批” |
10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省) | 《食盐专营办法》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1 |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 定 | 教育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11 号发布,教育部令第 38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中小学地 方课程教材、教学地图审定” |
12 | 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审定 | 教育部门(省) | 《地图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3 |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中 等学历教育、非学历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 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 的中外(含内地与港澳 台)合作办学机构设立、 变更和终止审批 | 教育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实施高等 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 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 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 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 学机构及项目审批” |
14 |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 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 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 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 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 合作办学项目审批 | 教育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 令第20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5 |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 移的确认 | 教育部门(省)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 定〉的通知》(教考试〔2006〕3 号)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合并为“对自考考 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 确认” |
16 | 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 确认 | 教育部门(省)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 行政确认 | |
17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 教育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对教师、 学生申诉的处理” |
18 |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 教育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其他行政 权力 | |
19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审批 | 民族宗教部门 (省、州、县) | 《宗教事务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设立宗教 活动场所审批” |
20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 民族宗教部门 (县) | 《宗教事务条例》 | 行政许可 | |
21 | 设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 审批 | 民族宗教部门 (县) | 《宗教事务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临时宗教 活动地点审批” |
22 |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 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 | 民族宗教部门 (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发〔2013〕44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3 |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 备案 | 民族宗教部门 (省、县) |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 局令第4号)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 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函〔2014〕27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宗教活动 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 备案” |
24 |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 民族宗教部门 (省、州、县) |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 3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
25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 成员备案 | 民族宗教部门 (县) | 《宗教事务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
26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公安机关(省、 州)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保安服务 许可” |
27 |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变更审核 | 公安机关(省、 州)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 112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8 | 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外国人停 留、居留证件签发及签证延 期、换发、补发审批” |
29 |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
30 | 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 补发审批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
31 |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 可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民用枪支 (弹药)配置许可” |
32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公安机关(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
33 |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 资质证明核发 | 公安机关(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 (GA899—2010)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合并为“大型焰火 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 资格证明核发” |
34 |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 资格证明核发 | 公安机关(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 (GA898—2010) | 行政确认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35 | 对举报交通事故后逃逸 违法行为的奖励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 146 号) | 行政奖励 | 合并实施,合并为“对举报或 者协助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 奖励” |
36 | 交通事故侦破协助奖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 146 号) | 行政奖励 | |
37 |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人员的奖励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行政奖励 | |
38 | 对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 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 分子的奖励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16 号) | 行政奖励 | |
39 |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 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的奖 励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行政奖励 | |
40 | 对举报毒品、涉及易制 毒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 的奖励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行政奖励 | |
41 |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 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 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的奖励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 行政奖励 |
— 36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42 | 地名核准 | 民政部门(省、 州、县) | 《民政部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民 行发〔1996〕17 号)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并入“地名命名、 更名审批”,不再单列 |
43 |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 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民政部门(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合并为“收养登 记” |
44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 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民政部门(州)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 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 定》(民政部令第 16 号) | 行政确认 | |
45 | 涉外收养登记 | 民政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 令第15号) | 行政确认 | |
46 |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 民政部门(州、 县)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行政确认 |
— 37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47 | 律师执业、变更、注销 许可 | 司法行政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律师执业 许可” |
48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 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 司法行政部门 (省、州)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 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81 号发布,司法部令第 99 号第一次修正,司法部令第 105 号第二次修正,司法部令第 117 号第三次修正,司法部令 第 128 号第四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
49 |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 事律师职业许可 | 司法行政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 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115 号发布,司法部令第 136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 38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0 |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 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 立、变更、注销许可 | 司法行政部门 (省)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4〕27 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 办法》(司法部令第 70 号发布,司法部令第 84 号第一次 修正,司法部令第 104 号第二次修正,司法部令第 131 号 第三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港澳台律 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 机构设立许可及其派驻代表 执业许可” |
51 |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 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 代表执业、变更、注销 许可 | 司法行政部门 (省)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4〕27 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 办法》(司法部令第 70 号发布,司法部令第 84 号第一次 修正,司法部令第 104 号第二次修正,司法部令第 131 号 第三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
52 |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 机构备案 | 财政部门(省)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9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9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并入“会计师事务 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不再单列 |
53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 机构设立、分立、合并、 变更及终止审批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中外合作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设立 审批” |
54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 项目设立审批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令第27号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修 正)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5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云政发〔2013〕120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人力资源 服务(含外资机构)许可” |
56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省、 州、县)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4号发布,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4 号第一次修正,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 43 号第二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
57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自然资源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 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2 号 发布,国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修正)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 2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 发” |
58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 发 | 自然资源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9 | 采矿权转让审批 | 自然资源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并入“开采矿产资 源审批”的子项“采矿权变 更登记”,不再单列 |
60 | 探矿权转让审批 | 自然资源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并入“勘查矿产资 源审批”的子项“探矿权变 更登记”,不再单列 |
61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生态环境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贮存延期审批” |
62 |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 的批准 | 生态环境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行政许可 | |
63 | 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 置审批 | 生态环境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
64 | 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 | 生态环境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65 | 建筑工程(除超限高层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 查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州) | 《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审批” |
66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 设防审批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 行政许可 | |
67 |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 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0 号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第一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令第 50 号第二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建筑业类 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 认定” |
68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 定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发布,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
69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 业资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发 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
70 |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 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7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州、 县)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 |
72 | 竣工档案验收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州、县)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61 号发布,建 设部令第 90 号第一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9 号 第二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7 号第三次修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 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9 号第一次修正,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 47 号第二次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
73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 标文件备案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州、 县)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 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房屋建筑 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备案” |
74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 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 案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省、州、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 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75 |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许可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公路水运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 |
76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认定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7 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7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
77 | 设立收费公路审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公路收费 审批” |
78 | 公路收费标准审核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行政许可 | |
79 | 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确定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80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 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 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涉路施工 许可” |
81 |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 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 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 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 等设施许可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
82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
83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 交叉道口审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
84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 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85 |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 发〔2019〕6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国际道路 运输许可(普通货物除外)” |
86 | 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许可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 发〔2019〕6 号) | 行政许可 | |
87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交通运输部门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号) 《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8〕28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公路、水 运、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 |
88 | 国家重点水运工程建设 项目竣工验收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89 | 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 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公路、水 运、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 |
90 |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 行政许可 | |
91 |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 (国办发〔2018〕13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42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92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设计文件审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县)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发 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1 年第 11 号第一次修正,交通运输 部令 2015 年第 11 号第二次修正)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2 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交通 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2 号第二次修正)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44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公路、水 运、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93 | 新建(含增建)铁路项 目初步设计审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 1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 33 号) | 行政许可 | |
94 |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95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 验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并入“船舶检验证 书核发”,不再单列 |
96 |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考核发证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 〔2016〕65 号)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合并为“公路水运 工程施工和道路运输企业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考核” |
97 | 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核 | 交通运输部门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交运 规〔2019〕6 号) | 行政确认 | |
98 | 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 竣工文件档案专项验收 | 交通运输部门 (省)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号) 《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和〈交通档案进馆办 法〉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并入“公路、水运、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不再单列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99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 物及其精液、胚胎、种 蛋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跨省或者 省内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 及其精液、胚胎和种蛋审批” |
100 | 省内跨县引进种用动物 及其精液、胚胎和种蛋 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州) | 《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 | 行政许可 | |
101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 植物(农业类)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采集、出 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 物(农业类)审批” |
102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 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 业类)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政发〔2013〕157 号) | 行政许可 | |
103 |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 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46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水产苗种 生产审批” |
104 | 水产苗种(不含原、良 种)生产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46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05 | 肥料登记初审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32 号发布,农业部 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二次修 正)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肥料登记” |
106 | 权限内肥料登记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32 号发布,农业部 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二次修 正) | 行政许可 | |
107 |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 初审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第 14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农作物种 子(苗)进出口审批” |
108 | 花卉种苗、种球进口审 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第 1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云南省发展花卉产业有关问题 的函》(国办函〔2000〕67 号) | 行政许可 | |
109 |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发〔2014〕5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10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 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白鱀豚等) 和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 护水生野生动物(白鱀 豚等)的初审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 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权限内出 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和人工繁育水生野 生动物审批” |
111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 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昆明市)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 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 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 号) | 行政许可 | |
112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 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昆明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 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 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13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 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02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云政发〔2013〕120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种畜禽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核发” |
114 |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 可证核发 | 农业农村部门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68 号)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 1692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云政发〔2013〕120 号) | 行政许可 | |
115 | 在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审 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云南省渔业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特许渔业 捕捞审批” |
116 | 养殖、科研等特殊需要 在禁渔期、禁渔区作业 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行政许可 | |
117 | 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 禁捕怀卵亲体的捕捞许 可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行政许可 | |
118 | 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 法使用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19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 可证核发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农作物种 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发” |
120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 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62 号发布,农业 部令 2013 年第 5 号第一次修正,农业部令 2014 年第 3 号 第二次修正,农业部令 2015 年第 1 号第三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
121 | 从境外引进水产苗种、 亲体及其他水生生物物 种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云南省渔业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并入“水产苗种进 出口审批”,不再单列 |
122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审核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洪水影响 评价审批” |
123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 响评价报告审批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行政许可 | |
12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 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行政许可 | |
125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 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 程的审批 | 水利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26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 水库审批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修建水库项目核准权限分 别并入发展改革部门“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 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 准”的子项“水利工程项目 核准”和“水电站项目核 准”;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 建水库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 批并入“水利基建项目初步 设计文件审批”,不再单列 |
127 | 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 考古调查、勘探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建设工程 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128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 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 案审核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州、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行政许可 | |
129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 程或者爆破、钻探、挖 掘等作业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30 | 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 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 业性演出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 的通知》(文市发〔2013〕27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举办营业 性演出审批” |
131 |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 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 演出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32 |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 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 营业性演出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33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县)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34 |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 务经营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州、 县)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申请从事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 批” |
135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 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 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 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36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 经营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县)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娱乐经营 许可” |
137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娱 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38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文化和旅游部 门(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旅行社业 务经营许可” |
139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 可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旅行社条例》 | 行政许可 | |
140 |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 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4〕27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41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 性演出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县)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从事营业 性演出活动审批” |
142 | 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 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43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 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 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 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 所经营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44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 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 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 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 经营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145 |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 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 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从 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46 |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 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 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 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 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从事营业 性演出活动审批” |
147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服务提供者 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 的合资文艺表演团体从 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 议九》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 议九》 《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 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 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 号) | 行政许可 | |
148 |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性项目的组织推荐评审 认定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州、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合并为“对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保 护责任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 认定” |
149 |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 审认定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州、 县)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 令第39号) | 行政确认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50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 变更备案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发布, 文化部令第 5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社会艺术 水平考级备案” |
151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委托考级活动的备案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州、 县)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发布, 文化部令第 5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
152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结果 备案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发布, 文化部令第 5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
153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备案 | 文化和旅游部 门(省、州、 县)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发布, 文化部令第 5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54 | 医师执业注册 | 卫生健康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令第13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医师执业 注册(含外籍医师、港澳台医 师短期执业许可)” |
155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 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 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 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省、州)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 62 号)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63 号) | 行政许可 | |
156 | 医师资格准入(含台湾 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 资格认定、香港和澳门 特别行政区医师获得内 地医师资格认定) | 卫生健康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行政许可 | |
157 | 对中医(专长)医师的 资格认定 | 卫生健康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58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 辐射机构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省、州、县)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8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放射诊疗 许可” |
159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 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卫生健康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8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
160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 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 告审核 | 卫生健康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8 号修正) | 行政许可 | |
161 | 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认定 | 卫生健康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并入“医疗广告审 查”,不再单列 |
162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生产许可 | 应急部门(省、 昆明市)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新昆明建设若干 政策的意见》(云政发〔2009〕12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第一类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 营许可” |
163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经营许可 | 应急部门(省、 昆明市)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新昆明建设若干 政策的意见》(云政发〔2009〕12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64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级达标认定 | 应急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合并为“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达标认定” |
165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 级达标认定 | 应急部门(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 | 行政确认 | |
166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小 微达标认定 | 应急部门(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 | 行政确认 | |
167 |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确认 | 应急部门(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44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 一次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 修正)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并入“安全生产合 格证的颁发”的子项“其他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不再单列 |
168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 认定 | 市场监管部门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发〔2014〕5 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令第 70 号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40 号修正)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69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资格认定 | 市场监管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170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单位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发〔2014〕5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特种设备 生产单位许可” |
171 |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 行政许可 | |
172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行政许可 | |
173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 充装单位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 (省级委托州 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74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申请受理 | 市场监管部门 (省级委托州 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 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 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设备产品中室外单元、直播卫 星电视接收天线、直播卫星一 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数字 电视接收机等 4 个产品单元的 审批,其他审批权限与“无线 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合并为“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核发”的子项“广播电视传 输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受理” |
175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 受理 | 市场监管部门 (省级委托州 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 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 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发〔2017〕76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产品中发射天线和数字电视 直放站等 2 个产品单元的审 批,其他审批权限与“卫星电 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合 并为“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核发”的子项“广播电 视传输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申请受理”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76 | 内资企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企业设 立、变更、注销登记” |
177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行政许可 | |
178 |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 市场监管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 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保健食 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 告审批” |
179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广告审批 | 市场监管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 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80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 产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4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食品(含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181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行政许可 | |
182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 营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83 |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 奖励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行政奖励 | 合并实施,合并为“市场监管 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184 |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 奖励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6号) | 行政奖励 | |
185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行政奖励 | |
186 |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 奖励 | 市场监管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行政奖励 | |
187 | 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 为的奖励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直销管理条例》 | 行政奖励 | |
188 | 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 为的奖励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行政奖励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89 | 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移 出企业异常名录申请 | 市场监管部门 (省、州、县)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令第 68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移出申请” |
190 |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企业移出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 | 市场监管部门 (省)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令第 83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
191 | 国产电视动画片拍摄制 作备案 | 广电部门(省) |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管理 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宣字〔2006〕23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国产电视 剧(电视动画片)拍摄制作备 案” |
192 | 国产电视剧拍摄制作备 案 | 广电部门(省) |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3 号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 8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
193 | 除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 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 外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 能源部门(省、 州)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26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 南省 2016 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水电站项 目竣工验收” |
194 | 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 目和国家核准(审批) 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 能源部门(省)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4〕50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26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95 |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 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 火审批 | 林草部门(县) | 《草原防火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草原防火 期内用火或进行爆破、勘察和 施工等活动审批” |
196 | 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 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 等活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草原防火条例》 | 行政许可 | |
197 |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资质考核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林草种子 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
198 |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 认定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发〔2014〕5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99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 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 林地审核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建设工程 占用、征用林地审批” |
200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 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 号) | 行政许可 | |
201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 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 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02 |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 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 和修筑设施审批 | 林草部门(省)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
203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 植物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采集、出 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 物审批” |
204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 护野生植物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05 | 林木种子(含园林绿化 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核发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40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林草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206 |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56 号发布,农业部令 2013 年第 5 号第一次修正,农业部令 2014 年第 3 号第二次修 正,农业部令 2015 年第 1 号第三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
207 | 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56 号发布,农业部令 2013 年第 5 号第一次修正,农业部令 2014 年第 3 号第二次修 正,农业部令 2015 年第 1 号第三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
208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林木采 伐、运输证核发” |
209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10 |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 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 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权限内陆 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或狩 猎证核发” |
211 |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 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州)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 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
212 | 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 查活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进入自然 保护区活动审批” |
213 | 进入原环保部门管理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
214 |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 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 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5〕11 号) | 行政许可 | |
215 |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 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 等活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16 |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 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进入自然 保护区活动审批” |
217 | 外国人进入原环保部门 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审批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
218 | 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科研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
219 | 渔业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非破坏性科研教学实习 和标本采集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
220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 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 可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权限内陆 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核发” |
221 | 省重点保护以及有益的 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 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 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 林草部门(省、 州) |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昆明市行使 有关经济社会行政管理权的决定》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22 | 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 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 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 程设施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50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草原征占 用审核审批” |
223 | 因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 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 | 林草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 号) | 行政许可 | |
224 | 林木良种繁育补助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 号)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 行政给付 | 合并实施,合并为“林木良种 培育补助” |
225 | 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助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 号)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 行政给付 | |
226 | 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 予 | 体育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 | 行政确认 | 合并实施,合并为“裁判员、 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 称号授予” |
227 |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 体育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 | 行政确认 | |
228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 级称号认定 | 体育部门(省、 州、县) | 《全民健身条例》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 | 行政确认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29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 认定 | 统计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涉外统计 调查机构资格和社会调查项 目审批” |
230 |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 统计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
231 |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 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统计部门(省、 州、县)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 行政奖励 | 合并实施,合并为“对重大国 情国力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 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232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 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统计部门(省、 州、县)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行政奖励 | |
233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 资质认定 | 人防部门(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人民防空 工程设计、监理资质认定” |
234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 以下资质认定 | 人防部门(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35 |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 | 人防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 办法〉的通知》(〔2001〕国人防办字第 210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人民防空 工程及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
236 |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 审批 | 人防部门(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 号) | 行政许可 | |
237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申 报 | 人防部门(省) |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09〕28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并入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的“对施工图审查机构 进行认定”,人防部门不再实 施 |
238 |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 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 前备案 | 人防部门(省) |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人防〔2017〕27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人民防空 从业企业许可资质备案” |
239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单位承揽设计业务 前备案 | 人防部门(省) |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 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417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
240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单位开展业务前备 案 | 人防部门(省) |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 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41 | 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2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特殊药品 经营许可” |
242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 务审批 | 药监部门(州)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43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经 营审批、专门从事第二 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经 营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44 | 区域性批发企业需就近 向其他省、自治区、直 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取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 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45 | 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 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46 | 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审 批 | 药监部门(省、 州)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国发〔2010〕21 号)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47 | 药品批发企业许可 | 药监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药品经营 许可” |
248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监部门(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
249 | 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审 批 | 药监部门(省)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特殊药品 生产许可” |
250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 产企业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51 | 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52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 素进出口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反兴奋剂条例》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蛋白同化 制剂、肽类激素经营(含进出 口)审批” |
253 |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 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 批 | 药监部门(省) | 《反兴奋剂条例》 | 行政许可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54 | 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 批 | 药监部门(省)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国发〔2010〕21 号)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特殊药品 购买许可” |
255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 买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56 | 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57 | 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 生产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58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 购买审批 | 药监部门(省、 州、县)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
259 | 药品广告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合并实施,合并为“药品、医 疗器械广告审批” |
260 |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 药监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
261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法 生产举报奖励 | 药监部门(省、 州、县)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 7 号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7 号修正) | 行政奖励 | 合并实施,并入“药品、医疗 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 励”,不再单列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62 | 委托生产第二类、第三 类医疗器械备案 | 药监部门(省)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 7 号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医疗器械 委托生产备案” |
263 | 第一类医疗器械委托生 产备案 | 药监部门(州)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 7 号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7 号修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
264 | 医疗机构制剂室关键配 制设施等现状条件变化 备案 | 药监部门(省)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18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合并实施,合并为“医疗机构 制剂室变更备案” |
265 | 医疗机构制剂室药检人 员及质量管理组织负责 人变更备案 | 药监部门(省)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18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附件3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 78 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 | 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 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 备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门(省、州、县) | 《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再实施,保 留州、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权限 |
2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 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 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 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 批 | 教育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 法》 《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 《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 审批项目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71 号) | 行政许可 | 省教育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教育部门审批权限。其中由省教 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学校尽快下放 管理权,在管理权下放前,仍由省 教育部门实施变更和终止审批 |
3 | 普通护照签发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行政许可 | 省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 |
4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省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签发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印发〈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公境 台〔2015〕1865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公安 机关 |
6 | 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省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此事项是 “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签发及签 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的子项 |
7 |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省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此事项是 “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签发及签 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的子项 |
8 | 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 补发审批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行政许可 | 省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此事项是 “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签发及签 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的子项 |
9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州级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 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 |
10 | 国际联网备案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行政确认 | 省、州级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 县级公安机关备案权限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1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接 待训练、比赛等射击活动 备案 | 公安机关(省、 州、县)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 总局 公安部令第12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省、州级公安机关不再实施,保留 县级公安机关备案权限。 |
12 | 遗体延期火化审批 | 民政部门(省、 州、县) |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民政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民政部门审批权限 |
13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 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 审批 |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省、州、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行政许可 | 省、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 再实施,保留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审批权限 |
14 | 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设 立审批 |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省、州、 县)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14 号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4 号第一次修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3 号第二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州级权限下放至县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此事项是 “人力资源服务(含外资机构)许 可”的子项 |
15 |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 举报奖励 |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省、州、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行政奖励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实 施,保留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奖励权限 |
16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 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 审批 | 自然资源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丙级、丁级测绘资质 审批权限下放至州级自然资源部 门实施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7 |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 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 用效能审批 | 自然资源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拆迁部门专用的永久 性测量标志或者使部门专用的永 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审批 权限下放至州级自然资源部门 |
18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 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 产审查 | 自然资源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国发〔2014〕5 号)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自然 资源部门 |
19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自然资源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属省级核发采矿权证 矿种涉及的采矿权人名称变更、采 矿权转让变更和采矿权缩减矿区 范围变更登记权限下放至州级自 然资源部门实施 |
20 | 探矿权变更登记 | 自然资源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属省级核发探矿权证 矿种涉及的探矿权人名称变更、探 矿权转让变更和探矿权缩减勘查 区块范围变更登记下放至州级自 然资源部门实施;其中,战略性矿 产以外矿种的其他探矿权变更登 记权限也一并下放至州级自然资 源部门实施 |
21 | 测绘作业证核发 | 自然资源部门 (省级委托州级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的通知》(国测法字〔2004〕5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自然 资源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2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 施核准 | 生态环境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行政许可 | 省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 级生态环境部门核准权限。此事项 是“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 批”的子项 |
23 | 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设施审批 | 生态环境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行政许可 | 省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 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权限。此事项 是“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 批”的子项 |
24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 | 生态环境部门 (省、州)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4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省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 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权限 |
25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省、州、县)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实施,保 留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权限 |
26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 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 设施审核 | 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省、州、县)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实施,保 留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权限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27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实施的州、县级政府投资的 5000 万元(昆明市 1 亿元)以上建设工 程的施工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 州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下放后省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国家和省 级重点建设工程、省属建设工程、 省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的施工许 可证核发 |
28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66号) | 行政许可 |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实施,保 留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 权限 |
29 |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 案 | 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省、州、县)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其他行政 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实施,保 留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权限 |
30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省、州、县)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部分下放,将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实施的州、县级政府投资的 5000 万元(昆明市 1 亿元)以上建设工 程的验收备案权限下放至州级住 房城乡建设部门;下放后省住房城 乡建设部门负责国家和省级重点 建设工程、省属建设工程、省政府 投资的建设工程的验收备案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31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 批 | 交通运输部门 (省、州)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交通运输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 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批权限 |
32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 2010 年 第7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33 |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 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 行野外考察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农业 农村部门 |
34 |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 核发 | 农业农村部门 (省、昆明市)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 级行政职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农业 农村部门 |
35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行政许可 | 省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实施,保留 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权限 |
36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46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州级权限下放至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
37 | 渔业捕捞许可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行政许可 | 省、州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实施, 保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权限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38 | 渔业船舶登记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 令 2012 年第 8 号发布,农业部令 2013 年第 5 号第一次修正,农业农村部令 2019 年第 2 号第 二次修正)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州级权限下放至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
39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州、县) | 《兽药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农业 农村部门 |
40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 现场鉴定 | 农业农村部门 (省、州、县)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 业部令第 28 号) | 行政确认 | 省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实施,保留 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鉴定权限 |
41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 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 号)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坝高低于 70 米,不 涉及跨国界河流、跨州(市)水资 源配置调整的中型水库项目,以及 引水流量小于每秒 10 立方米,不 涉及跨州(市)的水电站水资源综 合利用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权限下放至州级水利部门 |
42 | 取水许可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54 号)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坝高低于 70 米,不 涉及跨国界河流、跨州(市)水资 源配置调整的中型水库项目,以及 引水流量小于每秒 10 立方米,不 涉及跨州(市)的水电站水资源综 合利用项目的取水审批权限下放 至州级水利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43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 件审批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 行政许可 | 部分下放,将坝高低于 70 米,不 涉及跨国界河流、跨州(市)水资 源配置调整的中型水库项目,以及 引水流量小于每秒 10 立方米,不 涉及跨州(市)的水电站水资源综 合利用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权限下放至州级水利部门 |
44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 (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水利 部门 |
45 |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 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水利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水利部门审批权限 |
46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 工程设施审批 | 水利部门(省、 州、县) | 《农田水利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国发〔2014〕5 号) | 行政许可 | 省水利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水利部门审批权限 |
47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商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 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商务 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48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商务部门(省级 委托州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4 年第 24 号发 布,商务部令 2015 年第 2 号修正)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 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云审 改办发〔2017〕1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商务 部门 |
49 | 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 资者确认 | 商务部门(省) | 《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商务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告2013年 第12号发布,商务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 告 2019 年第 61 号修正) | 行政确认 | 部分下放,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外 商投资是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 投资的认定权限下放至州级商务 部门 |
50 |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 | 商务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9年第3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部分下放,将在州级及以下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自由 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权限下放至 州级商务部门 |
5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 商务部门(省、 州、县)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 部令2012年第9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商务 部门 |
52 | 内资企业申请从事互联网 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文化和旅游部门 (省、州、县)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州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不再实 施,保留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批 权限。此事项是“申请从事互联网 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的子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3 |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互 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 批 | 文化和旅游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县级文化 和旅游部门。此事项是“申请从事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的 子项 |
54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 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卫生健康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 50 项行政审批项目等 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卫生 健康部门 |
55 |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 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 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 | 卫生健康部门 (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卫生 健康部门 |
56 | 医疗广告审查 | 卫生健康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卫生 健康部门 |
57 | 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 卫生健康部门 (省、州、县)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行政给付 | 省、州级卫生健康部门不再实施, 保留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权限 |
58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 告备案 | 卫生健康部门 (省) |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27 号发布,国 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8 号第一次修正,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8 号第二次修 正) | 其他行政 权力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卫生 健康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59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退役军人部门 (省、州、县)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行政给付 | 省、州级退役军人部门不再实施, 保留县级退役军人部门权限 |
60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市场监管部门 (省级委托州级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63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的决定》(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市场 监管部门 |
61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 高火险区的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森林防火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林草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林草部门审批权限 |
62 | 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 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 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草原防火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林草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林草部门审批权限。此事项是 “草原防火期内用火或进行爆破、 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的子项 |
63 |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植物检疫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林草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林草部门审批权限 |
64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 物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林草 部门。此事项是“采集、出售、收 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的 子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65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 野生植物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 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林草部 门。此事项是“采集、出售、收购国 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的子项 |
66 | 湿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 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林草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林草部门审批权限 |
67 | 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 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草原防火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林草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林草部门审批权限 |
68 | 因城市建设、绿化和科研教 学需要移植野生树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林草 部门 |
69 | 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 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 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林草 部门。此事项是“进入自然保护区 活动审批”的子项 |
70 | 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 事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 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审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林草 部门。此事项是“进入自然保护区 活动审批”的子项 |
71 |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 批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林草 部门。此事项是“进入自然保护区 活动审批”的子项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72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 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 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 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林草部门(省、 州、县)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林草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林草部门审批权限 |
73 | 林业贷款贴息补贴 | 林草部门(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中发〔2003〕9 号) | 行政给付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林草 部门 |
74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 可 | 体育部门(省、 州、县) | 《全民健身条例》 | 行政许可 | 省、州级体育部门不再实施,保留 县级体育部门审批权限 |
75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和储备部门 (省、州、县)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 办法〉的通知》(国粮政〔2016〕207 号) | 行政许可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粮食 和储备部门 |
76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 买审批 | 药监部门(省、 州、县)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省药监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州、县 级药监部门审批权限。此事项是 “特殊药品购买许可”的子项 |
77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 案 | 药监部门(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 13 号发布,卫监督发〔2005〕190 号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 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 许〔2011〕181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药监 部门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78 |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临 床使用备案 | 药监部门(省)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25 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药配方颗 粒在未经批准单位经营使用予以行政处罚问题 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6〕630 号) | 其他行政 权力 | 下放,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州级药监 部门 |
附件4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 1 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 |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设立审批 |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 部发〔1993〕134 号) | 行政许可 |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事项名 称修改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机构备案”,事项类型调整为 “其他行政权力” |
附件5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上收审批权限的 3 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调整方式 |
1 | 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 件审批 | 能源部门 (省、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行政许可 | 除州、市的监管权外,取消下 放州、市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 设计文件审批权限,由省能源 部门依法行使 |
2 | 煤矿项目核准 | 能源部门 (省、州)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 的通知》(国发〔2016〕72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云南省 2016 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17〕86 号) | 行政许可 | 除州、市的监管权外,取消下 放州、市的煤矿项目核准权限, 由省能源部门依法行使 |
3 |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 能源部门 (省、州)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定》(云政发〔2014〕70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煤炭产业转型 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 32 号) | 行政确认 | 除州、市的监管权外,取消下 放州、市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权限,由省能源部门依法行使 |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20 年 7 月 7 日 印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