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怒江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州政府总体部署及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具体业务,市场与信息化科负责上报公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考核内容,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对原来的上报流程进行简化,使信息上传更加便捷、快速,审核发布更加及时、有效。
(二)突出重点工作, 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公开了本局涉及人、财、物、重项工作完成情况等事项信息,公示了农业农村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筛选、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
(三)抓好新媒体建设工作。新媒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网站更新和维护的同时,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 “云南农业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2019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497 | 497 | 497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急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机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以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引导不到位。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公开方式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科室不能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梳理,公开时效性差,主动公开意愿不强,工作开展不平衡。
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实际工作和按要求应公开的重点内容比较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督促各股站室认真梳理公开事项,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州委和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三农服务、公众互动、和工作动态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2020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