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泸水市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市场监督力度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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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18-23354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动物疫病防控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11-26 15:52:27

   

 
    根据11月19日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和违法经营猪肉等违法行为,以及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干扰市场秩序行为要严厉打击、严惩不贷,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坚决防止病死猪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要求,从11月20日开始泸水市农业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连续两天对六库地区的三合市场、粮食局市场、排路坝市场、新城区农贸市场、丽客隆市场上私屠滥宰、违法经营猪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两天共查获私屠滥宰、违法经营猪肉5起,查获猪肉产品286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焚烧处理。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从2005年开始泸水市正式实施六库生猪定点屠宰,为了取缔小作坊屠宰行为,规范定点屠宰,政府不惜血本、下大力气、通过多年努力才规范和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目前,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需要,泸水老窝、上江严防死守,全面禁止了州外生猪调入及生猪产品违规调入,导致州内猪肉产品价格逐步上涨,个别不法商贩乘机开始违法屠宰经营猪肉产品谋取利益。为了防止私屠滥宰未经疫病和寄生虫病检疫的生猪产品上市流通,泸水市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非洲猪瘟防控成员单位做好联合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违法经营猪肉违法行为,使六库地区所有市场上销售的生猪产品确保来源明确、确保猪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确保猪肉产品疫病和寄生虫病检疫合格、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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