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渔业行业职责内的渔政管理。 2、拟订渔政管理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规章并监督实施。 3、编制渔政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渔政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4、负责渔政统计工作;负责渔业行业生产、水生动植物疫情、渔业灾情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承担渔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5、参与指导全州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6、提出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7、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使用,参与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和管理。 8、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监督管理,组织渔船装备更新改造。 9、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湿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拟订休渔禁渔制度,指导监督水生生物资源增殖;组织协调各类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划定、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捕捉和驯养繁殖许可及进出口管理。 10、负责监督管理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科学制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管理制度;设置和维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调查监测、资源养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依法调查处理影响保护区功能的事件,及时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监督重大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组织重要涉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指导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12、授州农业局委托,指挥协调全州渔业行政统一综合执法行动,指导全州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渔业行政执法监督。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工作,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负责渔港、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 14、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渔港水域和边境水域的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处理重大渔事纠纷和涉外渔业事件;负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为州农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单位实有人员编制7人(含工勤编制1人),至2016年11月份实有在职人员5人,全部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第二部分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有8张表格(见附件),分别是: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 基本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5. 部门收支总表;6. 部门收入总表;7. 部门支出总表;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度预算收入12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78.25万元,占总收入的61.01%;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的38.99%。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12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8.25万元,占总支出的61.01%;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38.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8.25万元,其中: 1、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3、农林水支出中基本支出66.16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2.16万元、执法监管专项业务经费4万元。专项业务费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列入基本支出反映。 4、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中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60.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09元,其中: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支出5.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减幅为11.7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公务接待费预算0.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农业系统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农业部门等费用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70万元,同比增加0.64万元,增幅10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接待费标准按500元/人核定;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按不超过10%计提安排接待费,因此比2016年增幅较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怒江渔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渔政执法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减幅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贯彻公务用车改革政策,压缩相关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用经费7.09万元,比2016年9.09万元减少2万元,比2016年减少22%。减少的原因:由于我单位2016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为5人,比上年减少2人,由于人员调整以及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比例调整导致我单位2017年预算一般公用经费减少。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办公费0.29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3.2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6.61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同比增加32.73%。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州级与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情况如下:1、货物类7.92万元,
根据采购金额及来源,年初安排采购预算9.30万元,其中:货物类7.92万元,服务类1.38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无
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