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怒江州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账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作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对四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核发《饲料添加剂许可》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渔船、渔机、网具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兽医医疗器械和肥料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州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信息并组织扑灭。组织对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验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督、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1、负责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担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怒江州农业局下属15个事业单位,即:怒江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怒江州经济作物管理站;怒江州农机安全监理所;怒江州农机技术学校;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怒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怒江州饲草饲料站;怒江州土壤肥料工作站;怒江州畜禽品种改良站;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怒江州植保植检站;怒江州种子管理站;怒江州草果产业发展研究所。 第二部分怒江州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有8张表格(见附件),分别是: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 基本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5. 部门收支总表;6. 部门收入总表;7. 部门支出总表;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怒江州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业局2017年度局机关预算收入66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4.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的436.89增加227.46万元,增加34%,增加的原因:2017年交通补贴在年初预算中;接待费、车辆运行费比上年增加了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局农博会、南博会工作经费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业局2017年度局机关部门预算总支出66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64.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业局2017年度局机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保险、退离休费用,死亡抚恤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569.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列入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经费534.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64.4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70万元(专项业务费具体包括: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南博会经费30万元;农博会经费30万元)。专项业务费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列入基本支出反映。 2、列入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的项目经费35万元,其中:病虫害控制10万元、对外合作与交流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由于本单位在申报项目数据时没有在“项目支出”栏内打钩,所以本单位的项目支出数据在部门预算公开表中全部生成到基本支出中。 (四)、住房保障支出50.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461.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54元,其中: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支出35.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5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6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0.21万元。 五、怒江州农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业局局机关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1.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幅为23.1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怒江州农业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局机关公务接待费预算10.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农业系统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农业部门等费用支出。 2016年局机关公务接待费预算11.30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减幅4.42%,减少加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对预算数进行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局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万元,同比增加4.50万元,增幅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参加车改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经费标准提高到3.5万元/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局行政经费运行年初预算464.47万元,占整个预算的69.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也是一般公用经费具体明细:办公费1.82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42万元;差旅费17.98万元;邮电费1.52万元;招待费3.8万元;交通费10.5万元;会议费3万元;工会费3.02万元。2017年我局行政经费运行经费比上年的296.36增加168.11万元,增加36.19%,增加的原因是津补贴中的交通补贴,及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也比上年预算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怒江州农业局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批复184.26万元,其中:台桌类1.5万元;椅凳类0.5万元;投影仪1.1万元;车辆维护费15万元;台式电脑6万元;分散项目草果综合示范基地建设91.78万元;电脑维护10万元;传真机3万元;农产品采样车24万元;电梯维护6万元;车辆保险5万元笔记本电脑5.6万元;文件柜1.6万元;农产品实验室项目仪器13.18万元;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说明 怒江州农业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无 九、相关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怒江州农业局 2017年4月26日
201农业局_20170421100135.xls
农业局机关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